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2 / 2)

“……你能下手吗,假如你妹妹变成了它们的一员?”他对自己的儿子说。

很多人认为混血种也是冷血的怪物,那么正好……如果结束她受诅咒的命运正需要这样的冷血,他也只能接受。

D抓起那装着订金的钱袋,又想了想,把相框里夏洛特小姐的照片也拆下来收进了怀中。

周围的枪手们已经是两股战战、就差没走火了,他还是不要留在这废墟中的好。

等这个高大的黑影转身走出了这座教堂、骑上了自己的双角马,亚隆才转过身,对着自己的父亲低声说:“父亲……为什么要信任一个混血种?”

“你还年轻,没跟他们打过交道……”埃尔邦老爷轻轻按着电动轮椅两边的按钮,缓缓地朝着教堂后面驶去,嘴里还继续说着:“D是整片大陆上最强的猎人,因为只有混血种的战力才能与贵族比肩。”

他捶了一下电动轮椅的扶手,恨恨地咬着牙说:“不管是谁……敢于欺辱我们埃尔邦家族的人,都要受到百倍千倍的惩罚!D他战胜过的贵族已经不计其数,这次也一定能完成任务;就算他没能完成,如果两千万就能让这混血种跟那贵族狗咬狗、甚至同归于尽,那简直太便宜了!”

亚隆唯唯诺诺地答应着,心里却想着另一件事。

在他看来,父亲的思维还是太偏向于商人了……既然自家的资产足以买下整个镇子,那为什么不干脆圈地建城、建立私军呢?那些猎人,或者说雇佣兵手里的科技他们也可以拥有,反正他们只认钱……

如果真的组建起那种程度的武装,还怕什么贵族、夏洛特又怎么会被那些自视甚高的混账抢走呢?

骑着马缓步向山坡下走去的D,则是又从怀里抽出了那张照片,反复看着女孩的眼神。

照片里的地方似乎是埃尔邦庄园的内部,隐约看得见窗外的花朵,还有窗棂上繁复的纹饰。夏洛特小姐身穿紧身胸衣,坐在沙发椅上,紧抿着唇,也不知道是对拍照这件事本身稍微有一点抗拒还是怎样。

“要怎么追踪他们呢,D?如果那贵族的马车是真像他们所说的那样,那他们应该已经走出很远了哦。其实……已经过了两天了,即使追到了也不可能救回身为人类的女孩了吧。”

左手继续发言。

“不,这次不一样。”D立刻摇头,他太过于了解这些贵族了,身体强悍的他们一般情况下想做什么事都用不着拐弯抹角,既然他把夏洛特小姐带上了马车、一起往北方去了,那么就肯定不是单纯的想要吸取她的血液。

而且,贵族们也没有挑剔猎物的习惯……只要是拥有生命力的鲜血,对他们来说都没有什么不同,没必要非得顶着如针叶林般矗立的、房顶上密密麻麻的十字架,硬是把自己的猎物从家中掳出。

他见过、除掉过的所有贵族,都是会直接当场把自己猎物的血吸干、然后把尸体随手一扔。

别说马车了,跟猎物稍微对一句话都算是他们的失态。

刚才他在教堂的废墟中问到“洗礼”、也就是将人类转化为吸血鬼的问题也正是这个原因……只有在需要制造后裔的情况下,贵族才不会立刻杀死捕捉到的人类。

“北方……”

对附近一带的地形很是熟悉的D微微闭上眼,一边骑在马上晃着,一边听着左手那絮絮叨叨的汇报。

“哼……根据我的回忆,北方离这里不算太远的地方是有野蛮族的领地的哦。主人你应该很清楚吧,野蛮族和贵族们之间的关系……哎哟,别把缰绳握得这么用力……呜呜嗯……”

好不容易让这个家伙闭上嘴,D只是向着北方转过了头,催促着双角马走上了往北去的道路。

为了两千万,也为了救回那个女孩,现在他就该出发了,已经没有哪怕一秒的时间可以耽误。

第十八章 猎人们

何谓“野蛮族”?

