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2 / 2)

现在的手机屏幕越来越大,我还是记得当初那个五十块钱的mp3。

屏幕只有半截大拇指大,而且还没有自动保存的功能。

现在都还清楚的记得,当时看的那本书就是红毛怪的《九龙拉棺》。

还真别说,红毛怪的书还是真的香,我最喜欢的作者也是他了。

不过他这个更新速度啊!

一言难尽!

撒把米在键盘上,鸡啄的都比他快。哈哈哈!

咳咳。

说回正题。

从最开始每天晚上只看一个小时,因为白天还要上课,所以不能晚睡。

一直到后来逐渐发展成通宵达旦的看。

学习成绩。

嗯,

很真实的一落千丈!

别人可能都以为我是不是谈恋爱了什么的,其实只有我自己才知道。

真是因为小说太好看,太香了啊!

之所以这样,完全是因为头一天看到的章节,第二必须从头开始重新翻。

从刚开始的,只需要翻十分钟,然后到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甚至手指头都翻出了水泡。

我都不知道那时候是怎么过来的,真的太难了,太难了啊!

结果就因为这个,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无精打采,没少被老师叫起来罚站。

功夫不负有心人,利用这个小小的mp3,我终于用了三个月时间,把《九龙拉棺》给看完了。

回过头来,我自己都佩服自己的毅力。

后面就有了手机。

由于当时的手机并不是现在的智能机,尚还处在功能机的时代,网络信号还是2g的。

所以上网玩游戏什么的,远不如看小说爽。

我就利用寒暑假时间,又看了不知道多少本小说。

我总感觉会写网络小说的人是真的牛!

咳咳,说了半天感觉有点跑题了。

上架感言愣是被我整成了初中生活回忆录。

不过不得不说,初中那三年时间,是我人生转变最大的三年。

现如今,不知不觉都已经毕业好几年了。

这几年里,回过头一看,仍旧是一事无成。

但起码,我心中的还一直有着一股念头。

那就是写出自己的故事。

而我也确实称不上一个有天赋的作家。

因为在这期间我曾换了好几个马甲,但无一例外都是扑街!

现如今这本书终于准备上架了。

说实话,我很内心有点小激动。

目前成绩还是不错的,所以感觉这么多年自己好像还是有点积累。

嘿嘿~

可是无论如何,既然已经成功了一步,那么我就一定会努力下去。

所以大家放心入坑!

我一定会写出最好的故事!

虽然我也不知道会有多少订阅。

就是现在~

突然思绪万千~

总是想写点什么。

拿起键盘后却又不知道该写什么样的上架感言。

开了一个头之后,又突然涌出太多太多的话想说。

但是,这毕竟不是写正文。

哈哈哈,如果是写正文能写的这么流畅轻松就好了啊。

所以就这样了吧!

希望读者大大能够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

给我个订阅~

谢谢你们~

第66章

手中拿着一张闪耀着淡淡金光的“闪耀迪迦转换卡”。

在这个时候的塔尔塔罗斯,他便已经是迈开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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