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您有过冶游史吗?”
凌云愣愣地望着眼前的医生,问到:“不好意思医生,冶……冶游史是什么?“
素白的医用口罩下,凌云看不清医生的表情,凌云只感觉医生用意味深长地眼神看了下自己。医生没理会凌云,转头在键盘上敲击了起来,他还忙着接治门口等候地大批患者呢——皮肤性病科永远是这般的人满为患。
“梅毒,应该还没发展到二期。记得每周来医院打青霉素针。具体的情况和疗程,还需要再做检查。总之,你先拿着单子,去找门外的值班护士。”
医院门口,李洛坐在公共灭烟器旁的石椅上,抽着烟。看到凌云走出了医院,李洛迎了上去。一瞬间,李洛忽然感觉自己认不出凌云了——眼前的凌云,仿佛老了十岁,眼神中充满了颓废和落寞,身形枯燥轻飘得如同秋天时,路上被行人践踏过的落叶。
“怎么样,医生怎么说的?”
凌云抬头看了眼李洛,他想说些什么,都忽然感觉已是无话可说。他感觉自己的精神、他的生命能量,在这短短一周的时间里,已经被消耗殆尽了。不知怎么地,凌云忽然笑出声来了,把李洛吓了一跳。
“我忽然感觉,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真的好没意思啊。“凌云对着李洛,露出了一个难看的苦笑,“真的,我真的干脆死了算了,这太受罪了。“
失魂落魄的凌云,告别了李洛。在街上兜兜转转几个小时后,他走进了一间夜店。
夜店的灯光十分的晃眼,在凌云醉眼迷离的视野下,这些映照在天花板上的灯光,就好像一幅幅可怖的壁画。
凌云趴在荧光闪闪的桌台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往嘴中灌着烈度朗姆酒。他不知道这款朗姆酒是什么牌子、也没关心价格是多少。
换在过去,崇尚节俭主义、一块钱能掰成两块钱的他,是不可能来这类销金窟中的。但他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他已经失去的自己的人生方向了——买房、努力工作、赚钱,这些事情又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趁早花完趁早去死算了。
他隐约记得,离开医院前护士叮嘱过他,打完青霉素后最好别饮酒——但他已经无所谓了。加上旁边这个明明在搔首弄姿,却是一副清纯脸蛋的“小姐姐”的劝酒下,迷糊不清的他,也只能将这些叫不上名的洋酒,一杯一杯地胃里倒。
他知道看起来对他“一见钟情”的小姐姐,大概率夜店里的酒托。但这又如何呢?花在这些靠着自己努力来诱骗顾客消费的“特殊推销员”身上,也比花在自己的前女友身上强一百倍。
李洛说,他想帮凌云出口气。他说,他要叫几个社会上认识的兄弟,去前女友璇姿的工作单位、小区、父母家里,都去大闹一番。最好在贴个横幅,搞个扩音复读喇叭,让全明海市都知道这个女人的面目——说不定还能上个新闻热搜。
但凌云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算了。倒不是什么念旧。虽然他现在也很想让前女友去死,哪怕是社会性死亡。但考虑到自己母亲的心脏病,加上对方父母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所以凌云不想闹大。
一杯又一杯,迷迷糊糊中,凌云不知喝了多少的烈酒,他开始感觉到眩晕。胃部的强烈不适似乎在警告他,今天的饮酒量已经过量了。但饮酒后带来的多巴胺分泌,却又让他欲罢不能。
喝吧,喝死算了——喝醉了,生活中的烦心事,就会被抛在脑后了。
酒令、飞花令、摇骰子,噪杂震耳的音乐、以及闪烁的光束,凌云感觉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他的心率又开始变得不正常了,夜店里面音乐的震动声,仿佛也将他的心跳弄得七上八下。
他的呼吸逐渐感到困难,他开始大口的喘气,喉咙中发出虚弱的声音,但是在巨大的音浪声中,这份微不足道的低吟,完全被享乐、欢腾、癫狂的浪潮所吞没了。
