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2)

凌云看着手中,那一沓还带着体温的折皱钞票。

“小哥,老妹我最近手头比较近。前段时间借一个姐妹三十万,到现在还没还呢,手头只有这么多了,你多担待。”

身材瘦削的少女,翻遍裙子的口袋,找出了几张钞票,也塞到了凌云的手中。

一时间,周围的少女,有的在翻挎包,有的在翻口袋。她们掏出了身上能掏出的所有钱。

很快,凌云的双手间,塞满了大量的钞票,其中甚至还夹杂着几个钢镚。

看着怀中的钞票,凌云默默地说道:“感谢各位老姐的善心,可是这么多钱,我也没地方装啊。”

话音刚落,凌云的眼前,便出现了一个手提包。凌云还没反应过来,那个涂棕色指甲油的少女,便一把将凌云怀中的钱夺过,然后一个劲地往手提包中装。

没多久,棕色指甲油少女,便将手提包递到了凌云的怀中。

“这样就方便多了吧!”少女开心地笑道,满脸的古道热心。

“啊……多谢。不过我有个问题啊,”凌云关切地问道,“老姐们家都住在附近吗?你们把钱都给了我,过会怎么回去啊?要不,我还是给各位留点路费吧?”

“瞧小哥你说的,你想得太多了。这都是小事,正所谓帮人帮到底!”

身材瘦削的少女,不屑地摆了摆手。那大度的姿态、不羁的神色,恍惚间,凌云甚至感受到了一丝豪迈之情。

“对啊,走路回家而已,才七八公里呢!我们就当是锻炼身体了。”浓妆艳抹的少女回答道。

“对了小哥,你要不要留个银行卡号,也方便以后老妹们接济你。”

刚刚还在手中放出团火焰,威胁凌云的少女,此时语气亲切地说到:“打款时,我们前头按个1,直接闭眼按0,打多打少是个缘嘛!”

一时间,冰冷而阴暗的小巷中,竟如水泊梁山中的聚义堂般,暖彻心扉。

“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片爱,世界就……”一段熟悉的旋律,在凌云的心中奏响。

如果不是知道,自己刚刚对这群人用了魅魔权能,凌云都能流出感动的泪水。

“那我先走了。”凌云提着装着钞票的手提包,向少女们挥手告别。

“有空常联系啊。”少女们也开心地向凌云挥舞着手。

看着凌云远去的身影,少女们有些恍然得失。

忽然,她们想起一件事……

自己还没向刚刚的秀气少年,要个联系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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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有时会在做兼职工作的时候,偶尔走个神。他会思考,虽然是平行世界,但这个世界的父母,还算不算自己的父母。这个世界多出来的便宜妹妹,算不算是自己真正的妹妹,自己到底有没有义务来抚养照顾她。

当然,凌云现在必须停止思考这些无聊的哲学问题了,因为他需要先想办法应付眼前的这个女人。

虽然说顾客是上帝,哪怕是做“酒托”,也需要有敬业精神……啧,不行,敬业不起来。眼前的女人,实在说不上讨喜。

凌云所在的“伊丽莎白宫”,是一个综合型的娱乐中心。凌云现在,正在这家娱乐中心的酒吧部做兼职——靠着在里面做“酒托”,来补贴家用。

其实凌云不只是当酒托,他有时还需要根据人手安排,去伊丽莎白宫的KTV部,顶一顶班。当然,无论在酒吧部工作,还是在KTV部工作,只是工作细节上不同——一个是暗着骗,一个是明着骗,实质在凌云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同。

由于前世的某些经历,凌云其实是很厌恶这类工作的,毕竟这总让他想起他的前女友。

不过正所谓“屎有多难吃,钱就有多难赚”。重生到这个世界的一周后,当凌云了解完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困境,正一筹莫展于"一个高中在读生,该不该去便利店打零工"时,一个电话便打来了。

电话里,一个陌生的女人咆哮着,问凌云为什么整整一周旷工,没来伊丽莎白宫坐班,并且威胁要扣光凌云这个月的工资。于是凌云就糊里糊涂地来到了工作地点,糊里糊涂地开始当起了酒托。

