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郁达初一时间激动地不能自已。
纸醉金迷的生活似乎再一次变的触手可及。
他深深看了一眼雷罡,最终转身离开。
而雷罡则看着他的背影,眸子里闪过一丝冷笑。
一辈子的点石成金之术?怎么可能。
这小子是昏了头。
任何外道法术,都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只有丹道的真炁才能够无中生有,逆天而行。
否则那些邪道修士也不会那么缺少钱财。
这点石成金,说到底其实就是个障眼法,而且需要消耗自身的阳寿。
郁达初的阳寿如今消耗的只剩下了短短几个月,而且他化作黄金的那些东西,最多再过三五天,就会全部恢复原样。
也许他最终并非是阳寿耗尽而死,而是被那些讨债的人上门打死!
这个问题苏墨自然也清楚,但是白天郁达初的表现,让他彻底打消了搭救的心思。
任其自生自灭好了。
他的目光,转移到了雷罡身上。
与上次一样,这个雷罡,依旧是分身,以蛊虫操控人皮伪装而成。才.
第667章
但这次不同。
因为他这次自以为拿到了九叔的头发,就必然不可能如同上回一样,彻底放弃这个分身。
毕竟无论如何,总是要将这根头发送回去的。
果然,这一路上雷罡分身东躲西藏,甚至专门燃烧符箓,运用各种法术来消抹自己的踪迹。
可惜他看不见,其实苏墨完完全全就是跟在他身后,距离他甚至不到十米。
兜了大半个时辰的圈子,只见雷罡的分身如同上次一样,突然软趴趴的倒在地上,化作一滩黑水。
一只小小的蛊虫从黑水中冲出,咬碎玉瓶,叼着那根头发,直接钻入了土壤之中。
苏墨却不急不缓,感受着蛊虫的气息,跟在它后面朝着城外飞去。
秦城两百里之外,是片连绵的荒山,蛊虫绕着荒山再次飞行了大半个时辰之后,才跌跌撞撞的落入某个山洞之中。
倒是谨慎无比,可惜没有任何用。
丹道修士,外道修士,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更何况即便是放眼丹道,苏墨也算得上是当今红尘之中的佼佼者。
山洞中,接过发丝的瞬间,雷罡便捏死蛊虫,只是苏墨却已经悄无声息的站在了山洞之外,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他。
他的模样确实比较凄惨,尤其是胸口处的血红色婴儿,每次发作的时候都会痛不欲生,体验自己的心脏被一口一口啃食的疼痛。
毕竟,九十九头山羊血,并不是每个月圆之夜都能找到的。
这就是他与人斗法输了之后被下的降头。
虽然那个降头师后来被人杀了,可是这道降头却留在了他身上。
十几年来,每一次疼痛,雷罡脑海之中就会出现九叔的面孔,他一直都以为,自己当年偷偷研究邪术是因为九叔的高发。
故而每一次降头发作,就是一次仇恨的积累,如今已经是滔天大恨。
山洞里,一个祭坛早已准备好。
祭坛上,用人类的头盖骨当做器皿,盛放着一骨头黑色的血液,周围则是山羊,牛,蛇的头颅。
祭坛上用黑色的血液铭刻符文,而在祭坛中间,却是一个木头雕琢的人偶,人偶身上穿着道袍,没有五官的脸上写了一个名字:林凤娇。
果然是要施展降头。
苏墨站在山洞外面,将这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
原本雷罡是打算偷偷潜入秦城,想办法让九叔身败名裂,然后再彻底害死他。
可是那天产生的危险预感,让他硬生生放弃了原本的计划。
毕竟这些年,他靠着自己的预感躲过了无数次生死危机。
苏墨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上次主要是他没料到雷罡的直觉会如此强大,所以这次专门用真炁包裹住全身。
山洞内。
雷罡深呼吸一口气,强压着激动之情,拿出玉瓶,拔开塞子,将那枚发丝倒在了头盖骨小碗之中,看着发丝被黑色的血液尽头。
而后他手捏法印,口中念念有词。
人偶身上散发出幽幽微光。
约莫过去了半盏茶的时间,准备充足之后,雷罡端起头盖骨,将里头的血液包括发丝,全部吞入腹中。
接下来,他做法之后,会将腹中的血液与发丝再次喷出,喷在人偶身上,到了那时,就可以正式做法给九叔下降头。
耳根突然很痒,痒到受不了。
雷罡皱了皱眉头,却也没有多想,伸出手过去挠了几下。
结果越挠越痒,他的力气越来越大,甚至于抓破了自己的皮肤。
雷罡强行忍耐住瘙痒的感觉,将手放在面前。
在他手指上,沾染了大量的血液,而在血液之中,还有无数的头发!
“这......这......”
突然间,雷罡惊恐的大叫起来。
因为他全身各处都开始瘙痒起来,甚至于手背上,都开始长出了浓密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