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关系如何?”
我沉默。
警官提醒,“请实话实说,做伪证犯法。”
“不太好。”
“怎么个不好法?”
“我们关系从小就不好,我和她有过多次冲突。”
“如此,你讨厌她,甚至,恨她?”
我抬眼,“是。”
“所以你制造这起车祸,意图撞死她?”
我看着他,轻笑,“您觉得我会这么傻,大庭广众之下设计一场离奇车祸,不轻不重的撞一下,她就擦破点皮。而我,孩子没了,自己还躺在床上起不来?”
“抱歉,我们只是公事公办。况且,林方媛是因为有人救,否则也很危险。”
是啊,二选一,我是被抛弃的那个。
我问“路口有监控吗?”
“很巧,路口几个监控都坏了。”
“车子号牌查不到?”
“套牌车,无纪录。”
明知结果,我终究多此一举。
警官说“这次来,我们是先了解下情况。等你出院,请到所里来做个详细笔录。放心,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我敷衍点头。
没有证据,好人不一定是好人,坏人,永远只会是坏人。
警察走后,朋友们一直陪着我,安慰我,而我并没有痛不欲生。
我强迫自己要冷静、坚强,因为我答应过我的妈妈,还有,逝去的宝宝。
朋友们陪了我好久,直到老万来她们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老万给我带了束叫不出名字的花,很漂亮,味道也好闻。
他看着我,几息之间话到嘴边又咽下,思索半晌来了句,好好养身体以及,不要看手机。
我点头,肯定没好事,不看也罢。
于是在医院一个星期,我安心静养。
李阿姨时常过来给我送点有营养的汤和粥,这些天,多亏她在饮食上的用心,我的身体恢复的很快,加上有朋友们的安慰,终于得到医生的首肯,出院回家。
能出院原本是是件好事,只是从身边人的神色中可以猜到,在我身上一定有不好的事发生。
我给自己做足心理建设,老是躲着没用,该面对的总要面对。
朋友们不放心我,非要陪我回家。
一个多星期没见我爸,先去他家看看。他手上腿上支架已经全部取掉,恢复的还算正常,就是人极其消瘦。
他非常不待见我,嫌我啰嗦,没说两句要紧赶我走。
回到那个家,第一件事就是泡澡。
泡在浴缸里,水流舒服的滑过全身。我仔仔细细的擦过每一寸皮肤,只在小腹的地方停下。
那处原本有些微微突起的地方,如今已经平坦,意味着一个小生命匆匆的来,然后匆匆离开。
医生说,撞击部位正巧在腹部,对不成型的胚胎,这种力度足以致命。
此外,除造成我身体多处挫伤和淤青、肩颈轻微拉伤外,内脏、头部、胸部均无大碍。
对我来说,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只有我知道,不是我幸运,而是车子并没有开足马力。
撞击前有刹车。
至于为何~
当时在车前的,不光我一个。
开车的人并不想撞死谁,单纯做样子给某人看而已,所以速度并不快。
就算撞到,顶多被人打一顿的力度,会疼痛和淤青,绝不致命。
大人不会死,不代表......
我把头全部埋进水里,渐渐,氧气越来越稀薄,而意识,开始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