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热闹足足持续了三天,不分昼夜。
天气越来越热,为了将基民尽快转移过来,正阳基地没日没夜地搬家,几乎拿出了部队行军的速度。
好在客栈内隔音效果好,并未影响到其他房客。
终于在三天后,将人全部都转移了过来。
正阳基地的迁入,最高兴的人当属沈佳瑶。
尽管她居住的地方由原来的别墅被换成了如今的大平层,生活品质却大大提高了。
最重要的是,她终于可以和谢辞做邻居了。
虽然两人居住的地方隔得有些远,但在她看来,只要都住在客栈范围内,那就是邻居。
除了沈佳瑶,其次就是堂堂了。
首先就是他的活动范围大大提高,其次就是他又多了许多同龄的小伙伴儿。
正阳基地带来的孩子很多,堂堂每天放学领着小伙伴儿们到处疯玩,很快就跟新来的孩子打成一片。
原本每个新区都是有独立门禁的,需要本区的人刷脸才可进入,堂堂却完全不受限制。
不管他想要去哪里,都有小朋友给他开门。
整个客栈内,就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
很快,他就成了客栈内的小名人。
和堂堂一起成名的还有他的坐骑,小红。
小红是堂堂给大白兔取的名字。
因为兔子眼睛是红色的,所以取名为小红。
多次出逃被抓后,小红彻底认命了,如今老老实实给堂堂当起了坐骑。
每天一人一兔到处撒欢儿,成功地吸引了一大批小粉丝。
如今就连新搬来的房客都知道,客栈内有一个骑大兔子的小男孩,小名叫堂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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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龄的小朋友都称呼他为堂堂哥。
刚建好的小公园里。
“堂堂哥,你的坐骑能不能让我骑一会儿?”
一个身材瘦高,十二三岁的少年局促地搓着手,一脸讨好地看着堂堂。
少年话音刚落,周围立刻响起孩童们的哄笑声。
“马舜,你都多大的人了,竟然管一个小屁孩儿叫哥,我都替你臊得慌。”
突然,一道懒洋洋的少年音响起。
被称作马舜的少年循声望去,就看见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倒挂着一个人。
那人也是十二三岁的年纪,嘴里叼着一根干草,正悠闲地在树上荡来荡去。
“冯皓,你给小爷一边儿玩去儿去,这里没你的事儿!”
马舜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冯皓闻言也不生气,“呸”地一声吐掉口中的干草,随即一个后空翻,轻盈地落在地上。
“马舜,我刚才看见你妈拿着藤条往这边过来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他伸了懒腰,双手插兜踱步到马舜的面前。
马舜的眼神有一瞬间的慌乱。
他盯着冯皓的眼睛,狐疑道:“你没骗我?”
“信不信由你。”
冯皓无所谓地耸耸肩,一副你爱信不信的模样。
马舜犹豫了下,回头看了眼坐在小红背上的堂堂,终是恋恋不舍地走了。
见状,冯皓脸上露出一个得逞地笑。
他踢踢踏踏地走到堂堂的跟前,仰头看着眼前的一人一兔,笑得一脸纯善。
“小孩儿,大兔子借我骑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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