但廉慕斯这次回来,主要还是为了以后的工作。
她肯定无法适应按部就班的早出晚归,事实上很多富家子弟们比较流行挂名,或者毕业获得点资金练手,这些廉慕斯都不适合。上限有兄姐,下限有自己,事情不怎么露出眉目,但还是得迎刃而上。
她打算成为一名自由职业者。
不是画画也不是,而是摄影。
去年她的摄影作品放进了大学摄影展的主要位置。
她用了两年时间整理了一套自己的摄影作品,从毫无构思到小有进步,一点一点整理出了册子,加上了思路和进程,打算做成一本有纪念意义的摄影集自费出版。
编辑那边联系好了,不过纸张和封面设计等等需要和专业人士探讨。
不是钱不钱的,钱不钱的不是问题,重要的是以后她想进入这一行。
最初接触摄影,是在大一开学时学校的新生欢迎庆典中,摄影社团就在电子游戏社团旁,放着看上去专业的设备,一堆洗得干净漂亮的照片,还有两个人高马大的外国人守在旁边。
普通情况下其实只要有照片或者海报就行了,但似乎要跟隔壁把电视和游戏机游戏搬来的电子游戏社较劲,而不是单纯画个海报跟路人们宣传构图和专业知识,还真带来了不少昂贵的器材。
主要还是因为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姐姐,一脸笑容将廉慕斯拉过去体验。直到那之前的廉慕斯有六年的时间都讨厌自己的身影映在照片中,但对摄影怦然心动只花了十秒。
虽然没有加入任何社团,但廉慕斯自己购置了器材。
哦,原来不是按个快门那么简单的事。
构思烧脑,修片烧脑,哲学也烧脑,廉慕斯调用色调的时候不喜欢太失真,也不想太阴郁。镜头光圈闪光灯,色彩构图好曝光。一套一套下来,从新手入门最佳推荐,到发现其实还有更好的器材。
廉慕斯喜欢拍景,更喜欢景里有人。
虽然不喜欢到处跑,但大学城很大,村里也很大;世界很大,她和戎予
<center>-->>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center>安相差十三小时,不可能立刻回复消息,等困了累了难受了,就背着几十公斤的器材到处跑。
“在做什么?”
廉慕斯用手机拍下洗好的照片,发给戎予安。
一千张照里找出一两张修得过眼的,闲得发慌就想象摄影的生活。
再被作业和项目的现实所惊醒。
嗯,想要惹一个摄影师生气的话,说“你这种照片我也拍的出来”就行了,再加一句“不就拍个照吗,买个好相机不就得了”,肯定能获得摄影师的亲切微笑。
她确实在做事。
“对”的照片,不一定是“美”的。原来光线也有硬度,原来把人和景放进一个框里按快门,还得顾虑一堆绕口的名词和方法。那些真正的大师如何将人和物拍出想要的信息,
世界就在镜头之下。
黑白分明的照片,用什么器材,想表达什么意义,追寻怎样的价值。
从那些面具之下发现怎样的美感。
透过镜头,世界是静止的,也是五颜六色的。
她还去拍了海。
湿冷的海滩,没有任何颜色的海水,廉慕斯站了很久,不知道如何构思。遥远的地平线很遥远,仿佛要飘向世界的镜头。在宽广的大海前,个人的恩怨和感情都很渺小。
这样氛围,她拍不出想要的感觉。
原以为可怕的大海,原来只是宽广。
回去后等照片冲洗出来照给戎予安,等着一两句敷衍的夸奖。等上完课回家,那边只来了一句话。
“以后带你去划小船。”
廉慕斯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半晌,揉了揉干涩的眼。
照片上,亿万光年外照射而来的自然光,将海映照出温暖的光线,拯救她的只有时间,撑一时就撑一日,撑一日就撑一年,撑一年……就撑一辈子。
也许到死都是一个昏昏沉沉活着的人。
但以后,想要带上镜头和那点模糊的感情重新启程,然后……
等着戎予安带她去做海上划小船的蠢事。
廉慕斯想,
——苦痛不过是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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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封面了。
这章才是本文唯一的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