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时间法则、空间法则、命运法则、秩序法则、轮回法则、光暗法则等。
这是大方面上的差异。
在一些微小的方面,可能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
比如影响物质构成的并不是五行法则,而是地、水、风、火、气等元素法则。
总之,虽然同样都是来自于混元法则,但是不同的混沌宇宙世界,其法则却是存在大大小小的差异的。
不同混沌宇宙世界,对混元法则的理解和演化各不相同,三千法则的演化方向和侧重点也各有不同,导致最终形成的天地法则,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就像同样的胚胎细胞,有的分化成了神经元细胞,有的分化成了肌肉细胞,最终导致的结果却是两者的作用和功能完全不同,甚至天差地别!
所以,哪怕本源一样,但并不意味着,当前表现出来的也一样。
在没有成为大罗彼岸之前,在没有拥有自身大道这根定海神针之前,一般都不会有修士去参悟另一个混沌宇宙的天地法则。
在这方面,洪荒修士已经长足了教训,或者说吃够了苦头
当然,这里的参悟,不是说完全不能去了解,而是不能将其纳入自己的体系之中,不能太过深入的参悟,更不能喧宾夺主,影响到自己原来的法则感悟。
那么,像武周大千世界现在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
或者,换句话说,生活在武周大千世界的修士,又该参悟哪一个混沌世界的法则呢?
诡魔宇宙?还是洪荒宇宙?
现在武周大千世界的天地法则,还是属于诡魔宇宙的天地法则。
那么是不是生活在武周大千世界的修士,只能参悟属于诡魔宇宙的天地法则了?
那……那些已经参悟了洪荒世界天地法则的修士,又该怎么办?
是放弃洪荒世界的法则,重新参悟诡魔宇宙的法则,还是平时不修炼,等回到洪荒世界再修炼?
其实这个问题早就已经被解答了,或者说被解决了。
不管是放弃,然后重新,还是回到洪荒世界再修炼,都不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虽然确实有用,但是代价太大,得不偿失。
方法很简单,那就是“不完全参悟”!
“不完全参悟”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选择性参悟”!
既然不同混沌宇宙世界,天地法则不一样,那我只参悟那些属于“一样”的法则不就行了吗?
反正只要是混沌宇宙世界,蕴含的法则就都是完整的三千法则0 ......
这就简单了,只要法则不是残缺的就行。
法则不一样不要紧,我只参悟那些“一样”的不就行了。
就像一个人体之内,神经元细胞和肌肉细胞虽然分属于两种功能截然不同的细胞,但是里面蕴含的基因却都一样。
除此之外,某些结构也相差不多,比如细胞核、细胞膜、细胞质等。
天地法则同样如此。
两个混沌宇宙世界,某些天地法则其实相差不多。
两个天地法则完全不一样的混沌宇宙世界,反而是非常罕见的。
当然,那样的混沌宇宙世界,对于洪荒修士来说,也很诡异而且危险。
不过这种方法适用于已经在洪荒世界参悟过法则的“中层阶级”修士。
对于尚且没有接触过洪荒世界天地规则、天地法则的低级修士,甚至凡人来说,这个方法并不适用。
因为他们不知道哪些是法则“一样的”,哪些法则是“不一样的”,如果胡乱参悟,可能导致的后果就是,以后回到洪荒世界,自身的法则与洪荒世界的法则,会出现排斥和格格不入的异常情况。
解决办法其实也很简单。
那就是让他们体悟一下洪荒世界的天地法则是什么样的就行了。
这操作起4.5来并不是很难,具体操作方法也有很多种。
比如某位强者将自己对洪荒世界的法则感悟留在某样可以被反复观摩浏览和感受的物品上面。
或者用洪荒世界的天地法则建立一个小世界,并不需要将洪荒世界的三千法则全部原汁原味的全部还原出来,只要每种法则留下一道真意就行。
就像地仙界,虽然法则残缺不全,但是却包含了洪荒世界的所有三千法则。
当然,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地仙界是三千法皆具,但是残缺不全,上限有限。
而异宇宙世界则是同样三千法则皆具,而且完整无缺,只不过需要自己去按图索骥,不能一味地照单全收而已.
第486章 阵法境界进步惊人(求订阅)
所以三种解决方法,其实本质上都是相当于留下了一张图纸。
后来者只需要按图索骥,就可以找到那匹“正确”的马。
虽然这样有些麻烦,但是毕竟是别人的东西,能拿来用就不错了,挑挑练练就显得有些不识好歹、贪心不足了。
况且占领一个世界之后,还可以对其慢慢改造,让天地规则慢慢发生改变,变得适合自己生存。
武周大千世界以前是被改造了过后的结果,所以法则差异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而且未来还会越来越小,直到完全变成和洪荒世界差不多的天地法则。
那时候,就可以直接将其纳入洪荒世界之内,成为洪荒世界内的一个大千世界了。
除了天道本源之力,各种大千世界、中千世界以及小千世界,也是属于掠夺资源对象之一。
只不过洪荒世界并不是很稀罕这些世界而已,所以通常都被各个运朝占去了。
这是武周大千世界的情况,因为武周大千世界已经脱离了诡魔宇宙的管辖,所以天地法则的排斥现象和差异性并不那么明显。
06 对于迷雾世界来说,那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位于迷雾世界的洪荒修士,不仅需要承受法则方面的不适应,而且还有其它方面的针对。
比如能量吸收困难,而且能量很难炼化,很难提炼出精纯的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