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1 / 2)

“去去去,谁告你男人有更年期的?”

“没有吗?”

“拜托你上课就好好听课,男人就没有更年期这个概念好吗。”

“我懂了!”,眼珠子溜溜地转了一圈,小手往脑门上一拍,黄仁雄肯定的说道,“肾虚,一定是肾虚!”

“啥?!”,刘森被吓了一跳,“你这小屁孩懂个屁什么叫肾虚。”

“嘿嘿嘿,嫂子,嫂子——”,贼兮兮的笑着,人小鬼大的黄仁雄把手柄一抛就向着房间的门走去,“我要告诉老爸老妈,我有嫂子啦!”

“真是服了你了。”,一把拉住黄仁雄那不安分的胳膊,刘森叹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塞到了黄仁雄的手上,“给你零花钱,边儿待着去。”

“老哥万岁!”

如获至宝的攥着手里的钱,黄仁雄一边欢呼一边跑出了房间,客厅里传出了后妈黄翠兰的说教声,刘森心想,大概是在责怪黄世杰不该伸手问自己的钱吧。

熊孩子走开了,房间又重新变得沉寂了下来,双手捂脸躺在床上,任由着自己思绪随风飘散。

“老哥你不是想当医生吗?”

后弟的问题再一次出现在脑海里,刘森努力地回想着过去的记忆,他却惊讶的发现什么都想不起来。

从意识回归到这个家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在想,他到底忘掉了什么东西,可是什么都记不起来。

没有过去的回忆,更不可能有将来的预知,刘森的存在就像是强制安装的垃圾插件一样,平白无故的就出现在了这个世界。

这种感觉很糟糕很糟糕,明明已经回到了家,明明已经找到了一直渴望的家人,可他和他们之间却像是隔着一道鸿沟。

时光未逝,音容未改,只是在不经意间,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许久的双方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种感觉还真是————

烂透了

......

刘森穿上了鞋子,推开了门,夏末的晚风吹乱了他的发丝。他看到了河畔边的那一排木棉树,还有树下来来往往的行人。

这就是他的家乡,一个远离羊城市市区的小县城,没有川流不息的车辆,没有灯红酒绿的夜生活。

低矮的平房,拥挤的公交,布满狗屎的河岸和慵懒的人群,日光灯发出的白光是这个城市夜晚的唯一色调,就像是这座城市本身一样,单调得让人觉得乏味不已。

行走在空旷的街道上,刘森觉得有些烦闷,解开了衬衫最上面的两颗纽扣,夏末秋初的凉风灌入他的胸膛,吹起了他的衬衫。

人类果然的贪欲果然是最大的原罪啊。

刚得到温暖的家没多久,他又开始怀念大城市的生活了

自嘲着摇了摇头,蹲在清清冷冷的马路边上,拿出了一个破破烂烂的打火机,点燃了一根香烟,刘森抬起了头,注意力被马路对面的住宅楼吸引了过去。

饭菜的香气和时不时传来的喝骂声让他有些感慨。

要是还生活在羊城市市区,想必这个时候他就应该和同事们一起出现在某条酒吧街里。

潇潇洒洒的喝上两杯,喝醉了就一起没形象的痛骂着那些傻叉病人,等喝到醉醺醺的时候,就又一步三晃的回答医生宿舍,倒头就着。

不对,我到底在想些什么?

没有夹着香烟的右手紧紧地捂住了脸,蹲在地上的刘森觉得自己有些懵,明明是回忆着自己的过往,但画面里的主角却根本不是他。

尽管相貌和声音都和现在的自己有着八成的相似度,但刘森敢肯定,那个男人绝对不是他,因为这座小县城里根本就没有酒吧街。

刘森想要停下这莫名奇妙的回忆,但他却发现根本就办不到,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在背后推动着他似的,一步一步逼着他不断前进。

蹲在马路边一动不动,香烟早已烧完,滚烫的烟屁股在他的手指上烫出了一个水泡,但刘森还是毫无知觉,如同老僧入定一般仍旧是一动不动。

刘森在看一场电影,在看着一场不算特别漫长的电影,电影的剧情十分的无聊,无聊到能治好失眠症那种————

上班——回家——杀戮,无限循环,这三个场景在电影里重复播放了无数遍,没有半点的新意,这场电影唯一有变化的,那大概就是这场电影杀戮场景的画风吧。

从最初的捅穿胃部用胃酸杀人的惊悚猎奇片画风,转到切断喉管一刀毙命的“刺客信条”画风。

杀戮的人数逐渐增多,杀人的方式也越来越无聊——除了一刀毙命,还是一刀毙命,直到画面转到一个中世纪的古老城市,看“电影”看得昏昏欲睡的刘森才勉强提起了一点精神。

总算是出现一点有新意的场景了,男人还是那个男人,在他身前是一个泛着金光的魔法阵,那么他到底想干些什么呢?

刘森拭目以待中。

㈡⑨⑧316354

ps1:本来只是想写个几百字的过渡,结果一整章都写出来了,抱歉抱歉。

第一百一十三章 跨越次元的呼唤(下)

“这他妈是什么鬼?!”

脑海里的“电影”断开了,就像是有黑客入侵一样,画面一下子就定格在了原处。

刘森赶忙环顾四周。

但却什么都没有发现——这是当然的,陷入了深层潜意识的他又怎么可能看到其他人呢。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难得的一个高.潮就这么停住了,这和那些该死的断章狗又有什么区别?

刘森有些疑惑地看向了播放“电影”的大屏幕,发现就在他环顾四周的那段时间里,大屏幕上早已被铺天盖地的小广告占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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