凌云如今已经下不了船了,一想到重生后,在家中第一次看到妹妹时,她那副面色枯黄、脸颊骨都凹陷下去的样子,凌云他就知道,他只能将错就错地继续干下去了。

酒吧内的音乐,是如此的嘈杂。人们在音乐、灯光和足量酒精的加持下,已然放下了自己平日里矜持、衣冠楚楚的模样。正如,正在自己面前这个,跟自己大谈,自己如何凭借资本和巧劲,反手为云覆手为雨,在股票市场里大杀四方的“富商”——也不知道她说的是真的,还是在吹牛逼。

凌云一边用一种崇拜的、天真的眼神望着这个肥胖臃肿的女人,一边用一种假装的优雅姿态,做作地喝下了一口鸡尾酒——他也确实需要喝上几口酒,稍稍麻痹下自己的感官系统,才能继续和眼前这个女人周旋下去——首先,这女人的样子,长得很遗憾、很可惜;其次,这女人自以为风趣的聊天内容,在凌云看来,其实蛮无聊的。

女人点起酒水来,实在是大手大脚,完全不在意价格。但凌云作为设局人,自然是知道价格的。他有些心疼这个女人的钱包,他也知道,在这酒吧里,他和眼前这个女人下肚的每一杯酒,都会喝掉妹妹的新裙子和新皮鞋的钱。

但这似乎都无所谓了——反正只要他不断地陪酒,女人不断地买酒,那么今天他在酒水上的抽成,将会大大提高。反正只要把这女人喝倒了,他就可以早早收班回家了。

两人都自比猎手,将对方当作猎物,都认为对方会先醉倒,自己会占到便宜。所以,这波,叫双向奔赴,叫双赢。

第二章 魅惑之眼

今天凌云所扮演的角色,是一个刚刚失恋的男高中生。因为情场失意,所以才来酒场买醉。凌云本身属于长得比较清秀的款式,加上他高中生的年纪,以及些许有意无意的挑逗,很快便钓上了眼前的这个富婆。

几轮下来,凌云感觉自己有些顶不住了。鸡尾酒是一种很有欺骗性的酒类,对于大部分甜口的调制鸡尾酒,很多人会因为它的可口而停不下。但鸡尾酒的基酒通常以烈性酒为主,所以大部分鸡尾酒,酒精度数其实很高。

喝了若干杯昂贵得吓人的鸡尾酒后,凌云明显感觉自己的酒劲上来了。至于眼前这个女人,虽然也略带醉意,但居然看来还是支棱的很——想把她放倒,看来还要不少时间。考虑到明天还要上学,凌云需要用一些小技巧了。

“抱歉,我去趟洗手间,请稍等一下。”凌云这么说着,离开了座位,向洗手间走去。

走进洗手间的隔间,扣上了门锁,凌云将背靠在了门上,长长地吐了口酒气。

他用手捏了捏自己口袋,口袋中有一个小瓶,瓶中装的是吐根糖浆——这种糖浆一般被用于食物中毒后的催吐,是一种强效催吐剂。寻常人喝了这玩意,只需等待二十分钟,就会吐得天旋地转,能把胃酸都吐干净。

大约在十分钟以前,凌云便趁那富婆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往嘴中滴了点吐根糖浆。他掐着时间,感觉发作时间也差不多了。很快,他便感到了一股强烈的反胃感,他开始猛烈的呕吐了起来。呕吐感一阵接一阵的传来,如浪潮一般。凌云将胃中的酒水全都吐入了马桶中。

他以前曾尝试过抠喉咙催吐这类老套的办法,但试过了几次后,他就遗憾地发现,自己的抗性提高了——简单来说,就是吐不出来了。所以,他只能被迫用这种催吐剂。

高强度地呕吐后,凌云觉得自己的胸骨都快断掉了。他胃中的东西大体已经吐完了,但他还是止不住的干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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