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你这拿着大义的无耻小人(1 / 2)

打开院门,就看到十个头戴圆形延边钢帽,身穿胸甲,内衬红色紧身长袍的官府捕快。

卧艹,这些是军队吧?陈昭有些愣神,他以为是捕快不敢来,让军队的人来抓他了。

“你们是...”

看着面色警惕迟疑的陈昭,领头那人严肃地道“我乃兴合县巡捕房捕头,现在有人状告你是逃奴,请去配合我们走一趟。”

陈昭给了身后,张大牛夫妇一个眼神,意思是别忘记我刚才说的话。

“我跟你们走。”然后回过头对捕快们说道。

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几位捕快明显松了口气,按在刀把上的手也慢慢收了回来。

倒是没有使用囚车,陈昭跟其中一个捕快共乘一匹马。

也还好没给他马骑,他可不会骑马。

如果让捕头知道他怎么,估计会骂他想屁吃,骑马人跑了怎么办?

有了马速度就快了,走路走一天,骑马只要1个时辰就能到。

没有耽搁,立刻将陈昭送到了县衙公审。

本来一般逃奴案是由典史审理后,再交由县令审核的,可这次牵扯的主人公是个打虎勇士,弄不好传扬出去会受到郡守的过问,所以就辛苦点亲自去审理了。

别以为郡守是吃了没事做过问,每季度或者半年一次的考评,郡守府都是要来人考察的,考察的重点是什么?自然是比较争议的点和广为流传的事情。

这是县令是否对百姓造成正面影响的考评,还有别的政绩就不说了...

县令姓沈,是个举人出身,没有后台。

“堂下是何人?”沈县令长得是不错的,中年大叔范十足,脸上也满是严肃。

“大人,小的兴合县本地人,张家村典正,侯孝明。”侯孝明一脸恭敬地跪在地上道。

陈昭也学着他的样子,有模有样地抱拳道“大人,草民陈朝先,家住寻阳县,来兴合县投奔亲戚。”

“可有路引啊?”沈县令先是看了眼侯孝明,然后稍稍温和地对陈昭道。

“有。”陈昭恭敬地拿出路引递给一旁的捕快。

侯孝明倒是没料到,陈昭居然有路引,他以为陈昭是黑户。

说实话,黑户这东西,在古代真的不少,百姓往往也会少交税隐瞒人口,更不用说世家的土地兼并了。

不过他不慌不忙地道“县令大人容禀,这人虽称自己是陈朝先,但据我了解,他一直告诉人家,自己的名字叫陈昭,这点,张家村村长可以作证。”

沈县令先是看了眼一旁的典正,只见典正点了点头,嗯,说明这个路引是真的。

“你有何话说?”沈县令看着一旁面无表情的陈昭,沉声问道。

陈昭点了点头道“大人容禀,草民确实说了谎...”

“嗯!?”沈县令不乐意了,当堂说谎?顿时脸色难看起来。

“大人,小人在此人生地不熟,如何能轻易相信别人?不过是跟他们报了个假名吧,对此,望大人明鉴。”

陈昭说得很诚恳,也是人之常情,报个假名罢了,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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