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2 / 2)

乌鸦王指着托盘上的钢针,笑眯眯的说道:“对,你要自己将这些钢针插入你的指甲中,所有指甲——快点,我没耐心了。”他拍了拍刀柄。

接下来的惨状,着实难以拿文字描述了。那信使的惨叫声传出两条街,小孩听了不敢哭泣,恶犬听了夹起尾巴。

片刻之后,信使抬起了鲜血淋淋的双手,说:“乌,乌鸦王,我做完了。”

乌鸦王摇了摇头,一脸遗憾。

信使的惊恐之中带着愤怒,说:“您还不打算放过我吗!?”

乌鸦王说:“我说所有指甲。”

“所有指甲?”信使看着自己十根手指一脸疑惑。

乌鸦王笑道:“难道你脚上不长指甲吗?”

那一刻,信使面如死灰。

接下来的场面,即使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也会不忍直视。信使用受伤的双手继续完成惩罚的后半部分,她已经无力惨叫,只是一声声的低吼。

乌鸦王却在笑,说:“聪明的人会先插脚趾甲,然后才是手的!在座的各位,要记住这个小窍门,万一以后用得上呢?哈,哈哈哈哈哈……”

在场的所有人都脸色煞白,就跟死人一样。

“回去告诉你们的王,回去对着镜子好好看看自己的良心,若是脏了就洗一洗,若是坏了就修一修,若是他不知道怎么用,我也可以去帮他修理修理——七天之内给我修好,别浪费我的时间。”

“是,我的王!”

“走吧。”

最后,那个山猫族的信使是爬着出去的。

乌鸦王点了点头,说:“下一位。”

这次上来的是一个戴着连衣帽的混血精灵少女,她嘴唇发抖,脸色发青,显然是被吓坏了。

“说话呀?”乌鸦王说。

“五,五千……”

“啥?”

那少女说:“五千步兵!两千弓手!一千骑兵!还有一千盔甲!五车草药!呃,金币,一万。”

乌鸦王瞪大了眼睛,惊讶的问道:“你的良心……是怎么长的啊?”

少女说:“啊?您……是觉得不够吗?”

乌鸦王摆了摆手,说:“不不不!非常好!如果每个部落都跟你们混血精灵一样善良大方,那我们早就把魔族赶回老家了,哦,孩子,你叫什么啊?”

少女摘下连衣帽,露出精致美丽的容颜。她说:“我叫塞拉维。”

乌鸦王嘬了一口烟袋,说:“很好,告诉你家女王……”

“乌鸦王,我还没说完!”

乌鸦王说:“怎么了?”

“那个,东西不能立刻送来。”

“哦?”乌鸦王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原来你们的良心是写在支票上,说说看,多久能让我看到呢?”

塞拉维说:“大约两个月的调配时间吧。”

“哦,两个月啊……”乌鸦王摸着下巴喃喃道,“可是一个月后我们就要进攻野狼城了,线头部队已经开拔,两个月才来……”

塞拉维连忙说道:“两个月,两个月一定来!只是我们调配资源什么的需要时间,而且,不瞒您说,混血精灵内部也不是很团结,我姐姐需要一点时间来说服那些顽固派的人,比如老摄政王什么的……”

“你们内部的事情跟我没关系,你自己处理,不过你说你姐姐?哦,我想起来了,你是精灵女王的妹妹是吧,哦,小公主啊?都长这么大啦?”乌鸦王用他那巨大的手抚摸塞拉维的头,虽然他语气和神态此时都像个和蔼长辈,但是塞拉维仍旧觉得他是想把自己的脑袋扭下来。

“是,是的。”

“行吧,看在小公主亲自跑一趟的份上,我就姑且相信你们一回,毕竟攻城战也不是一个月能见分晓,围城的中途也是要不停补充援军的……不赏不罚,下去吧!”

“多谢大王!”塞拉维连忙跑出了这个阴森的可怖的房间。

她一直跑一直跑,一直来到了城堡外面,这才敢大喘一口气。

姐姐!我做到了!两个月的时间,我拖下来了!

接着就看你和摄政王爷爷怎么做了。

……

“乌鸦在天上盘旋,这是不详的征兆。”阿卡德将军喃喃道。

此时将军与两位军团长在城墙上巡视,斥候回报说,敌人的巡逻队越来越多,也离野狼城越来越近。最近有好几个出去侦查的斥候被敌人的巡逻兵发现了,让人一路追杀回城,还有的直接被蛮族的游骑兵射杀在外。

将军跟这些蛮族打了一辈子仗,很清楚他们打仗的思路。此时将军说道:“估计再有个十来天,蛮族的主力部队就要到了,然后就会开始扎营,修造攻城器,准备攻打野狼城。”

一旁的勇士团团长问道:“敌人真有十万大军么?”

在这个人口凋零的时候,十万是个十分恐怖的数字了。高原人全国的军队算上民兵也难有十万人。

在这几天里,敌人也已在周边散播谣言,说是不出半月,就有会百族联盟的十万大军压境,野狼城凶多吉少。

将军沉吟少许,说道:“十万大军攻城并不可怕,我们有三万人,又是防守方,纵使来个二十万人我们也不怕的。”

两位团长没打过这么大规模的战役,对视一眼,都没说话。此时这位老将解释道:“你们看,野狼城的城墙并不宽,展不开太多的兵马,纵然带了这么多人也施展不开,那样的话十万人也只能发挥一两万人的作用。而且这一带缺少能打造攻城器的树木,敌人不好强攻。野狼城的城防本就结实,这一个月来我们又加固了好几轮,要想攻下来必定会付出极大地代价……”将军说到这里欲言又止。

两个军团长对视了一眼,然后勇士团的团长问道:“将军您有什么顾虑吗?”

将军说道:“打仗靠的是勇气,但我在士兵眼中看到了恐惧。高原人苟活在沼泽的这两百年里,心中积累的恐惧和仇恨一样多,甚至恐惧会更多。每年蛮族越过野狼城来我们的土地上打秋风,我们嘴上说着‘血债血偿!’,但事实上,我们面对那风驰电掣的马贼毫无办法,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农民尽可能多的送进城镇,靠着城墙来抵挡这些家伙。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有许许多多的人民死在了马贼的屠刀之下……我们的领土不到敌人的十分之一,人口也是一样。你说,我们的人怎么可能不恐惧敌人呢?”

勇士团的团长一愣,问道:“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阿卡德将军说:“我们需要一场正面的胜利才能让士兵心中的恐惧消除,这样一来,当他们看到巨人、半兽人和魔人那魁梧身躯的时候才不会腿肚子发抖;看到黑钢弯刀的时候才不会吓尿裤子。”将军停在城墙边,两手撑着城垛眺望远方,他沉吟了许久,说:

“我打算策划一场进攻。”

“进攻?”旁边血矛军团的团长诧异的皱起眉头,说:“我们不是防守方吗?怎么进攻?”

将军说:“攻守交换在战争里是常事。”

“可我们要守城啊……”血矛团长还是没听懂将军的意思。

阿卡德将军深吸一口气,那双老迈的眼睛中冒出鹰一般锐利的光,说:“我想趁着敌人没有站稳脚跟,开启城门,然后派一位勇士率领敢死队上去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若此人能大胜归来,我军必定士气大阵,接下来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将士们也不会自乱阵脚。”

将军说着望向了勇士团的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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