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还有了!后面的啊,是最近发生的事情!是我从鸟儿们口中听来的。”
希克老爷是精灵,父亲是德鲁,他小时候学过兽语术,能听懂鸟儿们说的话。因此他就能快人一步听到远方的故事,这也就成了他的营生。
众人纷纷欢呼起来,此时大家都觉得饿了,有人决定回去吃饭,也有人考虑在酒馆用餐,以免错过晚间剧场。那酒馆老板此时托着餐盘走来,大声说道:“本店特别推出‘听书套餐’!一份只需五个大子儿!有酒有肉还有菜!分量十足,不管你是跑腿的伙计,还是装车的劳工,一份都能吃饱!”
这新品推出的正是时候,客人们争相购买,诗人和老板相视一笑——听书套餐,诗人也有分成,这是二人的共生关系。
希克老爷一边吃饭一边调试琴弦,周围人也吃得飞起,因为等吃完了饭,大家就能继续听故事了。就在这时候,有个矮小的男人走进酒馆,他用尖锐的嗓子大声说道:“哪个是说书的希克老爷?”
希克老爷抱着一碗面条正在吃,此时他呲一口吸掉面,说:“我是!怎么了?”
矮小的男人留着小胡子,穿着打扮像个管家,他说:“你别吃这垃圾一样的饭了……”
小胡子管家话未说完,暴躁的老板就站了起来,说:“嘿!你敢说我们店里的是垃圾?”
小胡子管家脸上露出傲慢的笑,立刻两个着甲的武士顶了上来,老板看着那武士的盔甲和佩剑,顿时脸色一僵,不敢说话了。
管家说:“到皇宫里去,鲸鱼王请你吃好的。”
鲸鱼王?最富有的蛮族之王!亦是海湾之地的国王!他为什么要请一个吟游诗人吃饭?
诗人也是一愣,问道:“鲸鱼王为什么要请我去吃饭啊?”
“鲸鱼王要听你的故事。”
诗人大喜过望,“鲸鱼王啊?哈哈!给少了我可不去!”
“鲸鱼王慷慨的很!当然给的多了,只是你需要好好讲,若是惹得鲸鱼王不开心了,到时候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诗人一惊,说:“等等,鲸鱼王要听什么故事?我先准备一下。”
管家说:“王只听李奥瑞克的故事。”
“李奥瑞克的故事?那可太好了!我最会讲他的故事了。”诗人笑着说道,旋即他对酒馆内的各位挥了挥手,说道:“哦,各位听众,不好意思,我要去给国王说书了!”
说着,希克老爷就跟着小胡子管家离开了酒馆。他一边走,一边想到:李奥瑞克啊!你可真是我的摇钱树,竟然连国王都喜欢听你的故事!唉,也不知道王后和公主们喜不喜欢?要是能给漂亮的公主去说书那就好了。
……
乌尔马哈族本部,狮子城——
四大蛮王之一的“狮王”,曼特恩正在坚硬冰冷的石床上打坐。
狮子之王曼特恩,并不像是名字一样威武霸气。他是个骨瘦如柴的老人,看上去身高只有一米五几,就像个骷髅。他身边堆满了各种羊皮卷、书籍和手札,案上摆着羽毛笔、墨水盒还有地精钢笔,旁边有个巨大的柜子,里边装满了各种草药,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医官跪坐在药箱旁边研磨药粉,墨香和药香混合在一起,让人有些头晕。
四位小狮子跪在下面,等待着老狮子睁开眼睛。
这四个小狮子,既是狮王的四个儿子,也是他的四位得力干将。狮王活了二百七十岁,有许许多多的孩子,这是其中最强的四个。
书房里十分安静,只剩下医师研磨药粉的声音。四个孩子面面相觑,等待着父亲的指示。
乌鸦在窗外鸣叫,撒下一片阴影。忽然,狮王睁开了眼睛——他那双黄褐色的眼珠里边没有丝毫情感流露,就像是僵尸一样。他看着手边一封报告,说:“我听说,李奥瑞克已经平息了内战?这消息准确吗?”
“十分准确。”
四个儿子里边最年长的那个人回答道,他是号称“豪勇之狮”的比兰迪。他抬起头来,说:“父王,谋士们推测,李奥瑞克下一步会称霸沼泽,从而将沼泽的土地和中土南部的土地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疆域堪比四天王的帝国。”
“李奥瑞克称王了吗?”
