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不是说了,担心是多余的。”发现了云天的动作,魔理沙小声嘀咕了一句。
她没打算让云天听见,不过这个距离实在瞒不住他,云天听见之后就挑了挑眉毛说道:
“我虽然知道人间之里不会出事,但却没想到会是这样和平的景象。”
“这才是‘理所当然’的,要不是有着这种近乎绝对的‘和平’,妖怪们又拿什么来保证人类会在这里定居。”
魔理沙撇了撇嘴,没忍住的补充了一句。
“太过理所当然了,以至于这里的人们也都理所当然的接受了这一切。。。啧。”
“你无法接受吗?”云天问道。
“换做是你,你能接受吗?”魔理沙没有回答,而是把问题重新丢了回来。
云天明白少女的意思,也只会和她得出相同的答案。
“的确,无法接受。”
生活在人间之里没什么不好,很幸福。
或许有人认为会失去自由,但其实不是这样,人类同样也有着足够的自由。
并非被禁足在人间之里,只要你想,幻想乡各处大可去得。
没人会拦着你,但同样,遇到危险的时候也会由你自己负责。
至于刚才说的精神幸福也不是什么大事。
幻想乡有神灵存在,你可以选择信仰。
不愿意也没关系,爱追求刺激可以去妖怪们常去的店铺转转,试试看和非人类交谈甚至成为朋友。
或者组团到雾之湖钓钓鱼,通往那边的路没什么危险,景色风光也还不错。
教书、工匠、开家花店或者居酒屋招待客人,都可以,你能选择任何你想要的生活,其实要比外界自由多了。
因为在人间之里,你不用发愁吃喝和住房,有足够的时间去完成自己的追求,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触碰神秘,以魔法使为目标,听上去也不错不是吗?
可这一切的幸福生活都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你接受了妖怪神灵的支配!
1655 偶遇熟人
人类的安全是妖怪保证的,安稳的生活是妖怪庇护的,充足的自由是妖怪允许的。
一切的幸福生活,都建立在‘人类受到支配’这个大前提之下。
这样真的好吗?
不知道。
毕竟对幸福的定义人人都不同。
但至少对云天和魔理沙来说,这样的幸福是他们无法接受的。
因为那等于是你自己承认了不如别人的这件事。
你原本是有能力自己保证安全,有能力自己创造安稳的生活,有办法主动追求自由。
你的幸福,原本是可以依靠自己的双手获得!
而现在,有人把幸福送到了你的手上,你接受了。
代价是什么?
是放弃了努力、放弃了追寻的过程,直接开始享受甜美的果实。
这是坏事吗?
说不上。
但不能忘了,这颗果实不是你自己种出来的,而是别人施舍给你的。
给你了,是你的。有一天不给了,你就会失去一切!
所以,魔理沙才会与家人决裂,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人间之里这个幸福之地,过上了一种连饭都有时会吃不饱的辛苦生活。
她就是想证明自己。
证明雾雨魔理沙不比别人差,证明雾雨魔理沙能依靠自己的双手获得想要的一切,证明。。。
妖怪绝不是居于人类之上的物种!
没人知道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在这个过程中吃了多少苦,没人知道魔理沙为了走到如今这一步经历了多少磨难。
但结果是,她成功了。
离开人间之里这个安全的庇护之所,她一样活了下来,并且一步步的成长、蜕变直到今日。
这个以普通魔法使自居的人类少女,已经成长到了足以和大妖级别强者过招的程度。
甚至借助符卡规则,她未必没有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