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 / 2)

“怎么了?”

“我现在穿成这个样子回不去的!”希雅指着自己的大腿欲哭无泪。

李奥瑞克看了看周围,说:“黑灯瞎火的没人看得见,而且你穿的是黑丝,算保护色。”

“李奥瑞克!”希雅嗔怒道,“你再这样明天我就罚你去跑操!”

“开玩笑的,那这样,我走前面给你挡着?”

“挡得住吗?要不你先去给我拿件衣服?”

“放心啦,这会大家都睡了,你……”

李奥瑞克话说到一半,突然间一个巨大的黑影飞奔而来!李奥瑞克顿时拔剑,道:“什么东西!”

就听那黑影一声怪叫,分明是在说:

“你他妈什么时候带我去找小母马?”

第十四章:前有情人,而且有马

转天早上,李奥瑞克去阿卡德将军申请出城侦查。

他一进门,就看到阿卡德将军唉声叹气。李奥瑞克很少见到老人这样,何况这还是刚攻下野狼城,正应是踌躇满志的时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老将军这么犯愁?

将军看到李奥瑞克来了,便放下手中的文件,一脸疲倦的抬起头来,说:“李,什么事儿啊?”

李奥瑞克没有急着说自己的事情,而是问道:“将军,怎么了?出事了?”

阿卡德说道:“这事说出来恐怕你也帮不上忙。”

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说:“末将愿为您分忧。”

阿卡德说:“我们现在缺少的东西太多了,本来攻下野狼城就能得到补给,但没想到这城中只有口粮,却没有什么我想要的箭矢和战马。只能说上一任的城主沉迷享乐,把自己的家底都耗尽了也不知情。”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他确实帮不上忙,不过李奥瑞克将这事放心里了。

这时候李奥瑞克说道:“将军,我要出城侦查一番。”

将军疑惑道:“你怎么突然想要出城侦查?你发现什么情报了吗?”

李奥瑞克也不能说自己是去找小母马的,只好说:“之前我听俘虏们说话,听说这周围有一处自然形成的喷泉,下面可能是地下河,我想侦测一下水文情况,兴许未来会用得上。”

将军点头,说:“水泉对于打仗确实是很关键,假如敌人攻城的话,必定会就近取水,我们是应该对周围的水文环境做些调查。不过你伤刚好,就又跑到外面去?我派几个人跟着去吧?”

李奥瑞克说:“不,就我自己去吧,这一带有敌人的巡逻兵,人多了引人注目,我自己反而安全点。您别担心,希雅将她的马借我了,打不过我还能跑。”

“那行,你去吧。”

将军亲眼见过李奥瑞克是怎么降服魅魔的,在将军眼里这家伙是英雄后裔,本领高强,所以他对李奥瑞克很放心。

……

当天,李奥瑞克就骑着墨崔迪去找小母马了。

出了城,往北就是一片开阔平原,脚下的路都很好走,那墨崔迪也撒欢起来,带着李奥瑞克一路狂奔。李奥瑞克从来没有这么纵马驰骋过,还是非常爽的,虽然这马不如汽车那么快,但是胜在敞篷,非常凉快。

说实话穿越过来的这些年里边,李奥瑞克的心情一直有些忧虑。脱离了现代社会之后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极大的增加了他的生活难度。一开始的时候,喝水、洗衣服、做饭、上厕所、出行……生活的所有部分都很艰难,与简陋的封建时代相比,现代工业化社会相比之下就是天堂。

不过住久了之后也能习惯,一人一马一剑,虽然画风不太对,李奥瑞克却也有种纵剑江湖的快乐。他情不自禁的想要高歌一曲。

“My little pony~My little pony~Ahhhhhh~”

他身下的墨崔迪问道:“你在唱啥?怎么跟马叫一样?”

李奥瑞克说:“彩虹小马的片头曲。”

马哥哥说:“嗯,好听,你教教我我也要学。”

于是李奥瑞克将这首歌交给了墨崔迪,一人一马在苍凉的原野上一起高歌。这场面多少有点病,但是在这无聊的旅途中,唱歌是最好的解闷方式了。

此时他俩路过一片干草地,墨崔迪说饿了,想停下来加个餐。李奥瑞克也正好休息,没想到墨崔迪吃了几口就吐得满地渣子,骂骂咧咧的说:“艹,这什么草这么难吃,这么硬,还一股子酸味,跟死老鼠似得。”

李奥瑞克将那草拔起来看了一眼,看起来像是黄色的草,但放在手里的感觉倒像是树杈子。这异界的动植物跟地球的画风一样,但物种完全不同,李奥瑞克也不知道这又硬又干的植物是什么东西。放眼望去这一带都是这样的东西,有些长得茂盛的都有一臂高了。

于是两人继续上路,过了一会,李奥瑞克走烦了,就问道:“还多久啊?”

