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房间里没有小猫。
林水天洗过澡,顺手拿过桌子上放着的那本密苏里写的恋爱小说,坐到阳台椅子上去翻看。
这本书算是旧瓶装新酒,爱丽丝因为一只兔子,误入了地底的童话王国,她为了重新回到自己的世界,去求助森林里的女巫,但女巫已经不在了,小屋里住着的是女巫年轻的儿子,面冷心热的男巫收留了无家可归的爱丽丝,但是,森林里还住另一个年轻的女巫,她是男巫的青梅竹马,看到爱丽丝住进了小屋,她也跟着搬了进去,三个人就这样开始了没羞没臊的同居生活……
书是用中文写的,林水天看得津津有味,小说的剧情很明显致敬了他当初和密苏里一起在梦里玩过的那款恋爱模拟游戏,里边一些诸如“女巫生气地大喊明明是我先的”,“爱丽丝捂着嘴惊讶地说你为什么这么熟练”这样的对话,看得林水天实在忍不住笑出声。
看来,那次他和密苏里在梦里玩游戏的体验,真的给她带来不少灵感。
林水天不知不觉地翻到了最后一页,上面写着四个字:未完待续。
“还有第二部吗?”他笑着把书合上。“所以说,要塞姬那个丫头,她到底是什么时候看得这本书啊?”
时间也不早了,林水天从椅子上站起来,把书放回桌子,去浴室洗漱了一番后,熄灯上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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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萨伏依的房间里亮着灯。
她还没有睡觉,坐在桌子边低头用笔认真写着什么。
一开始,萨伏依还只是抱着玩耍的心态去给家里的小女孩们教魔法,但教了几天以后,她发现自己竟然有些喜欢上这种被人尊敬的感觉了。
而且不止是小女孩们,家里边很多大姐姐也对魔法表现出了非同一般的兴趣,纷纷找她学习,对她的态度也是友善得不行。
萨伏依头一次感觉自己原来也是可以被人需要的,她不禁开始端正起自己的教学态度,为此她还特意去请教了一下逸仙,丰富自己的教学经验。
初级魔法很简单,萨伏依只需要口头讲解就行了,但中级就开始变得复杂起来了,她觉得自己需要借助文字。
但是问题来了,深海和舰娘之间语言交流是通过神奇的外挂自动翻译的,可写在黑板上的文字可不会被翻译。
萨伏依只会魔法世界的文字,所以摆在她面前的路有两条,第一条,就是把魔法世界的文字普及开来,让大家都学会,这明显不现实。第二条,就是她自己去学会家里用得最多的文字。
“啊呀!”萨伏依咬着笔头,有些郁闷地抓了抓头发,两只手无力地捂住自己的脸蛋哀鸣。“中文怎么这么难学啊!这么多字好难记!”
毫无意义地呜咽地了一会儿,她突然猛地用手拍一下桌子,学着励志电影里的情景给自己打气。
“没事的!要塞姬现在都学会了!我也一定能学会的!加油!加油!势必达成!”
萨伏依拿起字典,眼里又充满了斗志。
毕竟学会中文,可不止用在教魔法上面。
听说夕张的智能手机就快做出来了,到时候自己看不懂文字,真的连用都不会用,只能傻傻地乱按,最多拿来当个随身听,那怎么行!
萨伏依可是看过电影的,里边的人手里用的智能手机功能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她可不想当个连手机都不会用的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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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皇浆带来的好处很明显。
林水天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感觉精神饱满,身体里也充满了力气,就连下身的纯棉内裤都被撑得高高的。
对于成年男性而言,早晨出现这种现象很正常,这说明你的身体非常健康。
林水天跳下床,站在床边用力活动了一下身子,全身的骨骼顿时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欢悦声音。他握了握自己拳头,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得更加强大了。
这跟精神力强化和深海能力强化不同,它们只是外力附加来的强大,而现在这种强大,是身体本身的强大,似乎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经历了一场蜕变,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
林水天从柜子里找出自己以前买的那套雕刻刀,试着在自己的手指头上划上一刀,能够轻易切割木料的刀刃用力划过,却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印。
“我要是现在再回到地球。”林水天感叹着收起刻刀。“我都能徒手撕异兽了。”
把刻刀放回柜子里,林水天又用深海气息幻化出一把黑色短刀,手指头轻轻在刃口上抹了一下,一阵刺痛立刻从指尖传来,他把滴着鲜血的手指头抬在眼前观察。
“锋利度完全不能比嘛,深海黑科技还是强。”
林水天把手指头放进嘴里含着,一股熟悉的腥甜味道在舌头上弥漫开来,他忍不住眯起了眼睛,眼神中浮起些许缅怀,随即摇头失笑。
“我在想什么呢……”
林水天把手指头从嘴里拿出来,感觉伤口处暖暖的,他看了看,上面的口子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
看起来,蜂皇浆蕴含的巨大生命能力似乎并还没有完全被他的身体吸收,有很大一部分仍潜留在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这些生命能量正在缓慢地强化着细胞,若是遇到伤口,它们也会帮忙修复。
林水天扯下一小段卫生纸,擦了擦手指。
花本来就是植物的生殖-器官,里边的花粉便是生殖细胞,而蜂蜜又是由花粉酿成的,所以蜂皇浆具有这么强大的生命力似乎也讲得通了?
林水天去浴室冲了一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他拿过桌子上的手表,坐在床边把它戴在手上。
他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新想法,那就是今天不走着去广场了,试着换用一种新的方式。
林水天看着房间的门笑了笑,没有朝门走去,反而走到阳台上,他用手撑在栏杆上,一个潇洒的翻身,朝下跳去。
一对漆黑的羽翼在他的背后展开,扇起一阵风,带着他朝远方飞去。
男人的快乐,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
第七百一十四章 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
林水天跑步时,在广场上遇到了昆西。
她穿着小背心和短裤,头上戴着一个白色的棒球帽,清凉可人。
“这么早,昆西,你这是要去哪里啊?”林水天见她的方向是海边,有些好奇地问。
“我去海上拍日出。”昆西举起胸前挂着的照相机,朝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去很远吗?”林水天一直都觉得昆西的笑容很有感染力,会让人的心情不自觉地变得好起来。
“嗯,因为家里我都拍过了,所以我想去其他的岛上拍不同的景色。”昆西用力点头,小背心里的紧绷着的饱满果实也跟着上下跳动。
“那你吃早餐了没有?”林水天关心地问道。“别饿着肚子去。”
“吃过了!”昆西开心地说道。“我今天好早就起来了,那个时候餐厅还没开门。”
林水天忍不住摇头,大概也只有昆西这样单纯的姑娘才会做出这么傻气的事。
“没必要起那么早嘛,多睡会也好。”
“嘿嘿。”昆西不好意思地笑。“我太兴奋了,睡不着。”
“你啊。”林水天也笑起来,他知道昆西很喜欢拍照,自从她有了相机,每天都会拍很多很多的照片,开心地拿到酒吧里给其他姐妹们看,和她们分享自己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