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节(2 / 2)

张大娘腿发软,哆嗦着拽着张大爷不敢松手,等到张大爷缓过神来拿起手电筒,小狗和那个小男孩早已不见了踪影。

第二天,张大爷和张大娘颤抖着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周围的邻居,邻居们有相信的有不相信的,还有好事的又去买来活蹦乱跳的小动物继续做实验。

结果,跟张大爷家的情况一样,都是过了一夜,便不见了踪影。问起他什么情况时,他睁大惊恐的双眼一句话都说不出,其意不言自喻。

大家恐慌起来,再看到那个小男孩时,所有的人就像是见了鬼一样绕着他走,生怕触怒了他,也来喝他们的血。

李轩听完商店老板的叙说,定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脸如死灰,阴沉的仿佛能拧出水来,心情更加沉重,身体里好像有秤砣压着一样,半步都迈不开。

老板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望着李轩摇摇头,然后,继续去忙他的生意,此刻忙碌是唯一能暂时忘却恐怖的良方。

李轩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车上,他的眼前又出现了那天林宛秋父母给她接生的一幕,他现在终于知道那天他看到的绝不是什么幻觉。

他们一定是用动物活着的鲜血养活了死人的胎,以前只是从恐怖小说中才能见到的情节,如今真真切切地展现在眼前。

那个小小的男孩是真的从林宛秋死去的肚子里爬出来了,而且嗜血如命,小动物吃完了,是不是该喝人的血了?

想到此,李轩不由地打了个冷颤,一丝寒意袭上心头李轩有种强烈的预感,预感到要出事,要出大事。那个从死人肚子里出世的小男孩是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

本来就不该出生的他,现在依靠血来维持生命,必将嗜血成性,再长大点说不定真会喝人的血。

这个孩子会是谁的呢,秋儿难道就是因为怀了别人的孩子才会自尽的吗?可是,秋儿除了自己就再也没有别的男朋友,啊!他这才惊觉到:那个小小男孩很有可能是他的。

没错,想想他的出生时间,应该就是他的。在他去欧洲前的一个月,有一次忘了戴保险套,他和秋儿在宝马车里颠鸾倒凤折腾了大半夜,也许就是那个时候秋儿有了这个孩子。

李轩的头又开始痛了,这是那天看完林宛秋父母接生后,倒在地上留下的后遗症。

他早该想到这一点,但是当时只是忙着结婚,竟然把这茬忘了。也或许是潜意识想要逃避不愿去面对吧,该来的总会要来,躲是躲不掉的。

那天,倒地后一直到他惊醒,没有任何人发现他。

他清楚地记得:那天他醒来,不是他自己醒过来的,而是被带有甜腥的间杂着尸体腐烂的臭味熏醒的。

第二百七十章渺无人烟

甜腥的味道是因为在他倒下的时候,他的头正好碰在了装有林宛秋棺材盖上磕出的血,他以为他醒来会什么都忘掉,什么都会不记得,就像失忆的那样。

事与愿违,他极力想要忘记,可是,那狰狞恐怖的一幕就像是刻在了脑子里。无论怎样,男婴被林宛秋的父母接生的那一场景,都如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在他眼前放映。

醒来后,他的头脑异常清楚,拍拍身上的灰尘,非常镇定地从窗户处爬出。然后顺着粗管滑到地上,再从大门走出,踉踉跄跄地奔走在渺无人烟的林间小道。

他不再害怕黑暗,刚刚经历过的难道不比黑暗更加恐怖万分吗?回到家中,已是天亮了。

他知道当时他落魄的样子有多狼狈:一只鞋拖拉着,另一只鞋早就不知道飞哪儿去了;身上的睡衣到处沾满了污迹;额头上脸颊上血迹斑斑;胳膊被蹭烂了,血痂凝固在袖子上,看起来非常不舒服。

但是,他却顾不上做任何解释,在保姆打开家门的一刹那,一头栽倒在地上,保姆的惊叫声在他最后的意识中渐渐远去。

被送往医院的时候,母亲几近昏厥,结果母子俩一起住进了刘新宇所在的医院。他迷迷糊糊记得是在他昏倒之前给刘新宇拨过一个电话,不过还没来得及接通就晕倒在地。

再后来,刘新宇几次想张口问他,都被他假装失忆给糊弄过去,其实从头到尾他都非常的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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