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9 虚无法则!弑杀主神的方案!(2 / 2)

林炎顺利驱动了虚无法则!

“这么说,虚无法则是为火焰形态准备的?”

林炎想。

他又变回了神体形态。

以前的林炎,还从未以神体形态驱动虚无规则。

所以,林炎准备再试一试虚无规则。

这一次,林炎知道了。

以神体形态的神力,驱动虚无规则,仍然是相当吃力的。

林炎研究了不少时间后,终于明白了原因。

虚无规则、虚无法则,其实是与天界的力量相悖的一种力量。

就像用天界神力无法驱动黑暗规则与黑暗法则一样!

用天界神力,也无法驱动虚无规则与虚无法则!

接着,林炎又尝试了,用深渊的混乱神力,也无法驱动虚无规则、或者虚无法则!

这说明,虚无法则,也不是属于深渊或者黑暗渊狱!

可惜,林炎的神体形态,不能同时驱使两种神力,不然倒是可以以两种神力混合来试试,看看能不能驱动虚无法则!

但火焰形态能够驱动就够了!

林炎再次化出了火焰形态,以虚无之火覆盖火焰的最外层,把自己变成了彻底的虚无之火。

然后,林炎熊熊燃烧了起来。

虚无规则,可以抹除一个区域内,一切的规则。

把一个区域内,除法则之外的一切都抹得干干净净,抹成一张白纸。

但其实呢,那还不是真正的白纸,因为法则还在。

所以这一次,林炎准备试一下,看看虚无法则,能不能抹除一个区域内,一切的法则!

如果能够抹除,那虚无法则就太厉害了!

“轰!”

火焰铺开,覆盖了周围几百公里的范围。

林炎并没有将火焰铺得太开。

反正是试验,肯定是先小范围的试验。

在火焰形态下,神力的用法与神体形态的用法并不一样。

神体形态用神力,是用神力直接进行攻击,或者驱动进行攻击。

但在火焰形态下,神力其实只是相当于一种燃料!

或者说,助燃剂!

哪怕主神力用在火焰形态下,都是如此!

火焰形态下,林炎不是直接用神力攻击的,而是用神力来让自己的火焰燃烧得更猛一些!

火焰,才是攻击手段!

而在火焰形态下,驱动法则也不是用神力,也是用自己的火焰!

只不过,当驱动法则的时候,能量点消耗过大的时候,林炎有时候会用神力来代替,毕竟神力耐用一些!

这也是林炎的火焰为什么可以肆意驱动任何法则,甚至同时驱动好几种截然相反的法则的原因!

随着火焰铺开,紧接着,林炎驱动了虚无法则!

虚无法则一驱动,林炎顿时感觉到,虚无之地不一样了!

原本,他在虚无之地中燃烧,只要脱离了不灭火状态,他的消耗是相当大的。

但是现在,哪怕林炎脱离了不灭火状态,消耗也被缩小到了最小!

而且,原本虚无之地给林炎的感觉就是空无一物,没有任何东西存在。

但现在,林炎能够模糊的感应到,虚无之地中,似乎有一些极其微小的东西存在。

只不过,这些东西离得非常之远。

“虚无物质么?”

林炎想。

虽然他对虚无之地没有太深的研究,也没有太久的接触。

但是,掌握了虚无法则的他,现在可以说比任何一个主神都对虚无之地了解得更加深刻。

林炎暂时将疑惑放下,专注于观察虚无法则的影响。

很快,他就发现,当他的火焰驱动了虚无法则之后,惊人的一幕发现了!

在他虚无之火的燃烧之下,火焰覆盖到的区域之中,编织在世界底层的所有法则,都被抹除得干干净净!

“还真的可以!”

林炎猛的将火焰一收,又化出了神体形态。

然后,他就看到,在灰白色的虚无之地中,出现了一片“颜色”更深的虚无之地!

原本,在灰白色的虚无之地中,任何规则都不存在,但法则之力仍然起着作用。

但现在,在他刚刚火焰燃烧的那一片直径差不多有五十公里的区域,变成了一个连法则都不复存在的地方!

这片“颜色”更深的虚无之地,可以看成虚无之地2.0,也就是虚无之地的升级版。

在虚无之地2.0里。

所有的一切,都被抹除了!

唯一起作用的,就只有虚无法则了!

但虚无法则并没有别的特性,似乎它的存在,就是将一切抹除!

这时候,林炎感应到,法则之力在开始起作用了,开始修复那一片区域!

但这种修复很慢,需要不少时间才会完成。

“虚无法则……”

林炎沉吟了起来。

这种法则,不管天界神明,还是深渊神明、黑暗神明都无法掌握的法则。

甚至可能连接触都难。

不过,这种法则是相当霸道的,将一片区域内的一切全部抹除,直接清零!

直接对战斗力的增幅,看起来并不大。

因为虚无法则似乎不能直接用来攻击。

当然,林炎可以将接触到的一切虚无,可是在他现在的层次,面临的敌人是主神,想驱动50%的虚无法则将主神虚无,很困难!

但林炎很快想到了另一层。

如果在战斗之中,他制造一片没有任何法则存在的虚无之地来,这岂不是说,一个法则之主在里面根本发挥不出来自己的全部实力!

那一片虚无之地中,没有任何的法则存在,这个法则之主怎么去驱动法则之力战斗?

甚至……

主神在里面,说不定都很难发挥出全部实力!

“消耗不小!”

林炎看向自己的面板。

制造一片直径差不多五十公里的虚无之地2.0,消耗已经相当之大。

差不多十分之一的能量点!

