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壶绿蚁,敬你,温华!
敬你——
不拿木剑,不入江湖。”
听完苏尘的说绍,众人纷纷感慨于沈笔的人物评之绝妙。
“沈笔……沈笔……难不成是当年名誉天启城的判官沈笔!”
台下不免有些曾经在天启城待过的大家族子弟,终于联想到了什么,叫出声来。
“可是他不是销声匿迹很多年了吗?而且传说封笔许多年了吗?”
“原来沈笔先生在这里啊!”
不是一路人,不止人多重。
粗莽武夫对沈笔毫不感冒,但那些富家子弟,对于文坛的这个曾经耀眼星芒之名,可是如雷贯耳。
“沈笔先生不是只对整篇文章才会些书评吗?他不但出现在了这里,而且还为一个人物出了评写。”
富家子弟们看着温文逸淡的沈笔,难以置信。
甚至于有人都上去给要签名了。
“没想到,沈笔竟然在这里。”
二楼包厢中,齐天尘也有些讶异。
沈笔当年在天启城可是风头无两,以一张毒辣之口,被众多被喷得愤懑的文人士子称为“判官”。
但这判官却也很是恰当,被他点评过不好之文章,必定会打上死刑,休想卖出去了。
当年沈笔怒喷相丞时,齐天尘也知道,当时还觉得有趣,觉得这人毫无顾忌。
只是他也不太关注文坛之事,也就逐渐淡忘了这人,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了。
“不过,我听说沈笔这人似乎很心高气傲,不入流的文章会被他喷得体无完肤,但遇到好的文章,他的评文也相当精练。
他在这里怎么专撰了一篇人物评给这温华?难不成这些年他被抹去了棱角,不再那么心高气傲?”
“如果真是,这样可惜了啊……”
齐天尘叹息道。
就在这时,小二也匆匆赶到了苏尘的身边,他也恭敬地递上了两张宣纸。
上面的笔墨还没有完全干去,可见也是刚刚写的。
“掌柜的,这是李……小姐刚刚写的人物志,说要让你过目过目。”
苏尘接过文章,看了一眼二楼包厢,与李寒衣隔空相望。
李寒衣似乎有些拘谨,不好意思地躲闪过目光。
苏尘淡淡一笑,看了一眼后,便放下宣纸,
“诸位,这又是一位贵客写了一篇温华的人物志,请容我缓缓说来。”
“那是一个有梦想的少年啊。
他的梦想,有一整个江湖那么大。
虽然他只有一把木剑。
他不愿寄人篱下,所以毅然离开了哥哥与嫂子,带着他仅有的一把木剑,开始闯荡他所向往的江湖。
可江湖岂是那么好混的。
近乎流浪般辗转,食不饱,穿不暖,唯一支撑他的信念便是闯出一个名堂,成为在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剑客。
后来他遇到了小年。
那也无非就是一个落魄少年遇到另一个落魄少年而已。
· 0求鲜花····· ·
落魄少年之间自然是不会有什么架子可言的。二人唱着小黄歌,做着些下作事。虽然穷困,但也只是穷困而已。
或许在他的心里,正因为有小年,江湖才有江湖的味道吧。”
“你曾经说,如果听闻这世上多了一位姓温的大侠,不用问,一定就是你了。
后来二人分别,各自因缘际会。
他后来因黄三甲学了隋斜谷的两剑,在京城闯出了个温不胜的名头,棠溪剑仙卢白颉赠剑霸秀,声色双甲李白狮垂青。
只要你朝小年刺出那一剑。
他比谁都清楚。
他再不用受嫂嫂的冷眼,因为他已是名动京华的剑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