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2 / 2)

我,怪谈之主 3310 字 2023-03-21

“你不知道,那个事务所的经纪人,一直都是板着脸,我们都觉得她嫁不出去。”

“今天居然在电话里对我笑了……哇!”

伸出双手举过头顶,琴音发出惊叹声。

“我当时立刻就吓醒了!”

四枫院悠笑了笑。

“那是因为,事情解决了。”

“如果不是,未必能这么顺利。”

“所以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确定想知道?”

眸子一闪,四枫院悠仔细打量身边的少女。

嗯,模样周正,五官精致,黑发齐腰,很有光泽,看得出有精心打理过……难怪会被偶像事务所挑中 着的确有些潜质。

“严格来说,会遇到我的,与我说过话的,命运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改易。”

“越是亲近改变就越大,这叫亲近贵人,可以改变运势。”

“看你的样子,介入程度也不低了,说不定我给你说说,你自己就变成了半妖呢?”

“怎么样,还要不要听?”

lore是流言蜚语,都市传说一类的妖怪。

法则已经完全掌握在四枫院悠手中。

只要他愿意,就可以lore化普通人。

只是,力量还是要他自己支出。

就算是神,也不可能随意赐予太多力量。

神力每一分都是宝贵的。

就拿四枫院悠来说。

拥有lore世界这个神域,整个世界属于lore领域的力量都可以按比例汲取。

但这份力量,大部分用于维持并扩张lore世界,并不是说可以全部挪用。

真正属于他可以随意支配的,只有少部分。

这就是他作为神的积蓄。

此外,lore法则,已经纳入他的支配之下。

任意时刻,他都能够感受到lore法则在运转。

大大小小的lore,诞生、行动、壮大或者消亡。

这部分机制运转,同样是自lore世界支出……当然盈利也是。

简单来说,可以讲lore世界视为一个运转良好的企业。

四枫院悠是企业的所有者,但是他并不能把整个企业拆掉。

lore法则就是企业的运转机制。

lore们就是他的员工。

这样的比喻当然还有些问题,但是就大致来说已经足够了。

“如何?要尝试一下吗?我可以赋予你lore的身份。”

“要知道要成为lore其实并不容易,夜霞市、月隐市、浅川市加起来也才堪堪过三位数,这可是有二百万人口!”

“提拔一个也要耗费我不少的力量,如果选择了的话就不能说出不想玩了这种话哦。”

“听起来好像不是什么好事情……”

琴音摸了摸指间的指环。

“会有危险的吧?lore什么的……是妖怪吗?”

经过了一些事情 这个原本渴望不平凡的少女 ,似乎也学会了三思而后行。

“你变化真是不小。”

四枫院悠感叹着。

“以前不知道这个世界真的存在, 所以很勇敢啊……”

“现在知道了,当然要学会谨慎一点。”

琴音双手捧着脸 ,埋下头,让发丝遮住面部。

“快别提了, 好想立刻从这里消失……”

车子很快就到了神社。

四枫院流神社。

扩建之后就是一大片占地面积极广的公园样式。

远远地就看见茂密的树林,平整宽阔的街道。

交通改造得非常便利,有几个车道,电车站台。

迎面而来的就是朱红的鸟居,非常高大,且是石制。

鸟居过后就是道路,两旁都是平整的广场和草坪。

广场上有喷泉、水池 ,周围开满鲜花。

整个神社四百亩地,除却原本属于神社的建筑之外 ,就完全变成了公园一样,精美而漂亮。

这个时候,已经有许多游人来来往往。

远远地可以看见,在树林掩映间,青绿色的屋檐下,古色古香的店铺挂着石砌灯笼。

“这里不收门票,但是里面有商业街,你的工作位置可以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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