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保健大叔和作者知道……
大叔算是闭嘴了,但也不代表他放弃劝服蕾丝。只要一找到机会,他就会试着将蕾丝拉回正轨。
“说起来,那个叫纳斯克的小哥,就是你下一个目标吗?”
“啊,对啊对啊。你别看他穿的挺土,但可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鸡呢!”
一扫原先严肃的表情,说起这次的目标,蕾丝就兴奋的滔滔不绝。
然而大叔总会适时的泼她一脸冷水。
“我劝你还是别对他出手比较好。”
“什么意思?”
大叔总是劝自己改行,但劝自己回避某个目标,这还是第一次。
“干我们这行的,除有鉴定武器的眼光之外,鉴定人的眼光也同样不会差。那个男人很危险,不是你能对付得了的。放弃吧。”
这样一说,反而激起了蕾丝的挑战欲望。
越有难度,才越带感不是吗?
具有冒险精神的人,都会挑战更高的山峰。不是吗?
至于为什么?那就要引用一句名人名言————(为什么要登山?因为山在那里!)——by登山家乔治.马洛里
“一旦盯上了猎物,除非被我榨干,否则我是不会松手的。”
“哎,猎人和猎物只有一线之差。自以为是猎人,最终会变成更加优秀的猎人口中的一块小鲜肉。”
“我就是那个最优秀的猎人!”
蕾丝就抛下这一句话,便转身回到了前厅。
保健大叔就像是个操心疲惫的父亲,对‘女儿’的顽皮和不羁感到心累。
他希望是自己老了,失去了看人的眼光。
希望是自己安稳日子过的太多,而失去了对人的判断力。
希望那个叫纳斯克的男人,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危险。
2-3 旅店与故事
从大宝剑出来后,发觉街上人多了不少。
应该都是从城外回来吃午饭的吧。
说到这里,我也觉得肚子有些空虚。
人类世界的料理吗?还真想试一下,自从出生以来,吃的都是魔兽的肉。
同时还要解决住宿问题,接下来可能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要待在这个城市。
听闻了我的要求,蕾丝拉着我跑到她住的旅店——噗噗屋。
这名字该说有个性呢?还是不明所以?
你认识的地方,名字都那么奇怪吗?
虽然很我想吐槽,但作为一个稳重的社会人,我还是忍住了。
进到店内后,你会发现内部的装修还是很正常的。
与之前的大宝剑截然不同,是一家很正经的旅店。
这个时间点是用餐高峰,旅店一楼座无虚席。几个服务生打扮的人,端着餐盘忙得焦头烂额。
进出的人流量较为巨大,不停从我身边经过的人群让我难以靠近柜台。
这是战场!服务业的战场啊!
身经百战的我都不免心生退意,想着从这片战场中抽身出去。
“我们……换家店?”
“这可不行!我可是您的向导,自己挑的店,跪着也要冲进去!”
好像事关向导的职业精神,蕾丝完全没有退让的意思。
拉着我的手推攘近互撞的人群,强行挤到前面。
说真的,我很不擅长应付这种人多的场合。
宴会也就算了,必要的时候我也参加过社会名流操办的晚宴舞会。
但这种像是超市半价打折的日子,我看着都有点累。
蕾丝特喜欢瞎折腾,特意挑了人口密集度最高的路线走。
终于,我们来到了柜台。
那个一手拿着烟斗,一手拨着算盘的女人,似乎是这儿的老板。
见我们停在面前,也就抬头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