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不屑地白了他一眼,但是却也乖乖地住手了。
万一真的让这个混蛋暴走了,她这小身板可拦不住这只禽兽……伸手拿起一边的火鼠裘等衣物,狗蛋开始服侍这位大爷穿衣服了。12
好不容易将还是在暴走状态中的小老弟放进去,狗蛋这才松了口气。
以前看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做起来怎么这么累呀~
她不知道的是,以前她看的时候,小老弟可不是这种不听话的状态。现在小老弟在生气,自然就会很麻烦,所以才让她感觉这么累。
冰天雪地中,气温自然是不会高到哪里去。
而犬夜叉依旧是万年不变的火鼠裘,他对这身母亲送给他的衣服非常有感情。
狗蛋则是一身黑色连衣裙,在这样的冰雪王国中显得格格不入。
犬夜叉侧耳听了听身后的脚步声,大约离他们还有一百多米的距离,正常来说应该是可见范围,但是现在却被不断的鹅毛大雪阻隔了视线。
当然,阻隔的是对方的视线。
“居然这么巧……卫宫切嗣看样子是刚刚收到爱因兹贝伦的邀请。”犬夜叉看着那同样万年不变穿着黑色风衣的颓废男子,露出了一抹笑意。
这样的大雪天,会让空气都变得十分寒冷,因此并不适合吸烟。
很遗憾,看不到正义的伙伴抽烟了~
“啊呜!”
一声凄厉的狼吼突然从右前方响起,犬夜叉这才发现,刚才这群雪狼并没有离开。它们一直在周围徘徊着,似乎在这样残酷的环境下,它们有些饥不择食了。
但是很显然,在犬夜叉的面前,它们才是食物。
不过,卫宫切嗣就不同了。
在那一声狼嚎响起之后,他就紧张地停下了脚步。如果说区区一匹狼,他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但是如果是一群有组织的狼群,对他来说也是一个麻烦。
“咔嚓!”
默默地掏出随身携带的卡利科M950A冲锋手枪,这是他常用的武器之一。
子弹上膛,卫宫切嗣又掏出了一根香烟,在这种环境之下,他需要尼古丁来帮助自己的冷静。
嗒嗒……
但是很可惜,他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并没有考虑过这样的坏境因素。这次他是接受爱因兹贝伦的邀请而来到这里,并没有考虑过要战斗,因此并没有特意做战前准备。
“啧!”
随手扔掉了价值不菲的打火机,这也算是名为卫宫切嗣的机器,为数不多的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