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小马姐掏了掏耳朵:“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可不是那种狗屁软蛋,我发誓如果你不给我道歉,我会用我的小牛皮靴狠狠地踢你的屁股!”
“你——你居然把他打死了!”
“谁?”
“他!他很重要!”为首劫匪指着那个即将狗带的银行主管:“你这个混蛋!”
“你跟我说一个人质很重要?!”小马姐怒了,站起身掏出枪:“要不要我再打死几个陪他!”
她抬手用枪指着为首劫匪,后者的手下也下意识举着枪对准她,可是双方之间却没多少真开枪的意思。
就连手下劫匪都觉得这事儿纯属操蛋——更重要的当然是他们和二五仔主管没什么接触,莫得感情,顶多知道对方算是半个同伴,干完这票之后一起分钱。
现在还少分一个呢,而且面前这个女人就是个疯子,对方身上绑着的炸弹足够把大家都送上天。
为首劫匪喘着粗气,恶狠狠地瞪着小马姐,后者也不甘示弱地和他反瞪,一副有本事大家一起死的混不吝模样,将一个带恶人的气质演绎得淋漓尽致。
这都不叫坏蛋,还有谁能说自己是坏人?
草菅人命是基本修养,同归于尽没有半点惧怕,别人要钱她是要命,这年头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但就算是不要命的也怕她这种疯子。
为了一条狗敢和KSB的特殊干员驳火,这年头就连赛博朋克都不敢这么演。
好片刻之后,为首劫匪深吸了一口气:“他是我们的人,你个白痴!”
对方都快狗带了,他自然也没有给对方保密的必要——要知道在原本的计划里,对方可是要扮演临危不惧的英雄,把锅推到银行经理身上的,如果能够成功的话或许他们以后还能继续来照顾生意,做个回头客。
可是现在看来,只能是帮他做掉银行经理出口恶气了,希望这能让他满意地上天堂。
骂归骂,但是语气到底缓和了下来,那些手下劫匪们也松了口气。
“你们的人?”似乎是想通了什么,小马姐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内鬼!”
“……”
“还有,你她妈才是白痴,早说啊!”小马姐说着从兜里掏出一个盒子:“拿去!”
“什么东西?”
“强效急救药物,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KSB都搞不到的好东西,实验室里拿出来的。”小马姐推了推墨镜:“一枚针剂起码价值十万美金,有钱人保命的东西,有钱都没得买——待会儿从他分那笔钱里扣给我!”
“你开的枪!”
“你又没说他是自己人!半价!五万!”
“……”
绝不出来了,被对方牵着思维走的为首劫匪觉得自己他妈确实是个白痴,不然最开始就该直接把她一枪打死,而不是留着这么一个折腾自己的神经病!
可是看了看对方腰间那一圈‘防弹衣’,他还是强迫自己压下怒意。
大不了多一个人分点钱,以后还能获得一个强力打手……不亏……这波不亏……
他狐疑地看了看手里的盒子,但还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给银行主管用了一针,后者浑身哆嗦了一阵之后昏迷过去,但是脸色却奇迹般逐渐恢复了红润,原本的枪伤处也不流血了。
“怎么样,有效吧?”小马姐冲他招了招手:“剩下的还给我。”
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针剂盒子,为首劫匪摇了摇头,将其揣进兜里:“看起来确实有用,我买了。”
“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你跟我直接吞了?”小马姐摘下墨镜一脸不可思议:“你什么意思?”
“我这是代表相信你,你应该感到高兴。”为首劫匪望着她,而后用下巴示意了一下毛衣毛妹:“KSB的人可不是那么好惹的,那群鬣狗想要追踪你,就算是我们把你送出去也要付出不少代价,这算是定金,懂吗?”
“……算你狠!”小马姐重新戴上墨镜:“所以现在控制住场面了,你准备怎么办?”
说着她一脚踩在毛衣毛妹的胸前,那力道就差没把对方的胸口都踩扁了。
无论谁来看都会觉得这俩上辈子就有血仇,但凡关系不那么恨都不至于干出这种事,为首劫匪眼角抽了抽,下意识无视了对方的举动,看了看手表:“等他们出来,然后我们离开。”
“抢车还是让你们的人来?”小马姐掏出手枪:“如果是抢车的话,现在就该去准备了。”
“”一说起这个为首劫匪就不爽:“要不是你炸掉了我的车,至于这么麻烦?”
“怪我咯?”小马姐摊开手:“那我赔你一辆嘛,不过要离开之后,怎么搞?”
“……去抢车,抢一辆货车,不然带不走,这下面的金库有金条,待会儿运上来了我们要立刻搬运。”
“金条?”小马姐眼前一亮:“就这几个人怎么够,赶紧多叫几个人帮忙!”
“多叫人要多分钱,另外你只能拿到最基本的一份,别想着你能有多少!如果你不答应的话,那就自己想办法逃出去吧!西伯利亚的冰原可不是那么好走的!”
小马姐探手拿起旁边的笔记本和铅笔,在上面写写画画着什么:“你的意思是,你们就这几个人?”
“不然呢?”
“就这么几个人啊,那就好——”她头也不抬,在笔记本的封面端正地写下《Death Note》几个字母:“我还担心如果你们人多的话怎么办呢,最怕的就是那种主角努力干掉了所有反派,然后突然冒出来几个藏着的,把大结局变得一团糟……”
“……你什么意思?!”为首劫匪觉得有点不对,下意识戒备了起来。
但是对方既没有拔枪也没有气势汹汹,反而是低头写着什么一副毫不设防的样子,这让他有种是不是自己不太理解对方说的话,所以错误的解读导致了错误的敌意的恍惚感。
这种恍惚感,直到对方把本子递到自己面前的时候达到巅峰。
那是一个普通的记事用笔记本,那支铅笔也是普通的刷着黄色漆的铅笔,笔头还断了显得没那么尖锐。
“你——”还没来得及问对方要做什么,为首劫匪就只觉得眼前一花。
而后是那个黑风衣白围巾的女人的叹息:“谁说铅笔就捅不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