他的另一个儿子——钢铁之狮,奥德莱回答道:“李奥瑞克一定会称王的!三年前,占星师们就预见了南方会出一位帝王……”
“我不听占星师的鬼话。”骷髅一般的病狮发出了沙哑的声音,“高原帝国灭亡的时候,也有上百位占星师站出来说,帝国不会灭亡,但结果呢?结果灭国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占星师站出来为国而战,他们全都撒丫子跑到蛮族的部落,然后继续妖言惑众。我的孩子,身为当权者,不可以轻信玄学,你要去思考,去寻找真理。”
奥德莱抬起头来,说:“是,父王。但我要说的不只有这些,占星师们的预言只是一个方面,我麾下的探子们前几天也写来信,说了两件事情,第一个是李奥瑞克曾经带着黑铁王冠行走在军队中,第二件是乌鸦王的遗孀们纷纷逃往了北方,而图卡鲁族的公主打算嫁给李奥瑞克求和。”
老狮子听了之后微微颔首,说:“李奥瑞克提前公开自己的野心,只有两个可能,第一个是他傲慢自大,不把高原皇族放在眼里;第二个是他的实力已经凌驾在高原皇族之上,嗯,我觉得第二个可能性很大。”
“是的,父王。”号称“狡诈之狮”的托拉曼开口说道:“李奥瑞克必定是有野心的,而且他的野心不止于此。高原人做梦都想光复故土,但可笑的是,两百年来他们却从未踏足中土,甚至从未穿越过南方林地,可是李奥瑞克却做到了,他不仅来到了中土,还拿下了野狼城,杀了乌鸦王。这样的男人必定会有争夺天下的野心,而要想争夺天下,第一步就是先建立一个稳定的帝国。我们需要小心这个敌人。”
若是从前,在父亲的书房里讨论高原人如何如何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因为高原人不值得去讨论,就像是在朝廷上讨论孩童过家家的事情一样,这不合乎规格。然而,自从李奥瑞克战胜了乌鸦王之后,其他蛮族就经常会讨论这个年轻的高原人,不外乎别的,蛮族是以实力为尊的,你既然证明了自己的强大,我们自然就会高看你一眼。
此时,有个红目红发的男人抬起头来,他那双红眼睛里隐藏着某种疯狂,那是号称“血狮”阿米鲁斯,四个儿子里边最嗜血的人。
他说:“不过是高原人罢了!我能像碾死臭虫一样碾压他。”
听到此话,老狮子教训他说:“愚蠢的孩子!不是你,是我们,我们是群狮,不是独狼或者猛虎。如果你们不团结,那么结果就会和乌鸦王一样。阿米鲁斯,如果我们真的和李奥瑞克开战,家族会让你去最前线争夺荣耀,并以你为荣;然而你也该时刻记住,兄弟姐妹们伴你左右,长者们站在你背后。”
“我即狮群。”阿米鲁斯沉声说道。
“狮群即我。”其他兄弟接着说。
老狮子王点了点头,说:“很好,我的孩子们,我以你们为荣。不过,现在还不到和李奥瑞克开战的时候,乌鸦王虽然死了,但是群鸦们却会在他的尸体上繁衍、生长,李奥瑞克的下一个敌人是小乌鸦们,而不是我们。”
狮王冷笑,说:“等小乌鸦们死尽,李奥瑞克也遍体鳞伤之后,我们再去捕食猎物吧!这是狮子的智慧。”
……
野狼城已经有了一丝凉意。
李奥瑞克站在野狼城的城墙上眺望着北方,思考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大后方的事情有蒂维丝和阿卡德,已经不用他操心了,接下来要考虑的有两件事情,第一个是继续北伐,第二个就是接受乌鸦王的遗产。
李奥瑞克现在控制了野狼城和周边村镇,但实际上控制的土地,还不到乌鸦王领土的三分之一。乌鸦王的“肥沃中土”,还有“黑草原”两个地区上还插着乌鸦王的旗子,实质控制者还是图卡鲁部落的贵族们。
不过李奥瑞克不想打仗了,至少不想打大仗。一来是北伐军连续征战,人困马乏,需要修正;二来是李奥瑞克打算好好操练一下自己的部队,北伐军硬件现在是跟上了,但是战术啊,兵法啊,许多方面还是不行。李奥瑞克早就准备了一套练兵之法用来强化军队,还有许多关于种田的事情要弄,现阶段能不打最好不要打,要闷声发大财。
此时,李奥瑞克身后传来了罗米拉的声音。
“陛下,城上风大,别着凉了。”
李奥瑞克回头望去,就见精灵女王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罗米拉已经换上了秋装,一件白色风衣,头发系成马尾披在身后,露出一对白皙的尖耳朵,新造型看上去很干练,也十分可爱。她灵动的眸子犹如祖母绿宝石,美丽之中透着一股活泼的生命力。
说实话,罗米拉最近越来越不像女王了,虽然一开始李奥瑞克就有这种感觉,但那时候罗米拉毕竟端着架子、戴着皇冠、穿着金袍子,自然有女王的端庄威严,而自从他们订了婚,罗米拉就彻底放下了女王的姿态,平时就像个普通姑娘,跟他独处的时候,经常露出新婚妻子的娇憨姿态,惹人疼爱。
罗米拉以前就说过,自己这个女王是赶鸭子上架,要不是前头几个继承人都死了,也轮不到她这个小姑娘。如今李奥瑞克扛起了一切,罗米拉自然也就卸下担子了——倒不是说她会少干活,而是说心理的担子卸下了。原先干砸了罗米拉全锅,让她压力很大,现在天塌了也有李奥瑞克陛下顶着,这让罗米拉心里很是放松。甚至有精力去做一些个人爱好,比如练琴,唱歌什么的。
罗米拉的颜值是真高啊,李奥瑞克不由得心想,不愧是精灵。话说塞拉维也是精灵,怎么就没有她姐姐这么好看?或许是还没长开吧。
“今天没有去练习唱歌吗?”李奥瑞克问她说道。
“没有呢。”罗米拉说,“今天要让喉咙歇一歇,另外,有一些移民的事情要处理。前些日子,我们将李奥瑞克王封赏土地的事情通知了自己的人民,大家移民热情很高,有将近半数人当场就决定搬到新的土地上生活,有一大批单子要批阅,然后就是分配土地资源,还有现场勘探等等,总之最近整个精灵王国都忙活起来了,大家热情高涨呢!”
精灵王国加起来人口也就不到十万,并不是很多,全都易居到水土肥美的野狼城东也不是不可以。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这事情就交给你们精灵自己去办,如果遇到什么困难就跟我说,我会尽力解决。”
“陛下您太客气了,您给我们土地已经是天大的恩惠,若是从前,混血精灵绝对不敢相信自己能脱离那片石头山,移居到野狼城的肥沃平原……咳,咳咳……”罗米拉忽然咳嗽起来。
“怎么了,嗓子不舒服?”李奥瑞克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