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沙子没关系,要是浪费粮食就可耻了。
肇和睁着大眼睛:“提督,你锅里沙子也太少了!”
“恩,确实,我再加点进去……”
林水天蹲下身子去捧起一点地上的那堆沙子来。广场地面都是大块的青石板,这堆沙子还是他带着小姑娘们从沙滩上运过来的,这里就成了专门为了练习厨艺而打造的场所。
这个时候,有个金发大波妹从海边跑过来,一边跑还一边朝他吆喝。
“提督!提督!外面来了三个深海要见你!”
金刚充满了元气的声音里听上去还带着奇怪的高兴语气,这让林水天脑子里莫名其妙地响起了小钻风的声音。
大王!大王!外面来了个毛脸雷公嘴的和尚要见你!
林水天站起身来,看着金刚朝自己跑近,眼睛不自觉地看向某个吸引人的部位。
牛顿曾经说过,凡是球体都具有吸引力,球体的体积越大,吸引力也就越大。
这就是著名的万有引力定律。
作为一个战列舰娘,金刚无疑有着为之匹配的优秀身材,能傲视家里大部分女孩。
在这美好的夏威夷晴朗天气里,她仅仅穿着一个纯白的小背心,而且还是系带式的,纤细的带子绕过修长的脖颈打上一个漂亮的蝴蝶结,清凉诱人。
精致的锁骨和平坦白皙的小腹都骄傲地露在空气中,跑跳间沉甸甸的果实上下起伏着实让人觉得惊心动魄。
尤其是这姑娘还一脸天然开心的表情,这就更致命了。
男人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当然是傻白甜了!
林水天有点尴尬地移开视线,非礼勿视,福利虽好,可不能贪多。就算人家姑娘没注意,你也不能像个小流氓一样盯着看呀。
“什么深海?金刚。”林水天咳咳嗓子,问道。
金刚嘿嘿笑:“提督,就是那三个深海首领啦,深海大和,巴巴罗萨,还有要塞姬。”
林水天精神一振,事情正如自己所预料的那样发展:“你看清楚了?是深海大和她们?”
金刚点头确定:“当然了,她们可是我们的好朋友,我肯定是不会认错的。”
“好朋友?”林水天奇怪,我们不是经常打架吗?什么时候又是好朋友了?
莫非金刚你个眉清目秀的姑娘背叛了革命?……
金刚一脸高兴地说道:“她们经常给我们送物资的,当然是好朋友了。”
林水天明白了,原来是韭菜级的好朋友。
他试着想了下,一个人如果嘴里说着要打他,但是每次都是被他轻松打倒,然后留下一大批金银珠宝地离开,过些天又来。那他也肯定对这个人充满了善意,哪是什么仇人啊,明明是个乐善好施的大好人。
所以说她们是舰娘之友其实也没有什么毛病呀。
林水天笑起来:“她们有没有说找我做什么?”
“没有,她们只是说想和你谈一下。”金刚思索了下。“深海大和好像说想和你谈谈怎么共同相处?”
林水天点点头,问道:“那她们现在在哪里?”
“就在我们巡逻的近海位置,被我们拦下来了,如果再近点就能威胁到我们家了。不过,就算再近些她们也不敢乱动手的。”金刚说这话的时候,虽然脸上还是很天然的表情,但是身上的气势已经有点若隐若现的。
说到剿灭深海,家里姑娘们的战绩拉下来都不知道能绕地球多少圈了,用简单的话来讲,就是我消灭过的深海数量比提督你走过的路还多。
“怎么办?提督。我们要搭理她们吗?”
林水天摆出提督的威严来,捏着下巴,装模作样:“当然了,人家可是来求和的嘛。”
“等我通知一下大家。”
虽然林水天在家里闲的很,港区事务有列克星敦,家务细活的也有声望和反击,至于食堂啊,仓库啊,也都没有他什么事,最多也就是带带小女孩们玩玩。但是有些事情还是他最适合做的,比如利用提督的心灵沟通能力来进行世界喊话。
于是林水天开始给姑娘们发布任务了。
“突发事件,深海方来向我们求和,大家到广场处集合一下。”
想了想他补了一句:“如果有事情在忙的话可以不用来。”
房间里,狐狸从床上坐起来,靠在床头,抱着枕头打着小哈欠,她望了一眼窗外:“韭菜又来了啊?”
办公室里,列克星敦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刚刚泡好的红茶,轻轻敲打了几下桌子,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果然,对手来了呢。
第一百一十二章 出海
对于男生而言,小时候最希望的应该就是能有一个漂亮的邻家大姐姐了,可以被她抱在怀里疼爱。
林水天是独生子女,家里就他一个小孩,虽然家里人对他宠溺得很,但每次看到其他人家里的兄弟姐妹嬉戏打闹,他总是会有些羡慕。
这种来自同龄人的孤独感,是长辈们怎么努力也消除不了的,除非父母努力耕耘,再给他造个弟弟妹妹什么的。
不过这显然不太现实,因为林水天父母在一起的年代,正是计划生育管控得紧的时候,而林水天的父亲职业属于事业编制,是必须要响应国家政策的,不可能顶风作案。
这样的孤独感使得林水天小时候很喜欢找同龄的小孩一起玩,什么上山打鸟,什么下水摸鱼,偷李子偷西瓜,抓蟋蟀抓青蛙,林水天永远是最优秀的那一个。
并且因为林水天在乡下老宅里看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书多,他学习成绩还很不错,经常成为街坊嘴里称赞的对象,所以林水天的父母开心之余,也没太管他。毕竟只要不耽误学习,父母总是宽容的。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熊孩子最可怕?
有文化的熊孩子最可怕!
当时林水天看了三国之后,心生向往,就带着两个好朋友跑到村里一个老人的院子里,把人家的桃树枝给折了。他指使那个家里酿酒的小朋友从家里偷了几两酒出来,三个小孩就找个地头把桃树枝插地上,念念有词地结拜一番,豪迈地把酒分了。
直到天黑,三个醉倒在地里不省人事的熊孩子才被急坏了的大人们找到,后来,当然是拖回去,各自被大人一顿好打了。
而林水天也正是从那一次后,才对白酒这个东西有了足够深刻惨痛的认识。
这玩意不仅难喝,一旦偷喝被抓到还会被父母毫不留情地打一顿。
至于烟,林水天也曾经胆大包天地偷偷抽过,不过因为抽烟姿势不对,第一口就被呛到喉咙,整个肺部火辣辣的难受,所以他就一脸嫌弃地把它掐灭,丢到垃圾桶里。
从此,林某人在烟酒不沾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林水天靠在雕像处等待着家里姑娘们过来,脑子里想着一些尘封的记忆。
“你们竟然还敢偷偷喝酒?还醉倒在野外!真是胆大!你们就不怕被狼叼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