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在三年内开发第一阶段,
同时会对购买的天水围土地范围内,进行相应的配套设施的建造,
比如说修路,公园,医院,学校,商场,电影院,
还有前期的投资,施工进度,
等等等等······
而陆氏家族在以地皮入股的时候,同时要做到根据合同,配合秦烈完成相应的拆迁,
治安,环境等问题的处理0 .....
可以说,双方都把能想到的,且合理的事情,全部以条款的形势签订了在了合同上。
当然,违约金是必然存在的。
不管是,都赔不起这个天价违约金!
一切的一切,全部罗列在合同里,十分清晰且明确。
而陆氏家族的人看到合同以后,更是十分满意,果断签订了合同。
同时,还有不少陆氏家族的人,打心眼里觉得秦烈缺心眼!
竟然敢和他们签订这样的合同?!
合同签了,那就代表秦烈势必要绑死在了天水围,
以后,就算天水围发展不起来,可是有了这份合同,秦烈也得对他们陆氏家族赔的倾家荡产,
他们稳赚不赔!
当然,秦烈心里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话说,在秦烈看来,就算天水围不能完全发展起来,
但是只要他按照合同上的,将自己从陆氏家族买下的天水围那块地发展好,
他3.7绝对能大赚特赚!
这也不是开玩笑,
另一个世界中的李大亨,甚至都没有完成和陆氏家族的约定,但是都从这项目中捞了一百多亿,
而秦烈可是想着要彻底将天水围发展起来的。
秦烈要是真的做到了这点,
那他以后的根基,就比这片土地还要稳妥了。
别忘记了,只有秦烈才知道后世,被李大亨发展起来的那块在天水围的地皮,有多赚钱!
这一次,不管是秦烈还是陆氏家族,都觉得自己才是赚大的那个,
亏得是谁?
没人亏。
这就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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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和记黄埔,李大亨和船王打起来了
虽然陆氏家族给的地皮价格很便宜,但是架不住秦烈买的量大,
所以光是这些地皮的价格,秦烈也要支付四千万。
但是因为秦烈考虑到马山要开始第一期的工程,到时候会需要大量的钱。
所以和在秦烈和陆氏家族签订的合同上,四千万将会分期付款,
第一期一共一千万,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秦烈就已经交付给了陆氏家族,
而剩下的三千万,将会在后续开发天水围地皮的时候,慢慢付清。
当然,是在天水围的开发合同到期之前。
同时,合同上也写明了第一期的工程范围,秦烈要开发足足一百万平方米才可以,
可不要觉得一百万平方米很小,
按照秦烈和陆氏家族的约定,还有合同上明文写好的条约,
在这个范围内,可不仅仅只是秦烈要盖的05楼盘,还有对应的配套设施,都要搞起来,
这可是一个日积月累的大工程,不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见到收益的。
但是相对而言,等天水围的开发逐步完成的时候,也就是秦烈赚大钱的时候。
然而就在秦烈和陆氏家族签订好了合同的时候。
另一件大事,终于露出了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