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伍门镇,港口。
依旧是那头蓝色长发,红色蔷薇花衣裙的海薇打着阳伞缓步从客船上走下,般踏入了伍门镇的地盘。
比起来往贩货的商贩,皮肤黝黑,出海捕鱼的渔民,容貌年轻,身形靓丽海薇更像是那种大都市里的贵族小姐,来偏僻村落郊游省亲的那种。
她一出现便引起了许多人注意。
“小姐,住店嘛?”
最先与之搭话的,自然是镇上的拉客仔。
他们存在的意义便是帮助客船与旅馆、商铺招揽客人,每招揽到一个客人便会拿到一部分相应提成。
像海薇这种衣装不菲,光是看着就能知道荷包里便有大把克朗的人,自然是拉客仔们最喜欢的那种客人。
“镇上的旅馆在哪儿?”
见有人前来搭话,海薇声音清冷,毫不客气的问了出来。
“您要要住店是吧?”
得到海薇的回应,拉客仔的眼睛都亮了,仿佛看到大把克朗装入自己的口袋里,语气也不自觉恭敬起来。
“旅馆就在前面不远,也就不过几十米的地方,您跟我来就行了。”
“嗯!”
海薇点点头,随即又问:“这伍门镇上一共有几个旅馆?”
“只有一个。”
“环境怎么样?”
为了不暴露来意,海薇询问之余,说起话来也是真真假假,她还特意装模作样的关心了下旅馆环境。
“虽然比不上大都市的旅馆,但在我们这种小地方来说,旅馆的环境还是挺不错的,毕竟是镇长的侄子开的,也是花了不少钱才弄好的。”
“嗯!”
海薇:“……”
“看小姐的打扮可不像是普通人,应该是大地方出来的人吧?不知道是从帆船镇还是德克镇来的?”
贫瘠的眼界限制了拉客仔的想象力,像他这种半辈子没出过伍门镇的人,稍远些、比伍门镇要大些的帆船镇与德克镇以及是他臆想的天花板。
“我从暴风城来……”海薇随口应答了一句。
“暴风城,乖乖……”
拉客仔瞪大了眼睛,眼中散发的是掩藏不住的羡慕。
“那这位小姐,我想问问,像风暴城这样的大地方,酒馆里的卖的苦艾酒里是不是真的放了苦艾啊?”
“应该还有茴芹和茴香吧。”海薇想了想又跟着补充了一句。
“乖乖……”
拉客仔的眼瞪得更大了:“那这一杯酒得卖到多少钱?一银克朗?”
在伍门镇这个小地方,一杯不加苦艾的苦艾酒价格都能卖到三、四枚克朗的价格,而这加了苦艾,甚至还有茴芹和茴香的酒又得什么价?
一银克朗一杯的酒水,对于拉客仔而言已经算是天价了。
“啧……”
拉客仔舔了舔嘴角:“真想尝尝大都市的苦艾酒的味道……”
“……”
闲聊说话的功夫里,两人便已经来到了旅馆的大门前,抵达后,拉客仔带着海薇轻车熟路的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