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张诺刚刚写完第一张,就感觉到了不对。
前世的时候,他图好玩,每年都给自己家小店写春联,所以他那字是什么样,他最清楚。
可现在,脑海里想着以前看过的颜体字帖,手上一笔一划的认真临摹,居然还真就有点颜真卿笔下独有的方严正大、扑拙雄浑、大气磅礴的感觉。
写满一张纸以后,定眼一看,张诺都没法相信这是自己写的。
他前世那笔字,属于那种一笔一划的写,都能把“人民银行”写成“人民很行”的存在,可再看看眼前这幅字。
虽然放到这个年代,还属于入门级的存在,但至少比他那笔字强多了,而且最重要的是,颜体独有的风骨居然若隐若现了。
思来想去,张诺觉着是原身本来的书法功底在作祟了。
之前的张诺本就是一个读书人,一笔字不说多好,但至少能入眼。
张诺继承了原本的记忆,其中自然也包括身体记忆,那么等于他现在就是把原本的字体改练成颜体,再提高一番而已。
这可算是真正的意外之喜了,有这么个底子在,根本不用原本的几年时间啊,说不定外挂还没到账的时候,这字就能见人了呢。
那还等什么,赶紧趁热打铁多练练呗,早日下笔如有神,他张诺就可以登堂入阁、紫衣玉带了,想想都美滋滋啊!
于是,有了前进动力并看到了成效的张诺,彻底沉迷在了练字的快乐当中。
那种每写一张字都能看到进步的感觉,简直让人无法自拔!
第9章 西市寻宝
练字练到兴头上的张诺,直到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了才终于停笔,然后抬头一看,才发现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这等于说他从中午吃完饭开始,练了整整一个下午。
看看屋里这一张张充满着墨香的习作,张诺满满的都是成就感。
或许是因为之前本身就有书法底子,又或者是穿越而来的金手指给的这个过目不忘技能实在效果太好。
反正,经过整整一个下午的练习以后,张诺惊讶的发现,似乎、大概、也许、可能,自己这毛笔字能看了。
张诺非常公正的表示,虽然自己没法跟那些书法大家相提并论,但就目前他这一手毛笔字来说,绝对算不上丢人。
看来自己得抓紧时间弄点小钱钱,再弄点功勋什么的才行了。
今天是不行了,毕竟天色已晚,长安城可是有宵禁的,大晚上出门弄不好还得被那些不良人狠狠收拾一顿。
所以,只能今晚好好琢磨琢磨,明天再行动了。
一夜无话,吃饱喝足睡得好的张诺,大清早起来难得的给自己换了身好衣服。
一身纯白色的锦袍,腰带上还挂上了一个玉佩、一个香囊、一个钱袋,手里再拎把折扇,一个浊世翩翩佳公子就这么新鲜出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