“小半天吧。”

李奥瑞克会马语,两人还能聊聊天,也不觉得闷。只是骑马久了会有点累,李奥瑞克说:“要不咱歇歇吧?”

墨崔迪骂道:“我他妈都没说累,你个人还累了?”

李奥瑞克说:“你真不累?”

墨崔迪沉吟少许,道:“本来是累的,但一想到前头有小母马,我就不累了。”

太真实了。

后来又走了一段路,来到了长满嫩草的湖畔。两人决定下来休息一会,墨崔迪可以吃点喝点,李奥瑞克也能活动下自己僵硬的身体。

墨崔迪大口吃草,李奥瑞克也拿下行囊里的干粮吃了起来。一人一马边吃边聊,聊起以前的经历来。墨崔迪说自己小时候是被人拿一捆甜甘草给拐走了,然后就莫名其妙的成了人类的坐骑。墨崔迪对于被人骑这个事儿,看法比较现实,它说:“传统的野马们认为被人类骑是个耻辱的事儿,说什么,我们是大自然的宠儿,怎么能做人类的奴隶呢?但要我说的话,根本不是这回事,它们就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他妈的给人类当狗……啊不不不,是当马多爽啊!吃最好的草料,喝干净的水,而且最重要的是,能睡个安稳觉,不用担心外面的野兽,也不怕刮风下雨。至于自由什么的,只要跟对了主子,照样可以走南闯北,开阔眼界。我往北跑过雪山、往南去过丛林,我在稻田里撒过野,在城市里创过人!这种经历谁还能有啊?”

听马吹牛逼的感觉真的很微妙,两人聊了一阵子,李奥瑞克也觉得没那么疲劳了,就跟墨崔迪继续上路,两人要赶在天黑前到达墨崔迪说的马场。一人一马乘着金色的落日前进,他们穿过一片灌木林,又绕过青色的山脚,最终来到一个漆黑的森林之中。

墨崔迪一努嘴,“就这里边。”

李奥瑞克问道:“这地方看着就阴间,这里能有马场吗?”

墨崔迪不屑的说道:“人类觉得这地方晦气,担心这里有妖魔鬼怪,都不愿意来。实际上都是放屁!这里什么也没有,最多有几头老狼,还不够我尥蹶子的。不过呢,人类不来也好,这就成了野马的乐园……”

两人边说边走,他们穿越茂密森林,又走了一段野兽小径,最终在墨崔迪这个老司机的带领下,来到了真正的马场。

“哇!”李奥瑞克不禁惊叹起来,自穿越以来,他都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景色。

出了森林眼前豁然开朗,那是一片广阔的绿色青草地,春天嫩草仿佛能掐出水来,在青草中央有一个大湖,许多野马在湖边饮水。这些野马都很强壮高大,比沼泽地出产的那些小马漂亮的多。

李奥瑞克决定在湖边露营。他来到湖边,见到夕阳铺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的湖水随着南风而荡漾,鸟群在空中盘旋,透过清澈的湖水能看到一条条肥美的大鱼在悠闲的游动。李奥瑞克心想:这一条大鱼要是拿来煮火锅或者烤鱼,在店里要卖个一二百,够四个人吃。妈的,野生的湖鱼能长这么大,数量这么多,难怪将军总说中土之地富饶肥沃呢。

此时李奥瑞克的肚子饿得咕咕作响。有这么肥的鱼谁还想吃干粮?李奥瑞克摸出剑来,想抓一条鱼吃。

刚要抓鱼,李奥瑞克忽然想起这一带可能有蛮族的巡逻兵,若是升起炊烟,恐怕会被敌人发现,于是就把剑放回去了。

但是转念一想,发现就发现啊,我怕什么的!万一运气好来一帮人把我宰了,我兴许还能去真理之门那里加个技能呢!于是又把剑拔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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