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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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关于烬的问题,我倾向于他崇尚的是毁灭,所以才会

把他平时杀人后绽开描写为他所认为的平庸之作,当他在虚空监视者记忆里看到星辰崩灭的时候,我觉得他应该是沉醉的,这种星辰死亡的瞬间,他应该是欣赏的(只有一瞬间的美才是真正的美,此后俱是平庸。至于之后世界何去何从,烬又怎么会去关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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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节 第一百四十八章 留给凯特琳的时间不多了

这样的沉默氛围一直持续到恒星大道这边,凯特琳看样子是在专心驾驶,李维司则搂着凯特琳的腰保持一个僵硬的动作——既不能太过贴合,也不好太过虚环。

还不如坐马车呢。李维司莫名在心中想到,有些无语。

到了恒星大道环骑车的速度慢慢降下来,目测基本也就蓝星车辆三四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皮尔特沃夫基本的交通法规还是有的。

偶尔路过一些认识的皮城守卫看到凯特琳好奇地投来视线,某些知道内情的同伴会悄悄说那是警长的男朋友,然后大家露出原来如此的笑容,

十几分钟后,李维司在负责恒星城区的司法厅广场下了车,凯特琳将环骑车停到司法厅车库里——也就是她手下的司法厅。

嘱咐一个会驾驶环骑车的皮城守卫第二天去还给月亮港口的史东薇尔守卫站后便带着李维司往北城区走。

据她说那家酒吧就在皮尔特河边上,因此两人倒也没有坐马车,一边散步般往那边走一边闲聊着一些琐碎的事情。

后面说着说着也提到了三月中旬进化日那天菲罗斯家族的舞会邀请的事情。

“你有准备好出席舞会的礼服吗?”凯特琳怀揣着自己的小心思,上下打量了一眼李维司这身万年不变的装束,“不会还是准备穿这套吧?”

“穿这套会很失礼吗?”李维司停下低头看了下自己身上的双排扣礼服,纯手工制作,料子和工艺都是非常不错的。

纽扣是纯银的,装饰不多,整体给人以严肃沉稳的形象,这样的礼服出席舞会虽然不会说,但也不至于失礼吧?

这套衣服可是花了好几枚金海,如果这都失礼,难不成皮尔特沃夫上流人舞会时穿金子做的衣服?

“失礼倒不会,这种正装大部分场合都可以穿——”

凯特琳上下打量了一下李维司,沉吟几秒,非常认真地解释道。

“主要是款式太老旧了,而且这种正装是给以古板无趣著称的德玛西亚人定制的,如果在皮尔特沃夫上流社会的舞会上穿出来,难免会给人不太好的印象。嗯,落后于潮流。”

李维司听凯特琳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之前在菲罗斯家族和北城区一些有钱人身上看到的那种在双排扣正装的基础上增加各种奇异的装饰,整体变得金光闪闪的样子,有些恶寒地摇摇头。

“如果你说的潮流是那种浑身金光闪闪,恨不得把奇怪造型的金银镶嵌在衣服的每一个角落,身体上装着用处不大、丑陋无比、奇形怪状的只是用来装饰的海克斯科技构造体,把自己弄得比孔雀还花里胡哨的话——”

李维司无语地看着凯特琳说着,直到她听到李维司这样描述那些自诩潮流的皮尔特沃夫绅士后抑制不住地笑出来打断李维司的话,李维司停下来等她笑完方才哼哼地接续上。

“你也觉得那些人的装束很有问题不是吗?”

“我才不穿那些所谓的舞会正装,丑死了,也没见你身上挂那些乱七八糟的机械造物。”

凯特琳有些气短地喘着气,咳嗽两声,带着笑意解释道。

“也不全是那样哗众取宠的装束,皮尔特沃夫还是有许多审美正常的有钱人,一些服装设计师专门为这些人服务,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让吉拉曼恩家族的设计师帮你做几套合适的正装。”

说着见李维司有些嫌麻烦的样子,蓝色的眼眸微微眨了眨转而说道:“以你的性格能不嫌麻烦的去参加舞会......一定是很看重那位菲罗斯小姐吧。”

李维司想了想,点点头:“算是很好的朋友吧,嗯,是值得信任的朋友。就像你一样。”

就像我一样......凯特琳抿了抿丹唇,沉默一会儿,心中溢出稍许酸楚,不过又心中想到那位菲罗斯小姐甚至还没满十四岁,就又安心一些。

后来又像之前想到的那样,就算那位菲罗斯小姐真有什么想法那又怎样?

该操心的是冕卫小姐才对,硬要说的话,我和菲罗斯小姐还算是盟友呢。

从德玛西亚那古板潮湿的城堡里,从那位冕卫贵族小姐魔爪里把李维司抢出来的皮尔特沃夫勇者们?

凯特琳故意这样有趣地想到,只是即便这样想,但心中那种独占欲望依然默默在啃食她——即便她还没有真正得到他,甚至于希望渺茫。

该不爽还是不爽的。

凯特琳不希望李维司跟其他女人有更多联系,事实上这是一种很正常的心理,如果硬要说的话,就好像你不希望暗恋的人有其他喜欢的人一样。

因此她自己都没察觉地轻哼了一声——实际上李维司也没察觉,他们这时候走在津戴罗广场中段,人流量不算少,周围都是各种声音。

凯特琳继续说道:“你是那位菲罗斯小姐的朋友,某种程度上也代表她的脸面,据说她在菲罗斯家族可过的不算好......”

“皮尔特沃夫的那些所谓绅士也不都是绅士,据说阿比诺家族预定与菲罗斯小姐订婚的人也会去,这种大家族子弟最在乎脸面,肯定不会希望自己的未婚妻与别的异性有什么联系,万一舞会上发生什么矛盾,他虽然不至于明着刁难,可你要是穿这身去,他必然极尽挖苦嘲讽,势必要让你颜面尽失才罢休,到时候大庭广众之下,你总不好像刚才那样——”

凯特琳说着指了指天。

“那倒不至于。”李维司摇摇头:“属于是杀鸡用宰牛刀了。”

“我最多提着他的领口扇几十个大嘴巴子——看他嘴贱的程度。然后跨一脚把他的漂亮衣服踹开线,再把他的漂亮帽子薅一地,嗯,大概就像这样。”

李维司说着做了几个流畅的动作,他在德玛西亚乡下当酒吧老板的时候用免费啤酒为报酬跟一个伤残老兵学过一些战技,没花多久就给那老兵的本事学走了。

谈不上多强,但总比街头斗殴的水平要高上许多,招式之间带上了些许战争的惨烈气息,举手投足直奔要害,没有一个动作是多余的。

本想着是在这种世道里稍微防一下身,面对地痞流氓也不至于被人按着打,不过后面的境遇却是有些离奇——至少是超出了所谓拳脚争斗的地步。

因此仔细想来,竟然没怎么用过这些学来的战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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