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8章 法兰西的科技霸权(1 / 2)

法兰西1794 管杀不管填 3869 字 18小时前

第908章法兰西的科技霸权

在8月初,经过参政院的多次激烈讨论与反复推敲之后,安德鲁在波旁宫,以共和国第一执政官的身份,签署了一道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行政法令——《先进科学技术保密条令》。

这一法令的颁布,标志着法国在科技保密领域,迈出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一步。

该行政令的核心目标是构建一个涵盖尖端技术发明、应用生产以及就业的科技创新体系,确保法国在本土能够高效地将实验室中的先进技术快速转化为市场上的实际产品,并且全力保护共和国的知识产权。

具体措施包括:责令第二执政官图里奥联合内政部与法兰西科学院政策办公室,共同制定详细的执行流程。同时,总参谋部、陆军部、海军及殖民地部、警务部、财政部、司法部以及军事情报局等众多关键部门将联合协调,形成一个全方位的保障机制,以确保共和国内部在高科技领域的研发与制造优势。

不仅如此,内政部还将对发明专利的许可报告进行改革,简化政府的专项资助协议,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保密,特别是对某些敏感技术的国际交流进行严格限制。

根据法令,如果没有第一执政官的特许授权,所有科研机构必须设在法国国内,所有参与者都必须签署长达5年、10年,甚至是20年的技术保密协议。这些措施的实施,无疑将为法国的科技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该行政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法兰西在关键技术和新兴领域中占据绝对优势。与其他国家相比,尤其是针对以英国、俄罗斯、普鲁士和美国为代表的敌对国或潜在敌对国,法国务必要保持至少30年以上,必须有两个代差的技术领先。

这一目标涵盖了多个关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钢铁工业、石油及煤炭能源、材料科学、生物医药科技、蒸汽机技术、内燃机研发、有线与无线电报技术,以及火车和轮船制造等。

在一周前的参政院内部会议上,安德鲁执政官还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法律概念——“长臂管辖权”。

根据法学专家、第三执政康巴塞雷斯的解释,如果被告有意地在法院地做出产生责任的行为,并有权依据法院地法律取得权利或利益时,法院就对由该行为引起的诉讼拥有管辖权。

这一概念的提出,意味着所谓的“长臂管辖权”一旦开始实行,将不仅适用于法国内部诉讼,还将扩大到国际上,包括对外国国民的长臂管辖。

简单来说,只要法国认为某家公司或个人与法国沾上了一点边,法国就有理由实施制裁,共和国民事与刑事法庭都可以进行裁决。

不仅如此,安德鲁还进一步衍生出了“效果原则”,即只要外国公司发生的行为(即使在法国境外)对法国国内的政治、经济产生效果,不论这种效果是直接还是间接的,是否对法国公司有利,法方均可行使“长臂管辖”。

这意味着,法国可以对不在法境内有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和个人实施制裁,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贸易领域。一旦有了法庭决议,法国甚至可以在境外实施抓捕。

在安德鲁的要求下,法国还将建立各部门分工协作、联手行动的“长臂管辖”运作模式。

一旦法国某一司法机构准备对某家外国公司实施制裁,共和国政府各相关强力部门将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快速形成制裁合力。在必要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动员欧洲各地的驻军协助行动。

遭受法国“长臂管辖”危害的国家,既包括法国视为战略对手的国家,也包括法国长期实施制裁的国家,甚至还包括法国的盟友。

例如,未来某日,威尼斯共和国以法兰西盟友的特殊身份,从法国国内进口了12台高压蒸汽发动机,每台功率达八百马力。但很快,威尼斯进口商人发现国内商人仅仅提走了6台,剩下的6台高压蒸汽机一直积压在他们的仓库里。

不久,俄罗斯或是奥斯曼帝国的贸易商人得知此事后,随即以两倍的高价,一口气全部买走了威尼斯商人积压的法国产高压蒸汽机。

毫无疑问,上述三个国家的商人,都要受到法国相关部门的严厉追责,不仅限于一桩民事责任,还可能归属于法国的刑事案件。

从《先进科学技术保密条令》到对欧洲各国实施“长臂管辖”,法国内部的商人和众多学者认为上述行为严重践踏了国际法和国际秩序,严重破坏了地区和平稳定,严重阻碍了各国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严重危及世界各国人民的正常经济生活。

然而,一切反对声音都显得毫无意义,贸易商人必须服从共和国的相关规定。

而对于那些尊贵的学者们而言,安德鲁更是可以轻易地拿捏他们的“七寸软肋”。

毕竟,安德鲁不仅仅是共和国的第一执政官,更是法兰西科学院的功勋院士,以及各个学术领域的泰山北斗,尤其是在基础性与前瞻性的领域中,他和他的弟子们都掌握着海量的科技专利权,自然是一言九鼎,不容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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