这得再从掩埋在时光中的历史说起。

远在吸血鬼统治大地之前,这片土地上的生产力、科技力量都是掌握在人类手中的。但后来,在一个命中注定的末日,如久远的吸血鬼神话中仅剩的那几句话所说:“灼热的钢铁将大地化作火海,看不见的光线杀死生命,文明毁于一旦。”

这种毁灭了人类文明的东西同时也造就了许多奇特的生物,它们中的任何一种在肉体能力上都远强于人。

不消说,这些扭曲的怪物开始以人类为食,将人类的生存环境压缩到极限,几乎就像奇幻故事里的“魔兽”一样……只不过,吸血鬼贵族们称呼它们为“辐射异种”。

后来统治了地球的贵族并不厌恶这些变种生物,反而利用基因工程的技术来研究它们、培育特定物种,甚至将其与人类基因进行融合。

慢慢地,地球好像回到了神话时代,什么狼人、虎人、蛇人、半鱼人等兽化人;妖精、恶鬼、罗刹、食尸鬼、活尸、报丧女妖等民间传说中的恐怖生物;狮鹫、火蜥蜴、火龙、海怪等史诗中出现的野兽横行于世。

只不过这次,它们的造物主不再是诸神……而是变成了“贵族”们。

D的猎人身份也正是这么来的。

人类在这种时代为求自保奋力反击,依靠复原旧时代的武器科技、研究这些人造恶魔的弱点,培养专门的猎杀者。

除了那些可以无差别地对付各种怪物的武器使用者之外,猎杀者们中间还出现了专门对付某种特定生物的猎人,比如虎人猎人、食尸鬼猎人,还有……吸血鬼猎人。

唯有最勇敢、最强大的猎人,才敢把目标直接指向地球的统治者、魔物的造物主们。

那些被培育出的魔物中,有一些是具备与人类相等的智慧的,人类称呼它们为“野蛮族”。

面对着仍存在于人间的、造就他们的生命和智慧的造物主,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献上了忠诚。野蛮族作为一个附庸族群,以敬神的态度侍奉着贵族们……

在这片人类生存区域的北方,砾石荒漠的不毛之地中,正有一个野蛮族的聚居点。

假如那辆四驾马车是往北方去,那么很有可能就是要去野蛮族的领地。

从埃尔邦庄园所在的镇子出发,还要再往北方走上几天的路程才到;这趟路的中间也分布着一些人类的聚居地,眼前的村子就是其中一个。

随着“吱嘎吱嘎”的刹车声音,一台全身覆盖着金属装甲、正面有个十字形望窗的堡垒式战车开进了村庄。

说它是“堡垒式”,因为这辆车通体足有十几米长、五六米高,最宽的部分也有四米多宽,除了厚厚一层的甲壳之外还搭载着大功率的探照灯、不显眼的射击窗、铁丝格栅的窗口防护等等,除了没有诸如机枪、大炮等等的重火力之外,就像是长了轮子的碉堡。

也不知道是多么庞大、什么功率的引擎才能带起这么重的大家伙、让它顺利行驶在路上。如果它开到城里去,恐怕没有一座桥不会被它压塌掉。

村庄里静悄悄的,这个时间是属于魔物和吸血鬼的……所有人类但凡有点智力都应该躲在家里紧闭门窗了。

[95.第95]

只有一个可能是喝多了酒的醉汉歪倒在水井边,即使金属战车上的探照灯往这边打过来、也没有让他移动分毫。

战车驶过,澎湃的力量让大地都在隆隆地震颤着,直到它在水井的近处停了下来,气动管道内空气排出,哧的一声,吹起了地上的沙尘,扬起一阵烟幕。

沉重的车门卜嗡嗡地打开了,车里伸出一只肌肉虬结、关节粗大的手掌,拎着领子抓起了那个醉汉,用浑厚的嗓音问道:“喂,之前有没有一辆贵族的马车从这里经过?一辆系着四匹马的黑色马车!”

醉汉睁大眼睛摇了摇头,但这样的回答明显不能令发问者满意。

“……你说谎!为什么要骗我?”

拎起他的男人伸出了另一只手,攥着他的脑袋往旁边一掰,果然在他的脖颈上看到了两个血洞。

就在战车的灯光下,这个醉汉的皮肤迅速变青、发黑,犬齿突出,手指的指甲也伸长了,握住男人的手,一点一点地用力扳开。他睁开的双燕离满是血色,叫人看着分外恐惧。

车里没有露脸的男人却只是啐了一口,平淡地说:“什么嘛……原来是活尸来的。”

说着,还没等醉汉扑过来咬到谁,一根精钢的短箭就噗的一声插进了他的心脏里,把他带得往后摔去,栽进了水井里面。

活尸……那些被吸了血、又不配被转化的人就会变成这样,他们已经不是人了,但也绝对不可能迈进贵族的行列。除了嗜血的欲望以外,他们与自己的造物主毫无关系。

从建筑物的阴影中,还有更多的活尸正在蹒跚地走出,整个镇子的所有建筑里都在爬出这些半死不活的东西。

出于对活人血肉的渴望,他们正从嘴里发出低声的嘶吼、朝着战车这边围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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