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想承认,是吗?”
"我没必要承认自己的身份,都是你的推测。”
“可你自己已经承认了。”白歌说:""在长眠号列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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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透明人疑惑:“什么时候?”
"我们有过一次交谈。”白歌说。
透明人不语。
“吴先生穿的很严实……我问他,为什么穿成这样。”
"因为有洁癖。”透明人答。
"我又问他,睡莲镇是什么样的地方。”
“我说我年少轻狂时候,是想要进去女澡堂看一看,他说的是……”
“你的想法跟我很相似。”
"你也想看女澡堂?”
“不是这方面。”透明人道:“我想要的是安宁感。”
—问一答,重复了之前的对话,看似普普通通,实则每一句话都指向了一种解答。
“你想要谁都看不到你,想要变的不存在,变得透明。”白歌说:“这就是你假装自己有洁癖的目的,用一次性道具,穿戴严实,也是为了掩盖自己走过的痕迹,对吧,吴先生?”透明人大笑着鼓掌:“对,非常对,哎呀,没想到,当初喝了酒说了几句胡话,竟成了你怀疑我的证据……你的记忆力可真好,可惜……事后诸葛亮啊。”
白歌不置可否。
红女士垂下视线,嘴唇发苦:“没有谁能猜到,会有人拥有这种荒谬的自我意识。”
白歌说:“我之前也的确没想到,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你要动手杀了金小姐。”
透明人说:“理由很重要么?”
白歌了然:“你是愉快犯?”
“是的。”吴先生,不,无先生语气愉快:"杀人对我是—种解压的过程,原本来到睡莲镇,没有任何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我以为我可以放松,但越是这样,反而越想杀点什么,让别人注意到我。”
“这不是你第一次杀人了。”
当然不是,我每次都会在旅途中选择一个目标杀死。
“不是。”
“最后一个问题。”白歌问:“亚当斯是你杀的?”
吴先生没有回答,他的存在感立刻消失了,空气里沉重感没了,仿佛人已经不存在。
红女士艰难的说:“小心……”
白歌没有动作,然后他听到了机扩声。
无先生已经站在了他的身旁,把玩着枪械:“差不多该说再见了,白先生。”
白歌叹道:“明明我还有一些疑问。”
透明人说:“我比较胆小,既然已经暴露了身份,就必须尽快抹除威胁,而你真的很危险。”
白歌说:“请便。”
他扣下了扳机,枪响了,枪口喷岀硝烟。
白歌抄起斧头劈在了透明人的身上,瞬间鲜血撒出来,染红了他的上半身。
“啊!!!”透明人在惨叫,他看着手里的枪,身上流着血,存在感浓郁到极致:“这把枪怎么回事!”
“我没说过吗?”白歌淡淡道:“这是一把善良之枪,伤不了人的。”
“可你方才明明杀了一个人!”透明人咆哮道。有笑声响起,起初是低声的浅笑,然后变得不加掩饰。红女士舒畅的笑着,脸色越发惨白:"超市的牛寺殊礼品不是弹药,而是一张离开睡莲镇的车票,触碰到了谁,谁就会消失白先生没有说谎,他真的不杀人。”
透明人咬牙切齿。
“哦,你想问,既然我不杀人,为什么砍你?”白歌愉快
的笑着:“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很简单,既然我不杀人,那么被我杀的你,算是什么呢?好好自我反省一下。”
第七百四十七章哟,你醒啦?
水仙旅店的一楼成了战斗场地。
两个普通人之间的搏杀往往朴实无华。
白歌忘记了绝大部分的战斗技巧,从小到大没打过几次架,想要做出一个滑铲干碎老虎的高难动作,需要长时间的反复殖逢 I
不过聪明人打架靠的不是拳脚,而是脑子。
任何实力强悍的战士,都不依靠肉体,而是学会充分运用智慧。
白歌手里握持着斧头,看似占据优势,但实际上还是比较劣势的。
诱明人伤口流血呼吸急促,还在咒骂着什么,让它的存在感变得极强j能轻易判断出位直o
但他的身体仍然是不可见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