这消耗,太大了!

五十公里区域,对一个法则之主来说,瞬间就出去了。

更不要说主神了。

要知道,在这片区域内,林炎自己也没办法使用其它法则。

当然,在这片区域外,林炎可以布下空间封锁,但是一旦主神出了这片区域,那外面有空间封锁意义也不大了。

林炎估计,如果现在自己不计消耗,又对战斗力不能带来太大影响的话,还是能够制造出一片直径超过百万公里的虚无之地2.0的。

毕竟,林炎还可以消耗神力。

林炎的头脑快速的转动了起来。

他在思考,怎么利用好新得到的虚无法则!

毕竟,即将到来的大战之中,他是风暴的中心!

林炎还没有与主神交手的经历,对其它主神的战斗力与战斗方式还不是特别了解。

原本,他有一套作战方案,那一套作战方案围绕他的火焰形态与时间之力来进行。

但那一套作战方案仍旧不怎么保险,有暴露火焰形态的风险。

林炎还不希望这么快暴露火焰形态。

毕竟,他的实力还没有强大到,可以抗衡所有主神的地步!

但现在,虚无法则的出现,给了林炎另一个方案!

这个方案,就是将他掌握的时间之力,与虚无之地2.0结合起来!

时间之力,可时间缓慢的能力!

但哪怕是林炎现在4级的终焉之火,林炎也无法肯定个老牌主神!

掉,那个老牌主神就一定会透露出林炎火焰形态的秘密!

但是,现在,拥有了虚无之地2.0之后,林炎就有了这个可能!

因为,在虚无之地2.0之中,主神的实力,也会得到极大的衰弱!

更重要的是,在这里面,主神是没办法传出消息的。

这就让林炎的弑神计划,有了极大的可行性!

不用像之前那么冒险了!

但是,这个计划,还有很多要试验的地方。

所以,林炎才又重新化出了神体形态,然后在这一片虚无之地2.0中试验了起来。

他的神体形态也是主神。

虚无之地2.0能不能让主神的战斗力衰弱,林炎自己就可以测试。

林炎飞到了那一片区域的中心,然后运起了力量。

“很微弱!”

良久,林炎自语道。

是的,在这一片区域之中,林炎已经无法使用火焰法则了。

甚至对火焰法则的感应都很微弱!

这还是因为这一片区域过小的原因,如果再大一点,感应估计会进一步减弱!

不过,主神力中,原本就会蕴含一些自带的法则之力,还是能够进一步作用的。

只不过,这种作用,在虚无之地2.0中进一步被削弱了。

“至少削弱了40%!”

林炎轻语。

这是他的感受。

虚无之地2.0中,对主神战力的削弱,至少达到了四成!

这还是保守估计!

另外,林炎同样发现了,在虚无之地2.0中,如果不动通过虚无法则,哪怕是他,也无法打开通道,传出消息!

现在的问题是,百万里的虚无之地2.0,一个主神能不能在林炎使用时冲出去?

这就无法测试了,因为林炎现在不可能展开百万里的虚无之地2.0,那太浪费能量了。

但是,林炎已经决定,就使用这个方案了!

这个方案,比起之前的方案来说,已经不算特别冒险了!

得到了虚无法则这样诡异又强力的法则,又拥有时间之力,这已经是相当强力的反制手段!

而且,是最适合林炎火焰形态战斗的手段!

“以神体形态,手段尽出,最多只能压制一个深渊主神,但深渊主神还是会打我的主意,那就干一把大的,盯着一个打,陨落一个主神后,看还会不会有主神认为我好欺!”

林炎轻语道。

如果有人听到他话里的内容,怕是会吓得心脏都跳出来!

当天界的大量法则之主与生命女神、海洋女神,还在为这一次深渊与天界的战争之中,林炎的处境担忧的时候。

林炎已经想着反杀了!

而且,不是简简单单的把敌人打退!

而是要,弑神!

弑杀一个深渊主神立威!

这要是说出去,怕是连生命女神与海洋女神都会被吓到。

她俩原本的打算,是助林炎挡住这一波深渊主神的攻击,让林炎彻底立足!

她们还根本没有想到主神陨落这样的事!

毕竟,杀一个主神,太难了!

无尽岁月又来,也就一个杀戮主神陨落了!

杀戮主神还是自己作死,妄图掌控两门法则,结果被平衡法则干成重伤!

当然,林炎在她们看来……估计也在作死,因为这一波平衡法则的反噬同样相当的可怕。

估计天界的其它主神现在已经投下目光,等着看林炎撑不撑得过平衡法则的反噬呢!

对林炎来说,心情倒没有太大的起伏。

似乎那只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决定罢了。

做好了决定之后,他没有再管这一片虚无之地2.0,而是化成一道流光,朝虚无之地的深处飞去。

他感觉到,虚无之地的深处,一定有不少的秘密。

飞出虚无之地2.0后,普通的虚无之地中,空间法则就能使用了。

以前永夜女神与进入过虚无之地中,虚无之地对普通神明的战力也有一定影响,但对所有的普通神明都有影响。

但普通的虚无之地对法则之主的影响基本就小了。

林炎驱动空间法则,一次穿梭,就不知道穿梭了多少里的距离,快速的潜入虚无之地的深处!

他要看一看,诞生了如此诡异又霸道虚无法则的虚无之地,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秘密!

<div class="divimage"><img src="http://www.4ksw.com/files/article/attachment/0/490/15565131/5144.gif" border="0" class="imagecontent">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