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学了,但太难了我有什么办法,所以才要方依依老师多教我几遍啊……”
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天赋,可后者比前者重要太多了,否则也不至于这世界上有这么多努力的人,可功成名就者却只有寥寥数人。
“唉,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朋友?”
方依依歪着脑袋问了我一句,我的自尊心告诉我,这时候我应该沉默不言,否则难免会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嫌疑。
“你说啊,我都想把我的脑子换给你了!”
“那倒不用,只需要你有一颗锄强扶弱、劫富济贫、治病救人的心就可以。”
再次将试卷往方依依面前推了推,然后硬着头皮将笔塞到她手中。
可方依依现在摆明了要看我笑话,就这么浅浅笑着,拳头却攥得比谁都紧,逼得我不得不一根根掰开她的手指强行塞进去。
“不要那么小气,教我一下嘛,我用樱桃贿赂行不行?”
“……”
方依依吃了我手中的樱桃,舌头甚至都不小心碰到我的手指,但还是没说话,在将我和她的手机全部关机之后,这才舍得开口。
“来,我们从第一题开始看,今天不做完不准睡觉。”
“啊?!”
“啊什么啊,我就不信教不会你!”
遛狗大队
“崽子,吃完饭去遛一下叮当,碗我来洗!”
“啊?这不是你的任务吗?”
什么时候家里轮到我来遛狗了,老妈作为一名资深的家里蹲,这可能是她每天唯一出门的机会。
要是连这个机会都放弃,那她不是要在家里发霉了?
“太久没逛街,我现在腰酸背痛脚抽筋,我得缓缓……”
“你昨天不是已经缓过了吗?”
这是借口,**裸红果果的借口!
游琳不在家的时候,叮当乖默归老妈这个闲人照料,可她今天摆明了是想偷懒。
虽然主动承担了洗碗的任务,但洗碗和遛狗完全不是一个运动级别的,她唯一且亲爱的儿子成了利益斗争的牺牲品,献祭得毫不留情。
“昨天缓过今天就不能缓了吗?那你昨天吃饭今天是不是就不用吃饭了?”
“这两个是一个意思吗?”
“你别管是不是一个意思,不就让你遛个狗吗,你看你那副不情愿的样子,你妈我都溜这么多天了,休息一天不行啊?”
“行行行!我溜我溜!我溜还不行吗?”
昨天我还说虎毒不食子,今天就……
算了,谁让她是我妈呢,反正又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早上遛狗有些不太情愿,现在放下碗筷起身去房间里换衣服,就当为远在新加坡的游琳做贡献了。
“等等!我也一起吧,长这么大我还没遛过狗呢……”
“你也一起?”
让我有些没想到的是,方依依也跟在我后面离开了餐桌,三步并作两步就跑到了我身边。
因为不是什么大事,所以不需要征得谁的同意,说一声打个招呼就行。
“不行吗?怕我变成你的累赘?”
“那倒不是,不过你得换件衣服,你这样我可不敢带你出去……”
方依依这套睡衣在家里穿穿没什么,反正有机会看到的异性只有我一个,老爸的时间和我们所有人都是错开的。
但她要是穿出去那就是「伤风败俗」了,恐怕跑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会盯着她的胸口看,模样有些涩情。
“我知道!你等我换个衣服,很快的。”
方依依说着加快了自己的步伐,就在想要推门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我还跟在她身后,而不是去书房,脸上的表情瞬间就尴尬了起来。
“讨厌!你跟来干嘛呀?!”
o(*≧д≦)o!!
“我得拿衣服去换啊。”
(?°?°?)
“……”
“……”
我想方依依应该忘了一件事,这个房间原本是我的。
气氛瞬间就尴尬了起来,方依依红着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站在门口是进退两难。
“我去拿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