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烟绯的话,一群人惊愕。
这怎么能叫受贿呢,璃月律法上,没有写这是受贿啊。
“因为你在帮助别人受贿,所以同样也是受贿。”
烟绯继续开口道:“受贿有五种类型,第一种就是索贿,索贿是主动收,不是被动收,在某种情况上,就是敲诈勒索,根据璃月法典,索贿是要从重处罚,那因此索贿需要不需要为人谋取利益呢?索贿是不需要为人谋取利益的。”
“只要你索贿就会构成受贿罪,所以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小问题,那就是骗贿构成不构成犯罪??”
“骗贿?”
听到烟绯的话,在场的人一愣,什么叫骗贿?是骗人吗?
“举个例子吧。”
看到众人的反应,烟绯思索了一下,开口道:“我烟绯有一个工程要发包,例如建造璃月律师所,得找人帮我建,胡桃是我的好朋友,找到我希望能够让她来建造这个璃月律师所”。
“我跟胡桃说,你看咱们关系这么好,有钱赚我当然要考虑你,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卯师傅的女儿香菱也盯上了这个璃月律师所,这里卯师傅的身份要比我大,如果我是一级,那么卯师傅就是二级,香菱的身份也自然要比我高对不对?”
“香菱想要包下这个工程,那我肯定要给比我身份大的卯师傅女儿,因为香菱的老爹身份比我大,我肯定要照顾他女儿。”
“胡桃跟我说我有没有什么办法,我说变通的办法也不是没有,胡桃你愿不愿意出一笔钱,让香菱退出,我来去做这个工作。”
“胡桃问我大概需要多少钱,我说你也知道这个工程很肥,大概需要两百万摩拉,我给香菱,香菱拿到了钱就会退出,而你承包下这个工程,赚到的不只是两百万摩拉。”
“然后胡桃就给了我两百万摩拉,其实我在骗胡桃。”.
第298章:烟绯:我的风格就是收钱不办事,霄宫“挑衅”九条(二更,三千五字)
“其实香菱根本就没有兴趣去承包这个工程,这两百万摩拉我独吞,这就是骗贿,各位应该听明白了吧。”
说到这,烟绯顿了顿,继续道:“大家觉得骗贿是什么罪?是诈骗罪?还是受贿罪?”
“原来如此。”
听到烟绯的话,在场的一群人恍然,有人点头道:“跟我想的差不多,但我就是说不出来~,不知道为什么。
“我也是,有时候我明明知道那个意思,但是想要说,却又说不出来,不知道怎么说-。”
“同道中人啊,俺也一-样!”
“肯定是诈骗啊,烟绯小姐你都说了,这是骗贿,这就是欺骗对方,骗对方的钱。”
“是啊,骗胡桃堂主的钱,这肯定是诈骗罪,和受贿罪没有关系的,这必然是骗钱,诈骗罪。”
“没错!”
..........
一个又一个人开口,几乎所有人都是觉得这是诈骗罪。
烟绯都说了,这是骗贿。
欺骗胡桃堂主,骗了两百万摩拉,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不不不,这是受贿。”
对于众人的话,烟绯摇晃了一下戴着法冠的小脑袋:“这是一个钱权交易,很简单的道理,胡桃堂主为什么给我钱?是因为我骗了胡桃堂主?还是因为我有权利?我有权利。”
“因为我有发包的权利,甚至胡桃堂主内心也知道可能,可能香菱不一定会拿两百万,你说多少钱我都给你,就是因为这个意思,所以认定为受贿。”
“一旦认定为受贿,那你们觉得属不属于索贿?索贿的本质是主动收,而不是被动收,所以这直接认定为索贿。”
“当然,索贿是属于加重情节还是从重情节?是从重情节,不是加重情节。”
看到口若悬河的烟绯,在场的很多人眉头皱起。
他们听懂了烟绯说的话,可是又感觉到脑壳有点疼,这看上去好绕口,好复杂的样子。
不过大部分人还是很快就吸收消化完烟绯所讲的知识。
因为烟绯讲的虽然有点绕,但他们还是听懂了,理解了。
“原来如此,原来这是受贿。”
“我还以为是骗贿,看来还是要多学学律法,不然的话,寸步难行。”
“是啊,璃月的法典可没有这种情况,这是后续要补充进去的案例吧。”
.......
一个又一个人惊叹的看着烟绯开口。
他们真是开了眼界,原来这个是受贿。
他们所有人都认为,这是骗贿,没想到会是受贿。
“第二个我要讲的,就是收受贿赂。”
此时,烟绯继续道:“收受贿赂一定要他人谋取利益,这个谋取利益可以是正当利益也可以是不正当利益。”
“我们所知道的谋取这是一个目的化的表述,之前我们说过刑法中的目的犯需要不需要实际行动?不需要的,因为这是一个主观超过要素。”
“绑架以勒索为目的,要不要勒索成功?拐卖以出卖为目的,要不要出卖成功?这里面的为他人谋取利益,也不需要实际实现,只要有这个许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