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斜俩人一眼,也没反驳。
他道:“我一过去,就看到我表妹身边围着几个流里流气的男女,就是那种……额,头发和纹身一个颜色的人,能理解我的意思吗?”
“流氓。”
“差不多。”李华耸肩,“我是当哥的嘛,哥哥保护妹妹是天职,于是我上去就把我表妹拽走。”
“于是?”
“于是那几个人就不乐意了呗,有拽我的手的,有拽我妹妹的手的,还有想拉我的衣领的……我那天心情正不好,直接搁小巷里给他们一人抽了一顿,谁敢站起来就踹一脚,再站再踹,还把我表妹送回了家。”
“这不是很典型的狗熊救美剧本吗。”
“然后第二天我表妹她爸,也就是我舅舅就来我家告状了,说我对表妹的朋友下了毒手,旁边还站着那天我打的人。”李华扶额,“当天我就被我妈连抽三顿,按着一家家去道歉。”
“……不是你等等,你舅能接受你表妹身边有这种朋友?”
“我也是这么想的啊!”李华悲愤,“但鬼知道他们头上带假发,脸上是纹身贴啊!”
“我问表妹什么情况,表妹说那些人是网上认识的,其实都是腼腆的宅男宅女,那天她好不容易说服那群人出来见见新鲜空气,还特意给他们弄了伪装,防止被熟人认出来。”
“本来气氛好好的,几个话都不会说的社恐人都能开心玩游戏了,据说还有一对男女看对眼的想多交流一下的,表妹正看得开心,结果突然钻出一个王八蛋,上去就把他们的主心骨拉走,拉走就算了,临走前还给他们一人打了一顿;甚至打完还不够,谁敢起来还下脚踹……”
“我质疑说正常人怎么可能那副打扮,她说你这个现充懂什么二次元,二次元发色都这样……这他妈谁想得到啊!”
王八蛋李华说这句话时可谓情真意切,冤到杜鹃啼血猿哀鸣,让一向心硬如铁的姜沐难受得压不下嘴角。
一旁感性的艾拉更是哭出了笑声。
李华摆摆手,“算了,好歹算我亲戚,最后这家我一个人去。”
姜沐问:“不用我帮忙?”
“不需要,不用送,走了。”
姜沐随手把李华送出门外。
这幅场景他很熟悉了,假期永远属于活蹦乱跳的少年,他们去公园钓鱼到河边打水漂,找废弃的高楼爬到顶端俯瞰这座城市的人烟。
他们离地面那样远又离天空那么近,人生再无如此自由的一刹那,仿佛一刻很久很久,久到像是山川海洋。
姜沐路痴,李华也知道他路痴,所以后者每次都得送前者到神农氏族地。
他们肩并肩在漆黑的巷子里走,一边互相吐槽一边把路上的石子用力踢开,或者对一根又直又长的木棍评头论足。
每晚他们都是这么告别的,李华也总会潇洒地来一句“不用送,走了”。
或许有一天他们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要做的事,姜沐可能成了作家,李华可能在相亲行业发光发热,男人们总是这样,相遇的时间越久,能相处的时间就越少。
或许就在某一次平淡的告别后,姜沐告别的就不是对面,而是自己的整个青春。
就像孩童时期看的最后一集少儿频道,一句普普通通的“明天见”便关闭了屏幕。
却不料想既没有明天,也没有再见。
但不论如何,至少这一刻是美好的,像烟花像流星,像是漫山遍野的花雨。
这就够了。
那么,忙了一上午,中午吃点什么呢……
啧,好穷啊,家里冰箱有什么原材料吗?
要不做个番茄炒西红柿?或者土豆炖马铃薯?
姜沐顺手关上门,思索着转身。
却见有个女孩不知何时已经换上了围裙,见他望来,眉宇如画,笑靥如花。
“来都来了,你今天带这么多材料,想吃什么,随便选。”艾拉自信扬眉,“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她这样真是美极了,尤其是那股自信劲儿,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束迎着太阳灿烂微笑的向日葵。
——这一刻,姜沐心中突然浮现出两个想法。
第一,她果然很适合家居的服饰。
尤其是穿着围裙的这一套。
那是和初遇时决然不同的的美,依旧张扬却添了温婉,每一寸骨肉又匀称又华丽,柔腻的颈像是易碎又精致的瓷器。
她眯起眼睛朝他笑,像是嚣张的野猫忽然摇身一变挂上了宠物牌,安静窝在你的腿上睡觉,还必须要你一只手放在她背上抚毛。
第二,某个孙贼临走前,绝对是故意用那句词的。
他知道他每次告别都用这句话,更知道姜沐知道他什么时候用这句话。
所以他特意拿出来用。
为的就是让姜沐下意识觉得自己是在家里。
……再再重复一次。
姜沐真的受够了这个人生志向是红娘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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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坐在客厅就好啦,菜很快就做好。”
“饶了我吧,八岁之后,我就没有坐桌边等人做饭的习惯了。”
姜沐开玩笑道,“会让我有种……我想想,对,你坐在房间中央但妈妈正在拖地,没有任何地方能让你下脚,只能坐那里等地面晾干的无助感。”
“……快住口,别说了,痛苦的回忆涌上来了。”
艾拉扶额做无奈状。
所谓炎暑将至万物长,日光明媚且张扬。
上午还好,到了这会儿,天光大亮,整片天地都被炙烤。
厨房亮堂堂地像是打了聚光灯,聚光灯下是身着围裙的高挑姑娘,挥铲的动作优雅又利落,优美得像是在跳芭蕾舞。
姜沐望着她的背影,心想她还真是个适合厨房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