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妈。男孩子,胃口会小一点,”夏兰笑着说道,“我也吃饱了。我们可不像异能者和猎魔者,体能消耗大,进食量也大。”
夏槿停下了手中的筷子,小口地咀嚼着嘴中的食物,吞咽了下去。然后,她抬头,用一种冷漠的目光,看了眼坐在凌云旁边的夏兰。
忽然,夏槿说到:“之前一直没听你提过呢,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被二姐忽然问了这种问题,夏兰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凌云看了眼夏兰,说到:“也没什么特别的,和大部分情侣一样。就是偶然认识了,然后熟悉后,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
“欸,这样啊……”夏槿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眼神,看了眼凌云,然后转头对着夏兰,继续说到:“我想听细节啊。三妹,人家男孩子不好意思说,你说说嘛。”
夏兰深吸一口气,然后说到:“要是说我们认识啊,那就得说到一个晚上了。那时,我在一个小巷里,看到了凌云。当时,他被几个小太妹给骚扰了。我当时让刘姐出手,把那些小太妹赶走了。”
不顾身旁凌云困惑的眼神,夏兰继续扯着谎:“把小太妹赶走后,他为了感谢我,就请我吃了个饭。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以后,就熟络起来了。”
“哦?老三,你可你从来没跟我说过这事,”坐在餐桌主座上的夏母,对这个话题,显得很有兴趣,“你们两个的相遇和经历,颇具浪漫主义嘛。”
凌云坐在一旁,悄悄低下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说实话,听完夏兰编纂出的两人的恋爱史——他差点没绷住,当场笑出声来了。
这算什么狗血剧情?是英雄救美,还是美救英雄?
“嗯,那看来你们两个,确实很有缘。”听完夏兰编纂的恋爱史,夏槿也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她低下头,开始继续进食了起来。
晚餐结束后,看了看时间,夏兰说到:“你要回去了吗?如果要回去的话,那就坐我车,我送你回去吧。”
凌云看了看,坐在沙发上的猎魔者少女——他连忙说到:“那就麻烦你了。”
凌云来到夏母的面前,说到:“抱歉伯母,时间有点晚了,我明天得早起上课的,可能得先回去了。”
“嗯……也好,那就不留你了,有空常来啊,”夏母转头看向夏兰,“老三,送小凌回去吧。”
与夏母告别后,凌云和夏兰坐上了来时的布加迪跑车,在夜间的公路上缓行。
“你的二姐夏槿,就是我要找的猎魔者。”坐在副驾驶位上,凌云对正在驾车的夏兰说道。
“嗯……居然真的这么巧。我就说,刚刚你们的气氛,很奇怪,”凌云说到,“那你打算这么办?你想要我帮你,除掉我二姐吗?”
凌云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看夏兰,沉思了起来。
“你的二姐,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也不知道她会采取什么行动,所以还是先静观其变吧。”凌云说道。
“你要不要考虑,这段时间,暂时搬到明海市。这样,我也好派人保护你。我也不知道,我二姐会有什么动作。”夏兰一边说着,一边盯着车前的路况,“我可以帮你租个房。”
“这件事,让我考虑一下吧……我会尽快给你答复的。”凌云说到。
话说到这里,便告了一段落,两人之间,陷入了沉默。
过了一会,凌云忽然意识到什么,他转头看向正在开车的夏兰,说到:“你和我同龄,还差一岁才成年吧,未成年不是不能考驾照吗?”
“是这样的,怎么了?”夏兰面无表情地握着驾驶盘。
“那你现在,不就是在无照驾驶?”凌云惊讶地看着夏兰,有点没理清她的脑回路,“司机呢?下午你来接我时,不是有司机的吗?”
“我考虑到我们的谈话内容,可能有些敏感,所以我没叫司机来开车。”夏兰解释道。
“你说的有几分道理,但我还是有个问题……你,开车技术怎么样?”凌云紧张地看着夏兰。
“其实没开过几次,不过放心吧,应该不会有事的。”夏兰转头看向凌云,笑了笑——然后,她一脚踩下了油门。
“你……你给我等等啊!”凌云惊恐地看着仪表盘上,数值急速上升的时速,他下意识伸手抓住了副驾驶位上方的车顶前扶手,“别闹!你当你是秋名山车神吗?我不想陪你体验什么逮虾户啊!”
“你要对我的驾驶天赋有信心。对了,我送你到哪?”夏兰无视了凌云的劝告,一边轻踩油门加速,一边问道。
“……麻烦你,送我到中央公园的地铁站附近。还有,无证驾驶的夏兰车神,开慢点!除非你家钱多到没地方用,非想吃罚单。”
抓着车顶前扶手的凌云,深吸一口气——他正在思考,遇到现在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在心中,拜一拜哪路的神仙菩萨,保自己个平安。
经过一番狂飙突击,伴随着刺耳的轮胎摩擦声,两人到达了地铁站。
“关于来明海市租房的事,记得及时给个答复。”看了眼下车的凌云,夏兰提醒道。
凌云看了看车中的夏兰,无可奈何地说到:“夏兰同学,在这么快的车速下,你作为没开过几次车的新手,能安全把我送达到这里,我由衷地赞叹您的车技。”
所以,开得很好,但下次别再开了。
凌云默默地吐槽到。
第三十六章 方伯的心思
方伯可以说,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夏家。作为一名没有异能的男性,所有人都怀疑他是否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管家。但方伯用自己的机敏和智慧,帮助夏家度过了多次的难关,成功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夏家如今能发展到如此壮大的地步,少不了方伯的功勋。
当然,智慧和机敏,还是不够的。方伯之所以能把持夏家大小事务那么多年,参与夏家的决策层,也是因为一个众所周知的秘密——自从家主的丈夫死后,他就一直是夏家家主的情人。
或许,这就能解释,为什么眼前的大小姐,这个叫“夏榆”的女人,对自己抱有的不敬和敌意。
“方伯,你怎么能将家族在东云市的地,价格卖得那么贱?”夏榆显得很是愤怒,“你这不是完全中了对方的套了吗?”
夏榆是一个年近三十岁的女人,已然成婚,是夏家家主的大女儿、夏槿和夏兰的长姐。
一身漆黑的华裙,头上的发饰、手腕、手臂上的精致腕圈、臂链都是铂金所制。颧骨旁水蓝色的宝石耳坠,在屋内的灯光下,映照着她倨傲、不屑的上挑风眼。她的嘴唇上涂了巧克力色的深色口红,加上她那刻薄的细唇,一看就让人觉得——这是一个不好惹、脾气差的贵妇人。
方伯深吸一口气,压住心中的烦躁,回答到:“最近东云市的地价,确实跌得厉害。如果不是目前大小姐您急缺资金,我们也不至于挑在这个时间段……”
“你的意思是说,这还怪我了?”夏榆打断了方伯的话,愤怒地瞪着方伯,“我急缺资金,那还不是因为,我公司现在要做的,是一笔一本万利的好投资?你话里的意思,是说我的投资决策有问题吗?”
“没有的事,大小姐想多了,”方伯连忙解释到,“那笔投资我也帮您审过了,确实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