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法律体制,更注重‘理法’,而在法理上则是有些不足。即理法上非常清晰,但在判罚力度、方式上,可能有些不足之处。
总体上,凑合着用吧!
明代的法律条文,主要也是注重理法为主,西北采取的这套法律制度,也算是一路沿袭,运转得还是比较流畅的。
就在杨毅继续苟着的时候,大明各省也发生了一系列的政治运作与变动。
首先是南方地区,形成了一个划江而治的基本格局。南方地区,向来不太承认北方的京城的合法性。
因为北方的京城,是朱棣搞出来的。
朱棣当时为了要到即为诏书,就让方孝孺去写。方孝孺就是不写,最后被朱棣株连十族,并被腰斩。
方孝孺被腰斩的时候,还用自己的血写了十五个‘篡’字。
方孝孺这个人的一系列行为,就充分的表现出了南方留都,对朱棣的看法。这种观念,是一路延续下去的。
西北开始销售军火之后,南方小朝廷一看,这玩意也不贵嘛!众筹几下,就能买一大批回去。
有了这些火器,那还要看崇祯的脸色?
直接划江而治,崇祯又能他们怎么样?税也照样交啊!那点农业税,不过就是像打发叫花子一样。
而且大明的经济中心,从来都是在南方。
这一波操作下来,南北基本割裂了。
紧接着长江以北地区,又产生了一系列的政治运作。首先是贺人龙,经过一番政治运作后入主晋省,成为了晋省军阀。
紧接着,是左良玉成为了鲁省军阀。
祖大寿,则是成为了辽西军阀。
大明的门阀化,显然是没有足够的太虚能量作为后续支撑。那么多门阀,哪来的那么多能量?
根本难以为继,既然门阀难以为继,那就必然会倒车。
经过一番倒车之后,军阀就开始大量产生。
除了场上这几个大军阀,长江以北各省又出现了一大堆的小军阀,这些军阀围绕着入主中原的目标,逐步的导向了军阀林立的状态。
而在南方各省,则是勋贵们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