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我不管,我就要。”
“哼~我也不管,大不了鱼死网破,你啥也得不到。”
……
最终,还是秦美虹妥协了,不过,她额外提了一个要求:“为什么,那个工作室要叫鸿美工作室?”
“收购工作室的钱是你给的,叫鸿美工作室,不是很正常?”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的条件就是,为那款游戏写一首推广曲。毕竟这是第一款游戏,还是很有纪念意义的。”
“额~”
这次,余弦学乖了,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略作沉吟,才勉为其难地说:“行吧,我试试。”
秦美虹这才喜笑颜开:“记得把《逆战》发给我。新歌的话,就弄到那个网站上去。”
“啊?”
余弦傻眼:“歌曲不是你要唱的吗?”
“咯咯~”
秦美虹笑得很开心:“谁说的?自然是要你唱的,才有意思。”
说完,她不给余弦反抗的机会,直接挂了电话。
“这都什么事啊!”
余弦有点无奈。
歌,他可以拿。但是,唱,就不行了。
不是说唱不好,而是唱得太好了。
如果他还想混娱乐圈,这自然不是什么事。
可他一个不想混圈子的人,去唱游戏的推广曲,那不是自相矛盾吗?
别看现在那个网站没几个人知道。那只不过是需要时间而已。
只怕秦美虹重回娱乐圈的时候,就该是她发力的时候。
到时候,她随便发一条信息,就能引来大量的人,而之后,就会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多。
而秦美虹这般算计他,估计还是想要让他重返娱乐圈。
联想到上次秦美虹偷偷录歌,并发了出去。
余弦就恨得牙痒痒,就不能放过他嘛?
娱乐圈有什么好,赚钱的方式多了去,不去娱乐圈,照样能活得滋润。
吐槽归吐槽,答应了的事,自然要去做。
不然,就会像这次一样,被勒索一番。
哎~
终究还是怪自己居然忘了给她录歌,现在想来,如果早点把歌给她,想必,就不会出现这种两难的局面吧。
不过,余弦可不会就这么屈服,不就是唱歌嘛,这有什么。
秦美虹要的是他亲口唱的,又没说不准他变声唱。
嘿嘿~
我可真是个小聪明。
余弦心情愉快的录起了歌。
至于搬家的事嘛,只能等事情处理完再说。
余弦先把《逆战》弄好,然后发给了秦美虹。
至于新歌嘛,这也不是事。
他变换了嗓音,录完歌,直接发给严芳,让她找人弄个游戏的剪辑,然后,配上他给的音乐。
搞定,收工,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