看到凌云瘫倒在桌面上,仿佛睡着了一般,酒托小姐不以为然。她悄悄起身,来到了人多的另一桌,开始了新一轮的酒令。她唯一担心的,无非就是刚刚这名出手还算豪迈的客人,在打烊需要结账之时,会因为过度酒醉,而难以叫醒。
第二十四章 镜中的自己
“哥,该起床了,快点。”感受着身上的重压和剧烈地摇晃,凌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便看到了骑在自己身上的凌月。
抬头看着骑在身上的妹妹,见妹妹低头看着自己,凌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他只是将头转开,侧翻了下身子。然后,凌云抓住被沿,用被子将自己的头罩了起来。
“快点起床,我已经把早饭做好了。”看见凌云的举动,妹妹奋力地想将凌云头上的被子掀开,而凌云的手,则死死地抓住了被子边缘。
“不要,被子外面很冷!而且今天不是周六吗,为什么要这么早起床?”凌云铁定了心,打算睡个回笼觉。
“可是我已经把早饭做好了。”妹妹大声反驳到。
“今天难得不是我做饭,而是你早起做饭,我很感动,你真的长大了!”凌云将头探出被子,含情脉脉地看着妹妹的脸,“所以说……”
凌云又把头缩回了被子中,闭上眼睛,“所以说,被子外真的太冷了。你做的早饭,我过会睡醒,自己去加热就好。”
凌云感觉自己身上的重量消失了,妹妹从他的身上起来了。
昨晚似乎做了个噩梦,一晚上睡得迷迷糊糊,也不知道梦到什么乱七八糟的。凌云现在感觉自己睡眠严重不足,他准备趁着这个难得的周六早晨,好好地补补觉。
忽然,他感觉自己周身一凉,寒风刺得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猛然睁眼,发现盖在身上的被子已经被妹妹抽走了。
“怎么样?现在清醒了点吧!”手上抓着抽来的被子,妹妹调皮地笑着,“想睡觉,中午再睡嘛。”
坐在餐桌前,看着桌面上的一盘颜色有些发褐的煎鸡蛋,以及一杯热牛奶。凌云问到:“你煎鸡蛋的时候,是油放少了,还是火候过了?”
“应该是煎过头了,”配着牛奶,妹妹毫不在意地咀嚼着口中的煎鸡蛋,“不要在意这种细节嘛。煎过头的鸡蛋,吃起来,别有一番烧烤的风味。”
吃完早餐后,妹妹将筷子一放,便起身往房间走去,随后,从房间里拿出了一个手提包,放在沙发上。然后,开始穿起了鞋。
“哥,麻烦你洗碗了,我今天早上有训练任务,要出去一趟。”
啧,大早上就为了吃个煎鸡蛋,就把我从被窝里拉出来,去外面直接买早餐不好吗——而且还要我洗碗,我愚蠢的妹妹哦。
吃完早餐后,凌云耐住性子,将碗筷收拾进了水池。然后拿起沾油的煎锅,开始刷起了锅。等他收拾完厨房的卫生,走到大厅,发现妹妹已经出门离开了。
走进浴室,调试了下水温,凌云开始了沐浴。入冬后,气温低得有些出乎凌云的预料,凌云决定洗个热水澡,暖暖身子。
将洗发露打在头发上,搓起泡泡后,凌云将头伸入了花洒下。水流冲散了头上的泡沫,向下流淌到了他的脸颊上。
凌云喜欢在洗澡的时候思考问题。说起来,洗澡本身就是一件很能激发人“心流”的事情。在洗澡时思考问题,再复杂的问题,也不能扰动凌云心中的焦虑感。
“那个猎魔者少女不可能放过自己。虽然余海蓝答应保护自己,但余海蓝不可能全天候待机。自己昨天成功用魅术,成功魅惑住了驱魔者。但很明显,对方对于魅魔的魅术,存在一定的抗性,仅需十几秒的时间,就能恢复神志。”
凌云闭着眼睛,摸了摸浴室窗台上,拿到了洗面乳。将洗面乳的泡沫打散在脸上,轻轻揉搓起面部。
“自己现在掌握的能力,只有魅惑之眼这一项。魅惑之眼的发动条件,是在一定距离内,对方看向自己的眼睛时,才能成功。这显然是有应对方法的,因为对方完全可以选择不与我近距离接触,而是选择用枪支,在远处射杀我。”
“而且对方知道我的工作地点,说不定连我的学校、家庭住址都知道了。想暗中下手的话,到时或许连向余海蓝求救的时间都没有。”
冲干净脸上的洗面乳后,凌云挤了点沐浴露,涂在了身上。
“所以,现在只有两条路。第一条路,就是逃命,等风头过去了,再回家。第二条路,就是想办法,封对方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