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送阵”对于大明国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客气的说,没有传送阵就没有大明国今天的繁荣。明国建国后,一点也没有放松对传送阵的建设。不过在掌握传送阵技术上,明国却并非一番风顺。哪怕大明王林浩和三大公主联姻,也没有得到这些技术。
大明国建国的时间短,技术储备少,人才匮乏。虽然大明国的产业有很大发展,衣食住行等方面为大明国赚了不少钱。可是不可否认的是,对大明的这些产业和技术,一直被局限在凡俗世界的生产技术能力。
这些凡俗世界的生产技术,哪怕可以赚很多的钱,哪怕可以给百姓的生活带来许多的便利。可是这些凡俗技术,精灵族、世家李氏和大宋帝国,都不会眼红。
因为这些凡俗技术,只是对于凡人有用。虽然铠甲武器,可以武装军队力量,但是这些武装仅仅局限在第一步的低层次敌人身上。凡俗技术对第二步修士的力量增长,帮助微乎其微。凡俗技术既不能增加第二步修士的力量,也不知能直接增加国家的力量,
至于说凡俗技术,可以增加奴隶和国民的生活幸福感;可是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让那些百姓生活的更好。对于是管理百姓如同牧羊的掌权者们而言,对此凡俗技术,从来抱有的态度是可有可无。
对于那些超越凡俗,不是一般人能掌握的技术,称之为超凡技术。那些大势力最核心超凡技术的掌握,从来是严格把控。
比如:空间法阵,浮空阵法,传送阵技术,灵甲锻造技术,灵器生产技术,远距离信息传送技术,灵植培养技术、能量防护罩技术等等,一点也没有向大明国流出。
哪怕自己公主和大明国主的联姻,几大势力不过是允许,大明国内的生产作坊内的一些核心零部件,可以向自己国内定制而已。而大明国内生产的都是些,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架子、车厢、船壳等。
从大明历十六年开始,大明国和唐帝国的技术交换,得到了重大的突破。大明国的真正超凡核心产业,终于实现了零的突破。这些超凡技术,被有条不紊的融合到大明国的产业体系中去。
正是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明国对这些技术也是防守的异常严密。所欲相关的核心技术,被限定在大明国的核心作坊内。
大明国四种作坊,才是大明国内真正的国家核心商业。
第一种,像大明铸币作坊和大明钱庄,这样直接隶属国务阁的国有企业。
第二种,像林氏商团这样的商团,归大明王室完全所有,商团内的作坊以及技术,被视为国家机密。比如:林氏钱庄、不朽铜矿、轴承工坊、玻璃工坊、火枪工坊等;
第三种,像“林氏合作商团”合作的关联企业。凡与林氏合作商团合作的工坊,工坊的控股方均为王室。而与王室的合作方,一般都是某项技术的发明人,为了技术保密或扩大生产的需要。他们一般会被王室看中,大家合作,建立生产作坊。
第四种,大明王室和其他贵族合作建立的生意。例如:平岗铁城、空间装备生产工坊、浮空飞舟生产工坊、灵甲锻造工坊、灵器锻造工坊。
随着大明国的发展壮大,国内的百姓已经习惯,自觉用律法条文,去套生活中的许多事情。而百姓的生活,不去违反律法,已经慢慢成大明国人贵族和平民生活中的一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