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天,上午,主君府,迎宾阁。
月辉长老为首的精灵族一行五人访问代表团,和以林浩的为首的谈判团,举行了正式闭门会谈。仅仅两天时间,双方就达成了多项共识,并草拟了“《友好互助条约》草案”。
“《友好互助条约》草案”的宗旨,在于共同抵御“蛮人”对荒野中野人的野蛮屠杀。精灵族为了帮助朝阳城,抵御蛮人族的侵害,给予朝阳城大力帮助,帮助的目的就是让朝阳城在荒野中站住脚。并使朝阳城有能力有能力,抵抗住蛮人族的势力打击。双方的条约大致内容是:
一,精灵族和朝阳城的合作,目的在于共同抵御“蛮人”的威胁;
二,精灵族和朝阳城应加强互信。
“朝阳城”予免费赠送地皮,给予精灵族在朝阳城建立商铺;朝阳城承诺给予精灵族平等通商权;朝阳城向精灵族公布全部“心灵圆满说”。
精灵族将在朝阳城开设店铺,并给于朝阳城大量购买精灵族商品的权力,如“浮空战船”、“浮空运输船”、“月亮神水”、“醒神果”、“精灵战甲”、“传送阵”等。
三,朝阳城承诺主动,加强朝阳城的人口规模,并且强化己方的军队建设。
精灵族承诺帮助朝阳城建设“中级传送阵”,并免费送给朝阳城五座“移动小型传送阵”;朝阳城承诺将从人族复地,迁移不少于三百万人口,充实朝阳城人口规模;朝阳城承诺,绝不和精灵族的任何敌人媾和,发誓与蛮人族战斗到底。
以朝阳城的规模和地位,强大的精灵族能够看得上“朝阳城”,愿意和这样一个荒野小势力,签署这样一个看起来“公平的条约”。对于朝阳城来讲,是莫大的荣幸。
尽管这份条约草案,体现精灵族“诚意满满”。可是看到“《友好互助条约》草案”的林浩,并没有“喜从天降”的感觉。如此优厚的条款,明显是让朝阳城自己选边站。好在这些条款和自己系统的要求不冲突。
与精灵族谈判初步达成的“《友好互助条约》草案”,以朝阳城的体制而言,还不算正式生效。条约还必须先得到议事会的“表决赞成”,再得到主君的同意,并“加盖印玺”,才能算正式生效。
这次与精灵族谈判,全程主君林浩亲自参与,所以主君一定是同意的。那么“《友好互助条约》草案”变成正式“生效的条约”,就差“议事会”开会表决批准这最后的环节。
只要“《友好互助条约》草案”正式生效就意味着,蛮人将成为精灵族和朝阳城共同敌人。朝阳城将成为本地域,精灵族对付“蛮人”重要支点。
这份条约对于精灵族而言,也许还是无足轻重的事件。但是对于朝阳城来讲,“条约的签订,是一项重大决定。尤其是对于新生的朝阳城而言吗,尤为如此。一旦批准,就意味着朝阳城和蛮人族,将没有妥协的余地,至死方休。跟长远来说,可是能要绑在“精灵族的战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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