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他又想到:哎不对,我要是死在这里地方了,可没有人给我收尸,而且都说蛮族残暴,遇到心理变态的人会蹂躏尸体,还将脑袋砍下来然后做京观。这种程度的“重伤”,我不一定扛得住啊。于是又把剑收了。
这时候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你干嘛呢?”
“啊?”
墨崔迪说道:“我搁那看你撸那个剑柄,你这么饥渴么?要不一会找到了小母马,咱俩可以一块来,你前我后。”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别别别,人马殊途,而且从前面来是几个意思啊?用马嘴不太好吧?”
墨崔迪说:“吼吼!你不知道,这儿的小母马可来劲了!别说是跟人,就是跟狮子也能来,只是跟狮子来的代价比较大,除非想不开,不然没人去。”
李奥瑞克想来想去,最终还是决定抓个鱼吃。为了维持不死之身,李奥瑞克的身体比常人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光靠干粮和肉干虽然也能活,但是会浑身无力拿不动剑。为了保险起见,李奥瑞克提前准备了跑路用的符文魔法,以便不时之需。
富贵险中求!如果连这点险都不敢冒,那我还拿什么去探究真理?那第二图书馆的大门,我要什么时候才能敲开?
李奥瑞克把心一横,说:“生火,抓鱼!”
这湖里的鱼蠢得很,又不怕人,李奥瑞克拿剑一戳便是一条。此时他肚子饿得咕咕叫了,赶紧那匕首切了,然后穿起来烤。那大鱼肥美肉多,撒了一把粗盐就十分美味了。只是吃久了之后,会觉得有些淡,需要点辣椒麻椒香油耗油之类的东西才好。
受限于生产力和运输落后,这个世界的香料都十分昂贵,黑胡椒就是其中代表,这玩意的价格最高的时候直逼黄金。李奥瑞克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很贫穷,稍微靠着穿越者的智慧赚了点钱之后,又都拿来“追求真理”了,所以根本没钱买这些昂贵的香料来做火锅什么的。
妈的,等国王的赏钱下来了,我必他妈吃爆!他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又咬了一大口鱼肉下来。
李奥瑞克注意到,他吃饭的时候,远处那些饮水的野马就在好奇的观察他。这些野马似乎没见过人,对他很好奇。李奥瑞克看那些野马的品种和墨崔迪有点像,就问道:“墨崔迪,这些马你认识吗?”
墨崔迪说:“我离开马群的时候太小了,也不记得家里人的长相。”
“哦,那你能不能跟这些马套套关系?”
墨崔迪摇了摇头,说:“啊,我的朋友,这件事情可不好办。我离开野马群体太久了,早就忘记了这边的风土马情,说实话,我对于骑小母马这事儿还有点害臊呢!我是该先拿马尿滋她一脸呢,还是该直接就上呢?我有点拿捏不定。”
李奥瑞克心想:墨崔迪不行,那回头我去和野马交涉吧。光是眼前喝水的野马就有三四十匹,整个地方的马群加起来肯定少不了。如果都能弄回去加以训练,那我们不就有骑兵团了吗?
高原人实在是太渴望骑兵了。
两百年前高原人还在北境称王称霸的时候,靠得就是驰骋沙场的强壮骑兵,所以积累了厚重的骑士文化。后来高原人被迫南迁之后,这套象征着“祖宗的法”骑士文化也跟着南迁了。到现在为止,高原人也保留着比较靠谱的训马术、骑术、骑士兵法、骑士崇拜等等相关的东西……唯独没有马。
沼泽本土的马实在是太他吗蠢了,骑出去就矮人家一头,坐在上面的人个子要是高点,脚能耷拉到地上。而且这牲口吃得多、跑得慢、胆子小,高原人曾经试着养过沼泽的“小矮脚马”当坐骑,但后来发现行不动,就全宰了吃肉了。你还别说,这牲口产肉还不错,而且味道也还行,现在高原人的餐馆里有一道菜叫“骑士之耻”,就是用矮脚马做的炖肉。
李奥瑞克正寻思着怎么把马带回去,就在这时候,他看到树林的另一方出现了一小队蛮族的骑兵。
哦?还真钓上来了啊。
李奥瑞克将手放在了武器上。
第十五章:墨崔迪拿下二血
这队蛮族骑兵一共三人,为首的是一个高头大马的黑甲骑士,看上去异常强壮,它骑的马也很高大,看上去不输墨崔迪;旁边还跟着两个黑衣骑士,这两人体型稍逊一筹,穿的是皮甲,也没有戴头盔。另外三个人还牵着三匹马,
这是一个标准的蛮族三人侦查小队。李奥瑞克刚进北伐军的时候就上过课了,了解过蛮族是怎么打仗的。这些人一般在决定攻城掠地之前,先会派出大量的骑兵分散出去,一方面是打探情报,另一方面是搜集资源。此时李奥瑞克遇到的这一队,应该就是这种情况。
“墨崔迪,你去找小母马吧。”
“啊?现在吗?这天都要黑了啊。”
李奥瑞克说:“我们说好了就出来一天,你今晚不找,就只能明天白天找,今天找能骑两回,等明天就只能骑一回了,明白吗?”
“人类果然是狡猾!好,我走了!”墨崔迪赶紧跑了。
目送墨崔迪离开之后,李奥瑞克便将心思放在了那三个蛮族骑兵身上。
李奥瑞克需要作死才能进入真理之地,而不是自杀,因此不能上去送人头。
李奥瑞克晃了晃脑袋,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我是要杀死这些敌人,而不是上去送命。我必须全力以赴的战斗,将敌人斩尽杀绝。
有了强烈上的主观意愿,才能赋予这场战斗真实的意义。
“来吧,希望你们三个够我砍的!”
