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啊……算是谈过吧。”凌云随口回答到。
“欸?什么时候的事?”凌云的回答,显然和余海蓝预想的不同,余海蓝一下就被勾起了好奇心。
“前世。”凌云老实回答到,“前世,我谈过一个女朋友。”
“这是什么新的冷笑话吗?”余海蓝显然觉得凌云在跟她开玩笑,“还是说,凌云你是信教的?相信有前世这种东西。”
“唉,你要是不信的话,你就姑且这么理解吧——我做过一个梦,梦到了我的前世。前世里,我谈过一个女朋友。”
“是梦啊……”余海蓝继续追问到,“那你说的那个梦,后来是怎样的?”
“后来啊……后来我梦到我被出轨背叛了。然后我悲愤过度,饮酒过量,酒精中毒死了。”
“啊?没了?我要听细节啊!”余海蓝一脸地不可置信,“而且,这不完全就是个噩梦吗?”
“嗯,确实是个噩梦。”凌云强颜欢笑到,“至于细节……我又不是受虐狂,噩梦的细节,我记那么清楚干嘛。”
“所以说来说去,你压根没谈过恋爱嘛!”余海蓝语气中,透着嘲讽。
“我不都说了,我前世谈过一次。”凌云反驳到。
“啊对对对……”余海蓝敷衍到,“那你将来,如果谈恋爱的话,你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女生?”
“其实,我不是很想谈恋爱,所以,这种话题对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凌云淡淡地说到。
“你这不是耍赖吗?”余海蓝瞪着凌云,“明明说谈心,我说了,你却不说,不公平!”
“行吧,你非要我说的话……”凌云晃了晃手中的咖啡罐,发现罐中的咖啡已经喝尽了。
凌云看向了路边不远处的垃圾桶,他举起手中的空罐,瞄准了垃圾桶的敞口,“我其实对恋人最大的要求,说到底,只有一个。”
“忠诚。忠诚是人类最可贵的品格,不是吗?”凌云将手中的空罐投出,空罐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掉入了垃圾桶的敞口中,“没有忠诚,再美好的容颜、心性,都是无用之物。”
同余海蓝又简单聊了一段时间,十一点钟,两人告别后,凌云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草草地洗漱了一番,凌云便躺倒在了床上。
睡梦中,凌云梦到了一段,前世的回忆。这段记忆,是他一直不愿意回想起的。
第二十二章 旧梦·其上
惨白的灯光下,凌云的眼睛一直盯着电脑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的敲击。顺手拿起手边的一次性纸杯,用余光瞟了瞟,才发现纸杯中不久前倒的咖啡又喝光了。
今天晚上凌云已经连喝了四杯速溶咖啡了,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动的频率有些异常。尽管眼皮打架得厉害,但凌云觉得这咖啡再喝下去,他说不定会猝死在工位上——也不知道如果真“殉职”了,公司给家里头的抚恤金高不高。
忽然,他闻到了隔壁的工位上传来了一阵烟味,他转头,惊讶地看到李洛那家伙,居然坐在办公椅上,自顾自地点燃了一支中南海。
“你加班加到脑子坏掉了?烟味要是散不掉,明天被闻到了怎么办?一次罚300啊,你还真就白给公司干活的是吧?“凌云一个箭步冲到办公室门前,拉开了厚重的隔音门。打开门的一瞬间,齿轮和运输带传来的轰鸣声从门外如浪潮般传来。
门外,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自动化流水线,每条流水线上的长凳旁,密密麻麻坐满了神色麻木的工人。
他们如同机器人般用手中的电动螺丝刀组装着从流水线远处缓缓移动而来的各式零部件——这道厚重的隔音门,正是这个生产车间里,白领工人和蓝领工人的分界线。
“没事,现在离明早处长来上班巡检的时间还早着呢,烟味散得很快的。再说,现在办公室里就你,只要你别介意我在这里让你吸二手烟就OK了。“李洛神色淡漠地斜靠在工位上,继续吞云吐雾。
凌云和李洛是大学时代的舍友,两人关系处得不错,算是半个朋友——说起来,现在的这份工作,当初还是凌云介绍给李洛的。
