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异国之间,多多少少会有些不同的文化。
比如在上京城中,就特别流行白色的云纹道袍,林玖玖瞧见城内不少年轻男女,都偏爱的穿着这样的服装。
想必是当初一身白袍的临仙宗修士们,在这些人南国百姓的眼中,成为了某种不可磨灭的传说形象。
甚至。
林玖玖还在某处广场中心,瞧见了自己和夫君的雕像。
简直就离谱,自己和夫君还被人当做仙人来朝拜了?!
黑乎乎的雕像上,少女与自家夫君手牵着手,夫君一手持剑,昂首间瞧向的是天际尽头,确实还颇有几分仙人韵味。
这也许跟当初曹青空在大陈建立时,特别的高调有关。
甚至莫名成了整个南国居民百姓的崇拜对象,至于曾经天天陪在自家夫君身边的林玖玖,自然也是一道被划了进来。
不知为什么。
总觉得有些羞耻。
傲娇少女不好意思的,连忙带着小师妹和耳朵躲入了街边的某家茶楼。
却没想到,茶楼内里的说书先生却是又发挥了他的老本行,用的有些蹩脚声音的九州中原话语,将其了曹青空和林玖玖两个来自九州的“天人”,开创南国新天地的故事。
离谱。
林玖玖觉得尼玛离谱。
这估计再传上个几百年,岂不是要变成自己和夫君一起在南国开天辟地的故事了?
总感觉有些可能。
少女摇了摇头,难以置信南国怎么变成了如今这个模样。
而相比林玖玖那边的小小烦恼,趴在少女肩膀上的涩猫耳朵,可是要差点被急死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一路以来。
总是有意无意地朝着被小师妹死死勒住的傻狗子看去,瞧着黑乎乎的傻狗子受苦的模样,耳朵那又是不忍心,又觉得它活该。
主要是涩猫也不敢招惹叩叩,毕竟小孩子吗,可不是个讲道理的主。
要说曹青空,那家伙最多就一肚子坏水,但总不至于把自己真的怎么样,再说了,大不了自己还能去找林玖玖告状!
可小师妹,那就……
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估计也就曹青空能制她了。
毕竟林玖玖可是宠小家伙宠的不行,也不知道是变成人妻以后,就是会变得喜欢小孩子许多。
面对叩叩平日的不讲道理,比如每天晚上总是会把自己抓到她的被窝里面去睡觉,还要抱得死死的,耳朵那叫一个敢怒不敢言。
而且小家伙确实可爱。
呜呜呜呜,胖胖的小脸肥嘟嘟的,瞧上一眼,涩猫的小心肝都要化掉了。
傻狗子苦一点就苦一点吧,小师妹开心就好。
可心里即便如此想着,耳朵还是很急,非常急,因为今日来时说好的,林玖玖要当红娘,给自己和傻狗子创造机会,牵红线的!
可现在来了南国那么久了,在上京城中到处逛来逛去,林玖玖完全没有什么动作!!
急啊。
耳朵可太急了。
其实林玖玖也在犯难,坐在茶楼里,面对着视线不断在自己和傻狗子间来回切换的耳朵,以及被小师妹抱得紧紧的狗子。
林玖玖哪晓得要怎么给她两创造机会啊。
自己……
自己当初和夫君是怎么好上的呢?
林玖玖安慰着耳朵,叫她别急,先容自己想一想。
随后。
少女立马想到了许多小时候的事,从自己这一世遇到夫君开始,然后就是那个笨蛋家伙,想方设法的“赖”在自己身边,说什么要跟自己一起游历凡间。
呵。
没错,是……是夫君先主动的!才……才不是自己先找的他,虽然去夫君和他师傅隐居的山林,确实是自己主动过去的,不过……不过……
不过那只是偶尔路过而已!
没错。
就是偶尔路过!!
回忆翻涌后,一下子变得比耳朵还急,林玖玖好不容易在心里说服了自己,证明了这一世确实是夫君先“赖”着自己,是他主动的。
随后才开始接下来的联想。
想到两人一起在凡间游历时的重重,夫君给自己抓兔兔,做烧烤;带着自己在荒郊野外住破庙,破庙都找不到的时候,有时候会寻山洞,有时候就用树枝搭树屋……
直到后面有钱了,才慢慢的开始住客栈。
最让林玖玖铭记于心的,不是两人当时住的到底是什么地方,而是每天晚上,都能感受到夫君就在自己身边。
没错。
最让自己怀念的,是两人总是每天每夜,都不分离的每分每秒。
“我知道了!”
林玖玖突然高声喊道,然后抓着小师妹一路出了茶楼,带着一对??,朝着远方的某家客栈而去!!
第四十二章 开会开会!
在城中随意寻了一处看起来就很高档的客栈。
然后付了银子,开了间房,将耳朵和傻狗子往里面一丢,然后给一?一?嘴里都塞进去一颗化形丹。
做完了只写,林玖玖笑着朝耳朵挥了挥手,然后直接关上了客栈的房门,又带着小师妹啪嗒啪嗒啪嗒飞快地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