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惠正回来了,手里还提了只黄皮狐狸,那狐狸脖子已经遭拧断。
惠净见了道:“惠正,你又杀生了、”
惠正将狐狸往地上一扔,道:“这孽畜吃了好多家的鸡,有一家穷苦之人每日就靠着家中的老母鸡下蛋过活,却被这孽畜断了活路,该杀!”
说到杀字,惠正身上浮出金光,将曽奇吓得一颤。
惠净道了句阿弥陀佛,不再多说,只让惠正将这狐狸埋了,四人就要继续上路。
曾奇自然是一路随行。
在路上,白蛇君几次三番冷不丁地就问曾奇几句,曾奇每次也都编造些谎话搪塞过去。
四人一鬼走了半个多月,终是到了平顺府。
曾奇见着平顺府的城墙,拱手道别:“多谢四位相送,我需立即去见平顺府的郡城隍,就不留几位了。”
惠净道:“我等也还要赶路,就此别过了。”
曾奇背过身去正要装出一副要进城的样子,突然感觉自己背后受人一拍,转过头去,是白蛇君的脸。
“阁下还有事?”
白蛇君道:“没,我只是看你这大红袍挺漂亮,想摸摸。”
曾奇满脸黑线,道:“阁下走好,不送。”
说罢,散去身形,不见了。
待到曾奇的阴气消失,白蛇君忍不住笑了。
惠觉道:“你刚才往他身后贴了什么?”
白蛇君收起藏在手中的毛笔,道:“我送了他一个字。”
“什么字。”
“他这一路上说得最多的一个字。”
惠正不解,道:“你与他一路上说了不少话,哪个字他说得最多?”
白蛇君大笑负手走在前面,道:“那当然是‘谎’字咯!”
三僧听罢,摇摇头,跟上白蛇君,直往那东方柔来国去了。
至于曾奇如何,就不是他们该操心的事了。
再说那曾奇别了四人之后,沿着平顺府绕了一圈不敢进城,怕被郡城隍拿问,心中计算着那四人差不多已经走远之后,才会到道上,准备离去。
可曾奇接下来发现了一件火烧眉头的事。
他发现自己的身形正在逐渐变淡。
第三十一章 平顺府
“这位小哥,敢问前面是什么地界?”
“这位,嗯......道长?是外地来的吧?”
“正是,贫道初来乍到。
“前方便是我们平顺府了,道长若是要进城那就得快些了,这都快要宵禁了。”
“多谢小哥。”林虚拱了拱手,便要告辞。
“对了,道长。”
“什么事?”
“你为什么要拿布把自己的脑袋包起来啊?”
林虚:“……”
话说自从林虚化成本相将赛熊罴一伙人全部咬杀之后,肩膀上的这狼头竟是变不回去了。
林虚猜想可能自己口中染了血,体内的妖性被激发一时半会可能变不回原样了。
林虚自然是不后悔这么做,对付那种草芥人命的强盗杀了也就杀了,更不怕坏了自己的修行,至于为什么要特意化成妖怪,这是林虚的私心。
自己虽和凌云没有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事,若是自己用凌云传授的一身本事去杀人,那是给凌云摸了黑,不如就让身为妖怪一面的自己去担这份罪孽。
这是林虚有意无意把妖怪的自己,和修行的自己区分开来。
到了平顺府的入城关要,看守的士卒拦下林虚,道:“这位道长,你把你脑袋裹得严严实实是要干甚?”
林虚知晓若自己不给个完美的解释,别人是不会放自己入城了,于是道:“贫道来的路上不小心染上了麻风病,禁不得吹。”
那士卒立刻后退三步,嫌弃地用手一挥,示意林虚快点进城。
林虚入了城后漫步在平顺府内不禁感叹,这平顺府可算得上是一座大城了,这还是林虚穿越以来第一次来到凡间的大城市。
黑风山周遭的那些城池完全和这平顺府无法相比。
林虚正百无聊赖地在街上闲逛,忽然听得声马蹄嘶吟,一匹高大的汗血宝马从城外疾驰而来。
那马上坐了个红衣女子,姣好面容,淡妆素眉,眉宇之间透露出一股飒爽。
只听那女子大叫:“众人躲避开来!”
原来那女子力量不足,已经控制不足胯下的马,任凭她极力拽动缰绳也无法让马停下。
一时间,摊贩四处躲,百姓无处避,原本热热闹闹地大街变得混乱不堪。
城内巡防的士卒想要强行拽住那马,却不料那马儿颇有灵性,左闪右避带着那些士卒兜着圈子。
加之那马颇为高大健硕,马蹄所塔之处更是踩坏了不知多少百姓的营生,那家卖面的洒了一地汤水,这家卖酒的罐瓦全稀碎,还有些带着小孩的,纷纷抱住自家小孩东藏西躲。
但那马却像是越跑越欢,脚下速度丝毫不减,更是不时跃起颠得背上的红衣女子只能死死抱住马脖子,不敢再动。
那马儿又跑了一阵,惹得大街上的全部避开,忽然瞥见大街上竟还孤零零站着一个人,脚下一个发力竟吵着那人冲去。
围观的众人大惊,纷纷喊那些快些逃命。
林虚看着朝自己跑来的马,仅抬眼一瞪,那马儿瞬间软了腿脚,不再似刚才那般跋扈,灰溜溜地蜷缩着身子楞在原地。
士卒见状立即上去拽住马的缰绳,将马背上的红衣女子扶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