“这沙比工作,我当初就不该听你的……唉。“李洛猛吸了一口烟,吐出了一口长长的烟气。
“狗儿子,你还好心当驴肝肺。当初你自己欠了好几万,急着要还钱,我才给你介绍这工作的。“凌云冷冷地撇了一眼李洛,转头看向远处的流水线。
虽然李洛说的不过是狗儿子的狗话,但作为李洛名义上的好爸爸,凌云懒得同李洛计较。李洛很明显是有工作情绪了,才会搞出那么多反常举动。别说李洛现在心态差,凌云也一肚子怨火不知向哪发泄。
今天是他们连续熬夜加班的第五天了,为了方面加班,尽心尽责地为狗老板赚钱,他俩甚至把折叠床给搬进办公室了。
“等钱攒够了,我要脱产半年,直接去考体制,绝对不在这边受这些气了,“李洛将烟摁灭在了装了水的纸杯中,“你也注意下休息吧,你脸色太难看了,煞白煞白的,赶紧去折叠床上眯一会吧。“
“没办法,璇姿最近想换一款新包,老跟我念叨呢。要不然你以为我愿意一天14个小时的坐在这加班?“凌云坐回了工位,准备继续把剩下的项目做完。
“属实是老舔狗了。整天女朋友,女朋友——女朋友是你爹啊?“李洛站起身来,狠狠地伸了个懒腰,腰颈间发出了“噼噼啪啪“的轻响,“说起来,你知不知道那家伊丽莎白宫,市里头新开的那家温泉度假中心,我看外面装饰挺高档的嘛。我们把剩下几天的班加完以后,去那放松一下吧。“
“你不如先用手机查查那边的价格。我听说那边单是门票价就要九百多来着,里面的服务可能还要另花钱呢。你小子钱多到没地方花了?”凌云头也没回,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电脑屏幕,“再说了,鬼知道是不是干净的场子。你个单身狗,自己想去就去,别拉上我。“
“应该算……是干净的吧?我前段时间看到你女朋友也去了啊,我亲眼看见的哦。她能去,你干嘛不能去?”李洛嘟囔着,坐回了工位,“你在这边像条狗一样在干活,你女朋友我看过得倒比你爽。包、鞋子这种东西,永远是买不完的,我看晚几天买也没啥事。女人不都是属龙的,就喜欢往山洞里屯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你现在姑且也是个科长了,结果活得比外头的工人兄弟都累,何必呢?真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是吧……”李洛揉了揉自己僵硬得像树干的脖颈肉,说着没咸没淡的垃圾话,正准备继续干活时,忽然看到隔壁的凌云,早已转过头来,直勾勾地盯着他。
“你啥时候看到她去那个,莎白……什么莎白宫的?“
“就前段时间我休假的时候啊,这个月5号的时候啊。”李洛有些莫名其妙,他点开了电脑右下角的日历,确认了下,“那个伊丽莎白宫,不就是泡温泉按摩,还有搞SPA的地方嘛,这有啥的。”
“问题是,4号的时候,璇姿她说她母亲身体有些不舒服,她回东云市老家去看她母亲去了,她七号的时候,才给我电话,说她刚回明海市这边。所以按理说,5号的时候,她不该在明海市啊?”
可能是熬夜熬得过头了,凌云感觉自己的思维有些迟钝,脑子有些嗡鸣作响。
“要只是去按个摩泡个温泉,她为啥要撒谎骗我啊?”凌云忽然感到了一丝不安。
“应该是你想多了吧……”听了凌云的话,李洛忽然意识到自己说不定不小心捅了什么大篓子,一时间紧张了起来。
凌云和璇姿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当年为了追到她,凌云的求偶过程,堪称从万军丛中杀出来的血路。女友璇姿说不上是倾城之貌吧,但也可以算得上半个系花了。
据凌云当时自己的估算,自己的竞争对手,至少有不下20个了。为了追到女友,他可以说是把自己这辈子所能想到的心机伎俩都用上了。
两人正式确认关系后,为了不亏待女朋友,凌云可以说付出了自己能给予的全部精力和生活费。
出门旅游,自己出大头;在外面的餐馆吃饭,自己全额付款——凌云至今还记得,有段时间,他为了给女朋友换一台配置好的笔记本,曾经连续三个月每天只吃馒头稀粥和榨菜,隔三岔五还得夜不归宿地翻墙去外面的酒吧里兼职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