那些蛮族骑士显然就是奔着李奥瑞克的炊烟而来,三个骑士高呼着冲向李奥瑞克,其中一个弯弓搭箭,“嗖!”箭矢飞向李奥瑞克的身体。他想躲但是来不及,被箭矢射中了腹部。他故意大叫道:“好疼!”实际上他早已屏蔽了自己的八成的痛觉,这一箭毫无感觉。
敌人见他这样子顿时大笑,其中一个拿马刀缠头巾的骑士快马加鞭,发出“呜略略略略略路”的怪叫声,托着大刀李奥瑞克冲来。
来了!就拿你开刀。
就在那人的刀即将扫过李奥瑞克身体的时候,他突然一记翻滚躲过了马刀,灵活的不像是一个受了伤的人。接着他反手一刀劈开马腿,那马一声嘶鸣摔倒在地,上面的骑手也狠狠摔进了灌木丛,李奥瑞克一个箭步上去就将那人宰了,每给他任何反击的机会。
那两个骑士随后杀到,重甲的骑士挥舞着长枪朝他挑来,那家伙武器长速度快,通常来说没地方可以闪躲。这时候李奥瑞克灵机一动,用剑挑起了一块烧红的炭火丢了过去,动物天性怕火,重甲骑士的马感受到高温,便主动避开了,斜冲向了灌木丛。
前面的骑士一让,就将后面那个穿皮甲的让了出来,那人一咬牙,拿着马刀朝李奥瑞克劈来。李奥瑞克学过剑术通解,一看他拿剑的姿势,就知道他下一招要怎么出。这家伙的刀会从右侧劈来,于是李奥瑞克就闪到他的左边,侧身躲开战马的冲撞,然后“咔!”一剑劈中那人的右脚。这一剑直接挑断了那个骑士的脚筋,留下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皮甲的骑士一声惨叫,也从马上滚了下来。
自此,敌人一死一残,只剩下那个穿黑甲的骑士还能战斗了。
此时黑甲骑士从马上下来,拎着巨大的双手剑走向李奥瑞克。这家伙在马上的时候,李奥瑞克就感觉到他身材魁梧,下了马之后这种感觉更甚。此人身高至少两米,比175cm的李奥瑞克高出了一大截;他的肩膀非常宽,上面稳稳当当站个人不成问题;他的腿脚粗大,胳膊结实,比他的坐骑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个黑色骑士全身都是盔甲,也看不见脸,每走一步都会地动山摇。
这个时代盔甲很昂贵,这种全身甲就更是天价,一般只有军队中的绝对精锐和将领才能穿。那这家伙应该身份不低了。
可能是因为李奥瑞克刚才的1v3过于离谱,这位穿着黑色铠甲的骑士十分谨慎;李奥瑞克本质“好好打不送人头”的原则,自然也要谨慎,于是两人就周旋起来。趁着这个机会,李奥瑞克将腹部上的箭直接拿手拔了,由于体质自带麻药,他眉头都不皱一下。然后他将那血淋淋箭头拿起来,用蛮族语说道:“不畏伤痛的勇士,是不可战胜的。”说着还舔了一口上面的鲜血。
李奥瑞克说的这句话是蛮族部落里边的谚语,他样做就是为了吓唬对方,打仗靠勇气,谁怂谁是狗!果然,就在李奥瑞克这波吓唬之后,那个骑士的身体猛的一僵,虽然看不到表情,但李奥瑞克认为自己的恐吓是有效的。
抓住这个机会,他冲了上去。
敌人的大剑很笨重,但杀伤力也极强,绝对不可力敌。李奥瑞克先是虚晃一招骗敌人出手,然后迅速侧闪,一剑刺向了敌人的腰眼。这地方位于腿甲和上身铠甲的中间,一般是盔甲缝合处,比较脆弱。
然而这一剑竟然没能击穿敌人的护甲,而且剑刺上去的手感也不对劲,不像是钢铁,也不知道这家伙的盔甲是拿什么做的。紧接着那骑士一剑挥来,这一下的速度远超出了李奥瑞克的预料,他只能拿手中的剑来格挡,“砰!”他直接让那门板一般的大剑给掀翻了。巨剑抡起来和钝器没什么两样,不管是武器格挡、盾牌还有铠甲,该死一样得死。
李奥瑞克打了个滚立刻站起,心中激动又兴奋:遇到强敌了,好耶!这家伙多半能杀了我……
啊不对不对,不能有这种送人头想法。我还是要杀了他,对,我一定要赢!
坚定了决心的李奥瑞克再次和那个骑士开始了第二回合。
骑士满身都是铠甲,李奥瑞克虽然剑术占优,但是力量和装备上差了太多。连续打了几个回合之后就落了下风,不过,他一时半刻也奈何不了李奥瑞克,毕竟李奥瑞克真打不过还可以跑,一个穿重甲一个布衣,一个拿着门板另一个拿单手剑,速度上来说李奥瑞克有优势的。
就在李奥瑞克寻思着怎么战胜这个家伙的时候,他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兴奋地马叫。
“李奥瑞克,我骑到小母马了!我不再是处男了!”
“啊?”
李奥瑞克一回头,就见树林中冲出来一匹发狂的大白马,这他妈的不是墨崔迪吗?
“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