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2 / 2)

“还请陛下吩咐。”

“此乃招贤令,一共六人,将他们请来咸阳吧。”

取过竹简和毛笔。

嬴政‘唰唰’的在上面写下了一堆人名和地名,这是仙人刚刚说的‘谋臣’名单,已经全部被他牢记在心。作为日理万机的皇帝,他的记忆力自然不错。

更何况,这么重要的事情。

他绝对会牢记在心,不会轻易的忘记。

“拿着吧。”

将写好的竹简,交到了顿弱的手中。

这个时代,虽然还没有纸张,只能用竹简、丝绸记载。

但是。

却已经发明了毛笔。

并且被身为武将的蒙恬改良了,性能提升了不少,蒙恬更是被称之为‘笔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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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他都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始皇。

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

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心中不由来了灵感。

他立刻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

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

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行,于是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

有一天,他无意中看见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

捡起来后,他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

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 ........

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传说这就是毛笔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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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遵旨。”

“.........”

拿着手中的竹简,顿弱看了一眼。

好家伙。

这个名单上面的人。

不是寂寂无名之辈,就是六国旧贵族,也不知道陛下为什么这么上心,就像是之前杀刘邦这个地痞流氓一样,不知道为何要出动黑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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