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呢,广店局都发话了,建国之后不许成精。难不成你以为这栋大楼是建国之前建的?”
“可可可......可你听到了没?”
“什么?”
马琛话音未落,忽然传来了一阵高跟鞋走路的声音。
声音发出的位置感觉离两人非常得近,循声望去,就是从隔壁卧室传来的。
“哥,你女朋友在卧室里?”
“不是我说你,小年轻就是不注意观察,就是你给我送的外卖,还不知道我点了几份饭?所以不可能是我的女朋友。”
“那那那......那是什么呢?”
“你为什么不问是不是我妹妹呢?”
“呼......哥,你倒是早说啊,吓我......”
马琛露出一个鄙视的眼神,“说了一份饭,一份饭!”
“啊啊啊啊啊......救命啊!有鬼啊!”
“行了别叫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哪里有鬼敢出来害人啊?”
“啪嗒!”
屋里瞬间变得一片漆黑。
“......”
“......我真不是故意的。”
外卖小哥已经吓得快挂到马琛身上了,整个人抖如筛糠。
高跟鞋声音随着屋子里灯的熄灭,开始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并且越来越近。
一道亮光骤然亮起,
马琛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向声音传来处照去,却没有看到想象中的鬼影。
脚步声也随之停止了。
其实他凭借夜眼的视力,在外面有灯光透过窗户照进来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手电的。
但为了不让外卖小哥起疑心,他还是打开了手电。
当然光明也可以带给人们安全感。
外卖小哥微微松了一口气,
用颤抖的声音说:“哈......哈,哈,还真是没有鬼啊,哈哈......”
马琛挣脱小哥的怀抱,向前走去,淡淡地道:“你别高兴得太早,看看这是什么!”
只见一行高跟鞋留下的脚印从卧室里延伸出来,而脚印颜色红中带黑,正是鲜血的颜色。
这是一行血脚印!
“啊啊啊!!”
“别叫。”
马琛蹲在血脚印前仔细观察,头也不回地问道:“你猜这脚印上沾的是人血吗?”
小哥已经话都说不利索了,“大大大哥...你别问我,我哪知道啊!”
“那你知道为什么,
脚步走到这里,忽然消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